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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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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版)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峥嵘 托管部负责人:潘强 填表人:邵国忠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说明

无。

6.1.2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本公司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信托计划)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结构化主体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结构化主体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对于本公司以外各方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本公司将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其他负债。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前五名的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及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前五名的固有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无贷款业务。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无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托财产损失笔数零,合计金额零。

本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履行了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具体为:

(1)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将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因自身责任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4.2.5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按信托法律法规规定,每年按当年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当该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不再提取。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关联交易是指信托公司以自有资产、信托资产为关联方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关联方融资提供便利的业务。关联交易的统计范围应基本与银保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范围和口径一致,也可增加为关联方提供咨询等其他非投融资类业务服务的信息。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基本信息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 固信交易与信信交易情况

6.5.3.3.1固信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2信信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情况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垫款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情况发生,无为关联方担保垫款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自营业务):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

信托业务: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3年利润总额-105,970.13万元,同比减少47,597.07万元,下降82%。净利润-78,602.22万元,同比减少38,337.03万元,下降95%。

报告期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

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

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

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股东无变化。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2023年11月,因标准化监管数据错漏报,标准化监管数据交叉核验不一致,公司受到监管处罚80万元。

8.5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2023年4月27日《金融时报》信息披露08版、《证券时报》信息披露B6版、《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12版。

8.6其他重要信息

8.6.1 净资本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各项净资本管理指标均符合银保监会监管要求。年末净资本余额1,000,477.04万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360,444.19万元,其中:固有业务风险资本216,497.36万元,信托业务风险资本143,946.83万元。净资本监管指标如下:

8.6.2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昆仑信托着力塑造“诚信稳健、分享共赢、服务社会、造福民生”的企业品格,以实际行动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昆仑信托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国家监管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服务实体经济,着力在为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昆仑信托积极推进慈善信托,2023年新增备案慈善信托数量位居全国第二,新增规模位居全国第六,成为宁波慈善联合会和西安慈善会常务理事,与多地政府建立合作机制,设立全国最大的共同富裕慈善信托,服务中石油产业链客户,设立南通市首单慈善信托,联手中石油定点帮扶县一一横峰县推出“宝石花开,横峰绽放”乡村振兴慈善信托和港边小学宝石花助学慈善信托。昆仑信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计划,通过消费帮扶等方式帮助边远乡村;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通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义务献血、环保志愿等社会公益事业。

9、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9.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要求,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信托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9.2关于公司财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书是客观公正的。

9.3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商业原则和银保监会监管要求,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