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根据2023年监管报表口径划分主动管理型与被动管理型业务,并对期初数进行重述。)。
表6.5.2.1.1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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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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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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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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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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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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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3年,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信托行业发展变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管政策要求,围绕信托“三分类”新规要求,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与资产管理信托双向驱动、同向发力的特色化差异化转型路径,加快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资产服务信托业务方面,公司推出“企业家办公室”综合服务平台,落地家族服务信托业务3单,其中包含首单股权类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在业内较早推出“沃泉”家庭服务信托品牌及服务体系,创新推出与券商合作基金投顾模式,荣获2023金融界“杰出财富管理服务奖”。法人资产服务信托实现零的突破。资管产品服务信托实现与理财子公司合作破冰。
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方面,公司重点发展现金管理类和“固收+”产品,持续健全产品体系,持续优化债券信用结构,在保持流动性基础上,收益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保持稳健。挖掘多元化另类固收业务资产配置,加大浙江区域展业力度。增强权益投资类产品主动管理能力,精准把握客户需求,FOF类产品业绩跑赢大盘。探索泛REITs业务模式,落地首单公募REITs“中航京能光伏REITs”战配投资业务,重点围绕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物流园等领域,储备北京、上海等地多个优质私募REITs项目。
公益慈善信托方面,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全年新增慈善信托项目25单,成立规模0.33亿元,新增项目数量及规模均创新高。公司连续荣获“2023年第三届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行业——优秀公益慈善信托奖”“2023年度优秀公益慈善信托”等奖项,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023年,公司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年度内所涉信托诉讼纠纷案件中,尚无司法机关认定公司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6.5.2.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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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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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投资类交易包含关联方投资本公司信托产品(含委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本公司以受托管理的资产投资关联方发行的资管产品,相关交易底层资产均不涉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数据为投资成本金额。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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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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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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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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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3.3.2信托资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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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无。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3,728.70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8,705.0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65,023.69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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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表7.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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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指标均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第5号)各项监管要求。
8.特别事项揭示
8.1本报告期内股东变动的情况
无。
8.2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董事变动情况:
2023年5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潘鸿任公司独立董事,钱毅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6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冯帆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8月,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晓光任公司董事,王进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监事变动情况:
无。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晓佳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10月,经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浙金复〔2023〕131号),孟世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1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郝磊为公司副总经理,拟任人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于2024年3月1日核准郝磊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8.3本报告期内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未决诉讼案件14件,其中处于一审审理阶段案件6件,二审审理阶段案件5件,已判决待履行案件2件,执行阶段案件1件。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诉讼案件中,有1件终结诉讼程序,公司为案件被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年度内发生的诉讼案件中,有2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公司均为被告,1件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1件为原告方撤诉结案。
8.5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8.6本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监管意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保监发〔2023〕90号)。公司高度重视,逐条对照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于2023年6月30日上报《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管意见整改措施制定情况的报告》。按照整改计划安排,公司针对信用风险、舆情风险、固有流动性、内控合规管理、经营承压等方面的重点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2023年11月,公司上报《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管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全部整改任务均已完成。通过整改,公司治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8.7本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第19版披露了董事变更事项。
8.8本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上接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