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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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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业务目的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均金额较大,且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香港平台全资子公司操作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利率掉期及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业务品种

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依照交易当时所定的币种、汇率以及金额进行交割。远期交易可以到期全额交割也可以反向平仓差额交割。公司针对欧元(日元)进口付汇,采取买欧元(日元)卖美元远期交易进行对冲。

利率掉期交易是双方按约定将同币种的贷款互相交换付息方式的交易,如以浮动利率交换固定利率或另一种浮动利率。公司通过利率掉期,将美元贷款浮动利率转换成固定利率,以对冲利率风险。

货币互换交易是指货币不同的贷款之间的调换,包括本金和利率的调换。公司通过货币互换交易,将美元贷款换成欧元(日元)贷款,以对冲贷款的汇率及利率风险。

外汇期权交易是期权买方在到期日以执行价格买入指定数量的货币并卖出另外一种货币的权利而非义务。相对于外汇普通远期,当市场价格更加有利时,企业可以选择不行权,直接在即期市场操作。购买外汇期权需要支付期权费。外汇期权交易仅作为以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补充。

三、业务额度及预计投入资金

用于以上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金额,均为对冲业务风险,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量。公司所操作衍生金融产品均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占用公司资金。

四、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我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在操作衍生金融产品时,如发生交易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记录,将可能导致衍生金融产品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若交易员未充分理解业务信息及衍生金融产品条款,将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对业务信息传递、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流程及审批信息进行核查。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该业务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6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 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尹卫华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生物医药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邝新亮先生,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物制药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3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3年度执业过程中,安永华明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87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2.18%,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三一锂能(长沙)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2家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保函、信用证等。

二、计划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4亿元。公司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三一锂能(长沙)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1号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众创楼201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三一锂能(重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92号(51-53号裙楼)创业黑马成果加速服务平台B096号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3、三一锂能(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02号307室A9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三一锂能(郑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18楼180498号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5、三一锂能(成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11层1103号(不含工业生产加工项目)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6、三一锂能(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丁家山路2号809室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7、绿电锂能(蒙自)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工业园区绿色新型建材产业园匠心大道6号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绿电锂能(建水)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西湖村(建水县石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三区B栋办公楼B203)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三一锂能(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樊村镇樊村村1号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三一动能换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淄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山泉路158号院内办公楼三楼西起第二间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汽车新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1、三一动能换电新能源科技发展(鄂州)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车站路9号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电车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2、绿电锂能(鹤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文峰社区北衙新区A175号

(2)法定代表人:易小刚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经营状况

单位:元

五、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融资担保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87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2.18%,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上述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该议案监事会主席刘道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市场运作,交易价格合理,属于公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和稳定,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公司努力深化内部风险评估、推进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运行质量及管理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6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三、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说明:独立董事津贴每年12万元,监事津贴每年3万元,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职工监事领取的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7,498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080,467千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82,714千元。

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8,485,740,23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1,227,085股后,即以8,464,513,15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每股派发0.22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62,192,893.44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1.13%。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提出同意的意见,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唐修国、易小刚、黄建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资金预算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按揭业务、各类保函等相关银行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授权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在额度范围内用信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向文波先生、俞宏福先生、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黄建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操作的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量。公司所操作衍生金融产品均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占用公司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提出同意的意见,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除第一项、第六项高管薪酬、第七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第二十项、第二十一项、第二十三项以外,其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15 点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产业园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稳根、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周福贵、袁金华、毛中吾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5月17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 系 人:樊建军

5、联系电话:0731-84031555 传 真:0731-84031555

6、电子邮件:fanjj2@sany.com.cn

7、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开区三一工业城新研发楼4楼 邮编:4101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762,200股,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762,200 股,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此次授予的2,238.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9 月15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185万股,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2023年11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次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解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3,221,725千元,同比下降8.51%,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7,498千元,同比增长5.53%,未能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不予解锁并拟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762,20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6元/股;2023年5月31日,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16元;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50元/股(9.50元/股=9.66元/股-0.16元/股)。

若后续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四)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762,20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向文波先生、俞宏福先生、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黄建龙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及以上金额的,公司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及预计交易金额,其他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1、公司预计2024年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有关的各种零部件、接受劳务以及租赁等的金额768,356万元。

单位:万元

2、公司预计2024年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零部件、提供物流、行政服务及房屋租赁等的金额498,235万元。

单位: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继续开展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包含直租、售后回租等业务),预计2024年度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推荐的承租人提供按揭及融资租赁服务的金额不超过60亿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保函业务,2024年度拟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保函业务余额不超过4亿元。

(三)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有关的各种零部件、接受劳务以及租赁等

单位:万元

2、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零部件、提供物流、行政服务、房屋租赁及设备租赁等

单位:万元

(下转171版)

(上接1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