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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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的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鉴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需要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参与表决人数不足3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854,469.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5,733,559.79元。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99,373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8,505,257.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269,373股,回购金额为152,389,823.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450,895,080.93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8.09%。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合计拟转增40,629,8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123,947,38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符合《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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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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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1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公司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至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杨波先生,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财务总监李鑫媛女士、独立董事祝红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至5月20日(星期一)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1-28060318
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和业务的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型
公司拟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衍生品业务。
(二)外币币种
涉及的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使用的资金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上述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虽然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存在公司不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割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则、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需要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公司管理层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四)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五)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对交易相关环节及相关人员互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进行监督。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专项说明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关联方分别对议案6、7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联系电话:0571-28060318
电子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实际情况经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99,373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8,505,257.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3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合计拟转增40,629,8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123,947,38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鉴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需要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参与表决人数不足3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陈小明、叶伟巍、祝红霞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闪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的需要,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二、公司部分制度修订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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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丽水恒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恒禾”)和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兴环境”)共有1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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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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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0.31%。上述超募资金50,000万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89,997.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万元)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的在建工业厂房。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用途为:(1)恒明电子公司以人民币28,862,230.89元用于收购杭州杭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环境公司)持有的绿兴环境公司100%的股权;(2)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137,769.11元用于绿兴环境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51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9,085.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已回购公司股份269,37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82,718.63元。
2、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中路158号D楼;同时,“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恒明电子公司;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设准备、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将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至2025年8月23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明电子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中的约3.32万平方米对外出租,占本项目建筑工程面积约30.29%,其余部分仍将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3、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开科技公司100%的股权并终止“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并以自有资金替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23,835,491.35元,该等替换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2,101,568.92元投资于丽水恒禾公司实施的“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迈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禾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禾迈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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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38,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7,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竞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最终竞拍价格为37,646.57万元,故最终使用超募资金30,117.57万元以及自有资金7,529.00万元用于支付拍卖款;另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续建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已基本建成,且内部结构已经成型且无法更改,大部分可用于满足公司的生产扩建需求,故续建投入大幅减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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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闪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闪闪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潘闪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28060318
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潘闪闪简历
潘闪闪,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近三年曾任职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卡诺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进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闪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