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4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处理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刘东良先生、靳彩红女士、刘东杰先生、张巍女士、宁忍娟女士、卫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推选杨庆英女士、匡双礼先生、苗茂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杨庆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东良先生简历:
刘东良,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担任稷山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永东有限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永东科技董事长、永东股份董事长、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刘东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0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靳彩红女士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90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3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刘东杰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东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靳彩红女士简历:
靳彩红,女,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截至2024年4月25日,靳彩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与刘东良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刘东杰先生之兄嫂。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靳彩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东杰先生简历:
刘东杰,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稷山县国家税务局;风陵渡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陌南分局;永东股份副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总经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长、永东科技董事长。
截至2024年4月25日,刘东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2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之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东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巍女士简历:
张巍,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永东股份董事会秘书兼董事;现任永东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2024年4月25日,张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宁忍娟女士简历:
宁忍娟,女,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永东股份销售部二部部长;现任永东股份董事、销售部二部部长。
截至2024年4月25日,宁忍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宁忍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卫娜女士简历:
卫娜,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供应一部部长、董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卫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卫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庆英女士简历:
杨庆英,女,195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会计,北京经济学院会计系讲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教授、财务处长、审计处长,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景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英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弘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主任会计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4年4月25日,杨庆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庆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匡双礼先生简历:
匡双礼,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七检察厅咨询专家,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委员会外部评审专家,北京律协银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并购公会法律委员会永久理事,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截至2024年4月25日,匡双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匡双礼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苗茂谦先生简历:
苗茂谦,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太原北郊化肥厂值班长,车间主任,团总支书记等;太原理工大学煤化所副所长;山西太原理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山西科灵催化净化技术发展公司法人代表。
截至2024年4月25日,苗茂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苗茂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卫红变女士、毛肖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情况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卫红变女士简历:
卫红变,女,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担任稷山县洗煤厂统计员;永东有限化验室主任;现任永东股份品保部部长、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卫红变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卫红变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毛肖佳先生简历:
毛肖佳,男,1985年0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永东有限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永东股份安环部部长、永东股份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2024年4月25日,毛肖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毛肖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陈玉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玉杰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陈玉杰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玉杰先生简历:
陈玉杰,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公司董事、煤化厂厂长;现任永东股份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部长、燃气站站长。
截至2024年4月25日,陈玉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玉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公开发行3,8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6,287,358.50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3,712,641.50元。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04531001040028983账户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南路支行75420188000159835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披露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00万元(含3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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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其中“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产品有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共设置6条生产线。其中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设置2*2万吨/年生产线,高端制品炭黑设置1万吨/年生产线,导电炭黑设置8,000吨/年生产线,高色素炭黑设置2*6,000吨/年生产线。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情况
结合特种炭黑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经研究拟对“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中的“7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内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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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端制品炭黑生产线不再独立建设,高端制品炭黑可通过导电炭黑生产线及高色素炭黑生产线生产。
升级后的炭黑生产规模仍为7万吨/年,在产能不变的基础上,减少了生产线布设,节约了生产用人数量和项目建设用地;既能满足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的市场需求,又保障了高端制品炭黑的生产能力。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优化后炭黑总产能不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是公司根据当前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优化后炭黑总产能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优化后炭黑总产能不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永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3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04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于2017年04月13日披露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发行的永东转债自2017年10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04月0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东转2,债券代码:127059),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于2022年04月06日披露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发行的永东转2自2022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375,465,702股变更为375,686,45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5,465,702元变更为375,686,457元。具体转股情况请参见公司每季度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三、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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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并对营业执照进行更新等报备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