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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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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22,329,340股扣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若羽臣是一家面向全球的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公司,以“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链接每个中国消费者”为使命,致力于通过全链路、全渠道的数字化能力,赋能品牌业务的全生命周期增长。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品牌管理、自有品牌及代运营业务,从全局视角出发,以前瞻性的品牌战略发展为核心,全链路赋能品牌成长,涵盖品牌定位、产品设计、精准数据洞察、营销推广策略、全渠道销售布局以及精细化用户运营在内的体系化管理。

1、品牌管理业务

依托公司多年的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经验,以及对多品类生意增长模型的深度理解,公司积极引进优质的消费品品牌及产品,全权负责品牌方在合作区域内的销售运营及营销推广,并拥有该区域的销售定价权和客户资源。

销售端,从商品采购、库存管理、渠道分销到销售给消费者,深度打磨供应链管理体系。营销端,根据品牌方的整体战略以及区域市场特点,策划营销推广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销售。根据不同合作模式分为总代、经营权买断以及合资品牌三种类型。

①总代业务:在特定区域和一段时间内享有品牌的专营权,如强生旗下艾惟诺、拜耳旗下康王、Floradapt及Grass&co等品牌。

盈利模式:公司在取得合作品牌方授权后,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方进行采购,再通过线上及线下多渠道布局,进行推广销售,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

②经营权买断:收购合作品牌在中国的经营权和商标使用权,拥有合作品牌在国内市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权。

盈利模式: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方进行采购,再通过线上及线下多渠道布局,进行推广销售,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

③合资品牌:整合公司与合作品牌双方的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资源,共同生产和销售产品,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差额。同时,以合资的方式可以实现采购渠道共享、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成本等方式提高运营效率,从而获取更高利润。

2、自有品牌业务

自有品牌业务主要包括“绽家”“悦境安漫”等品牌。是公司十余年品牌管理经验沉淀出的成功实操案例,在品牌孵化及全链路运营管理上已建立起一套完整且成熟的体系,且拥有强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的资源整合能力,全面掌控品牌价值链发展,从产品设计到研发、生产制造、营销推广及销售运营,快速高效地应对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作为一家根植于快消品市场及数字经济时代中的品牌管理公司,若羽臣对中国消费市场有着深刻且全面的理解。随着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市场多元化需求凸显,以新中产为代表的人群细分需求仍未被充分满足。根据第一财经“2023消费趋势观察”数据统计,新中产阶级群体人数已经超过2亿,这部分人群追求精致生活,关注产品成分和功效,重视情绪价值,购物注重品质,更在意购物体验,是消费理念从“有”向“优”升级的代表人群。

绽家于2020年末正式在中国市场上线销售,提出“专衣专护”理念,在产品开发上,绽家基于科学环保的产品技术理念,结合前沿科技和新西兰天然植萃复配而成的精致衣物保养配方,根据不同织物的毛纤维特性,为衣物研制针对性的洗护产品,将生物科技力量注入日常清洁用品之中,重塑衣物护理和家庭清洁体验新高度。

生产方面,绽家以自研的独特配方,在全球范围内甄选优质原料商进行合作,并委托国内顶尖工厂代加工,精心打造出如内衣洗液、香氛衣物喷雾、香氛洗衣凝珠等一系列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高端家清明星产品,引领行业的细分发展趋势。

在营销推广上,绽家积极携手行业头部主播和意见领袖,针对多元化的社交平台定制差异化内容营销场景,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充分撬动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坚持与年轻消费者保持紧密互动,通过与医学专家、国际顶奢级艺术大师等优质IP跨界合作,打破传统的营销边界,以产品口碑带动UGC内容生产,大幅度增强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好感度,让“不止清洁,更是生活美学”的生活方式全面传递,力求在提供卓越家庭清洁解决方案的同时,赋予用户独特的品牌人文关怀和生活哲学,塑造出更具温度和质感的品牌形象。

目前,绽家已构建起完整的线上线下零售体系及品牌营销矩阵,线上全面覆盖天猫、京东、抖音、小红书以及有赞等超20个电商平台,线下强势入驻山姆会员店、盒马等优质线下销售渠道。

“悦境安漫”于2022年8月上线,以“自然艺术,全球寻香”为理念,致力于将自然与建筑的气韵融入每一款产品。品牌从每一个细节入手,通过深挖用户情绪价值,诠释每一款产品所蕴含的独特文化内涵,营造生活的仪式感。“悦境安漫”在产品的研发和设计上精益求精,深刻洞察用户的核心需求,并勇于创新,上线不到一年时间,已成为香氛赛道的新“黑马”。千窗之城、夜半花鸣、大象女王香氛夜灯等多款产品在天猫年度大促中屡受消费者的青睐,成为高端轻奢礼品的首选。

盈利模式:主要来自于产品DTC销售和分销利润。前者为品牌通过官方线上商城(例如天猫旗舰店)等不同生态平台官方店铺,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从中获取产品零售差价作为利润。后者是通过与第三方零售商、分销商、代理商等渠道销售产品,品牌通常按照一定折扣批发给这些渠道,渠道商再以建议零售价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品牌由此获得批发利润。

3、代运营业务

代运营业务包括:店铺代运营、渠道分销及品牌策划

①代运营: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运营品牌旗舰店,对于部分品牌,公司基于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在特定电商平台运营专营店铺,公司提供品牌定位、店铺运营、整合营销、数据挖掘、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盈利模式:店铺代运营业务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分为零售模式和服务费模式。零售模式下,公司先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后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面向终端消费者进行货品销售,盈利来源体现为货品的购销差价;服务费模式下,公司一般不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主要根据客户的不同服务需求向其收取运营服务费,服务费一般采取固定服务费、提点服务费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②渠道分销:公司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商品后销售至分销商,由分销商对外销售。分销商一般包括京东自营、唯品会、天猫超市等电商平台和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的线上分销商。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客户,公司可根据其需求提供不同程度的运营支持服务,包括品牌定位、流量运营、整合营销、数据洞察等,但仓储物流仍由电商平台负责;对于其他分销商,公司仅向其销售商品,无需提供运营支持服务。

盈利模式:公司先向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采购货物,再销售至分销商,盈利来源为货品的购销差价。

③品牌策划:公司基于品牌方的营销需求,以提升品牌热度为目标而提供数字营销服务,以塑造品牌形象、推动品牌传播为目标,联动电商平台为品牌进行销售引流。

盈利模式:客户就公司提供的品牌策划服务方案支付服务费。

(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在全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依然保持了稳健的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5万亿,比上年增长7.2%。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41.86万亿,比上年增长5.8%,2023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百货店、便利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8%、7.5%、4.9%、4.5%,超市零售额比上年下降0.4%。全国网上零售额15.43万亿,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2万亿,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等快消商品分别增长11.2%、10.8%、7.1%。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重心从以增量为主转为增量与存量并重的阶段,加速新发展模式探索。基于货架式购物模式的传统电商平台在用户规模、GMV等方面面临着增长放缓的压力,基于内容驱动购物需求的社交内容平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网购用户消费心态趋于理性,对于电商平台全过程服务以及商品质价比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品牌管理公司间的竞争加剧,如何透过严格的产品选择、差异化的渠道布局及精准的场景营销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品牌管理公司共同努力的方向。

电子商务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配套法规也在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垄断法》等一系列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完善,数据安全、不正当竞争、平台管理、直播电商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持续强化,各领域标准制定渐次展开。监管部门加强新技术应用的规范和监管,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各类电商平台也积极更新完善平台规则,推出管理规范、负面清单、处罚规则等细则,促进各方合规经营,共同驱动电商行业向高效、有序、理性方向发展。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全球消费品品牌数字化管理公司,业务半径已遍及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质量地为宝洁、拜耳、强生、赛诺菲等超百个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及品牌提供了数字化服务,成为全球众多消费品品牌生意增长的紧密合作伙伴。目前若羽臣已在大健康、美妆个护、母婴、食品饮料等多个领域建立起头部竞争优势,以“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链接每个中国消费者”为使命,致力于通过全链路、全渠道的数字化能力,赋能品牌业务的全生命周期增长。

凭借卓越的品牌数字化管理能力,公司获得了多方殊荣和肯定。报告期内,政府方面,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上海放心消费企业等多项荣誉;平台方面,公司获得天猫国际紫星服务商、天猫首届AIGC数藏创作奖、阿里妈妈全域六星生态伙伴、巨量引擎2022年度入海电商新势力大奖等多个奖项;行业方面,公司获得金瞳奖、金投赏、2023CIBE颜值经济品牌运营官、第三届毕马威中国消费50企业榜单等多个殊荣。自有品牌“绽家”自2020年正式上线以来,实现了连续高速增长,多款产品长期领跑天猫等细分品类市场排名,凭借对市场细分需求的深刻洞察和产品极致打磨,连续荣获“金麦品质奖”及“金麦品质Pro大奖”双奖以及天猫、抖音等多个生态平台的荣誉认可,成为新消费领域的“黑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持有已回购的公司股份余额共计1,48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属于公司股东性质,未列入前十大无限售持有人名册排名。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鉴于股东“珠海厚钰凯盛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及“龙在平”未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法获取该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237,713.24元,提取盈余公积1,523,771.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5,140,301.56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股利30,300,635.00元,经决算,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553,608.48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3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为回报全体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鉴于公司前期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22,329,340股扣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737,907股后的114,591,433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377,429.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合计转增股本45,836,573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8,165,913股(最终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4,377,429.9元,占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8.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分别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一一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下转148版)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持有已回购的公司股份余额共计6,012,8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属于公司股东性质,未列入前十大无限售持有人名册排名。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2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4年2月5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6%,最高成交价为15.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4,7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1%,且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8,7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4%,最高成交价为12.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5,317.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事项

2024年1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王建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王建甫不再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王文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志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志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