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3版)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稷山农商行”)发生日常的存取款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等关联交易,单日最高余额控制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上表存取款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2023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的合计金额除以公司2023年度全部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的合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运城市稷山县城稷峰东街53号
法定代表人:范少波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4113869941B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稷山农商行经审计的总资产9,256,268,680.74元,净资产858,220,931.68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277,764.96元,净利润72,668,007.46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巍女士的配偶肖文东先生在稷山农商行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稷山农商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稷山农商行发生日常存取款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等关联交易,单日最高余额控制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稷山农商行开展存取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服务,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巍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稷山农商行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东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而进行,且遵守了关联交易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永东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永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证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5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永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举行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
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东杰先生、独立董事苗茂谦先生、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崔学良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巍女士、财务总监陈梦喜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zqb@sxydhg.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电子信箱:zqb@sxydhg.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苗茂谦先生、匡双礼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456号),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457号),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458号),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263.05万元(税前)。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草案)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巍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6.1、《选举刘东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2、《选举刘东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3、《选举张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4、《选举宁忍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5、《选举靳彩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6、《选举卫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7.1、《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2、《选举匡双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3、《选举苗茂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8.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4、《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8.5、《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8.6、《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8.7、《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8.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10、《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草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修订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草案)、《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草案)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匡双礼、杨庆英、苗茂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将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9,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时予以回避。议案17,18,19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巍 贾璐
电子邮件:zqb@sxydhg.com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联系传真:0359-5662095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53”,投票简称为“永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附件3: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肖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结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3年公司支付给监事的薪酬总额为42.18万元(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1、审议通过了《选举毛肖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2、审议通过了《选举卫红变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也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优化后炭黑总产能不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1,376,104.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2,219,980.2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37,610.44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6,005,284.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7,453,189.89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1,360,149.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1,342,195.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37,610.44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6,005,284.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6,559,450.98元。
综合考虑2023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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