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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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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7版)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763.2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752.99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节余5,389.54万元、“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节余1,547.71万元尚未转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明微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305号)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56.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8,777.08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盈利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人名称: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军

注册资本:7,1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2月8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601

经营范围:(1)一般经营项目:从事电子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数据库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2)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黄学良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322万元,净资产为14,74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2,276万元,净利润为860万元。

2、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人名称: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俊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3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21A

经营范围:(1)一般经营项目:数字电视、信息网络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推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制、销售;数字电视相关行业的标准研制(凭许可经营);电子信息及信息网络相关领域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的销售(凭许可经营);数字电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以及测试认证服务;数字电视相关工程的承包和代理;数字电视相关会议、展览的组织和承办;数字电视相关领域的投资和运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电子认证服务;商用密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前海国微投资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先生直接持股45.83%的公司;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先生通过深圳前海国微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7.35%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并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的约定条款或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6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增加至最高不超过65,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0,53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2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0,535.7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10,538.03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10,538.0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监事会工作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于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2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22)。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2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4-024)。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王乐康、郭王洁;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尹志刚、郭伟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9:30-12: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81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