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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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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9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利润分配时,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下同)为2,635,069,062.46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973,480,406.56元,提取盈余公积55,673,705.14元,支付2022年度现金股利503,109,429.7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49,766,334.10元,比期初数增加414,697,271.64元。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3,480,406.56元;公司母公司报表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83,021,233.74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756,000,000.00元(根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80,000,000.00股计算),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7.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红完成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227,021,233.74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18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

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3年度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1.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公允价值变动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

1. 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情况

202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260,941.22元,主要为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925,700.00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664,758.78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5,963,631.39元,主要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702,836.02元;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60,795.37元。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3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合计-5,437,872.03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为-45,354,460.59元。

4.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3年度发生额为-33,699,300.79元。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4,125,474.79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26,174.0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经评估,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天职国际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情况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45.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0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249号北计大楼南楼七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话:010-84121919-2009/13331171383

传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249号北计大楼南楼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艺涵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00.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后发行数量1,800.00万股),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终发行数量16,2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9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21】015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89,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23.95万元,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83,096.05万元,并于2021年2月2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

2.募集资金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479.7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354.26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56.16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1,432.79万元,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2,220.09万元,研发设计中心项目1,003.2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954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等额置换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旗舰店建设、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或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涉及地域广泛,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理念均有较大差异,且该部分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导致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2)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周期较长,并且项目涉及包括技术迭代、不同系统间数据孤岛、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等问题,项目进展有所放缓。合同为2021年开始建设,原计划建设期限三年,于2024年3月完成。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因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审慎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3)研发设计中心项目:该项目设定之初是作为大型旗舰店的一部分来进行规划,但在项目实施阶段,受建设环境等因素影响,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故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有所放缓。

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募集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新增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前实施主体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后实施主体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黄金集团三门峡中原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访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黄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2023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能帮助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公司2024年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1.02亿元,金融业务相关的收取利息和支付利息关联交易金额为0.55亿元,累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57亿元,与财务公司存款不超过100 亿元。关联董事刘科军、李宏斌、沈冰洁、朱然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一)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材料、设备或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二)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材料、设备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三)其他关联交易

1.其他关联交易一一承租

单位:万元

2.其他关联交易一一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一)向关联人购买原料、材料、设备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和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三)其他关联交易

1.其他关联交易一一承租

单位:万元

2.其他关联交易一一金融业务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4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亿元;

(2)2024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3)2024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取财务公司存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35亿元;

(4)2024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20亿元。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和历史纪录分析,其有履行合同能力,并能及时按合同支付或收取款项。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为: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规定的,适用地方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当地的增长幅度。

(二)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存款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贷款服务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具体详见《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一一零售》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二)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三)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四)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二、2024年公司拟增门店情况

(一)2024年,公司拟增加的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二)2024年,公司拟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三、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经营行业分类的情况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上述表格中,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对地区进行划分: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地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省;

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西南地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西北地区: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