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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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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2,078,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2,185.52万元,同比上升2.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04.22万元,同比上升1.78%。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 固废处理业务

公司从事的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建设与运营为核心,协同开展餐厨垃圾、污泥、供热、建筑垃圾、填埋场改造等业务。同时,公司还从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业务。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模式进行,具体由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中标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所需用地或由业主方负责取得并提供给公司使用,或由公司自行取得土地使用权。运营的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0至30年。除投标模式外,公司也通过收购方式取得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理收入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理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由环保能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2个,均已投入运营(2023年度投产5个),合计处理能力28,550吨/日(不含参股公司)。其中,属于非竞争配置项目的共22,350吨/日;非竞争配置项目中有8,100吨/日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承担,其余为央地分摊;22,350吨/日中有9,900吨/日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

危废处置项目与产废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办理相应环保手续进行处置,通过收取产废企业处置费用获取利润。医疗废弃物处置主要包括对医疗废弃物的安全收集、运输、贮存,以及无害化处理处置,一般是以区域性(地市级)特许经营的模式收集及处置所属区域内医院、社区诊所和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并向产废单位收取处置费用。危废处置和医废业务处置由城发生态公司负责投资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危废处置项目4个,合计年处理规模29.95万吨。其中,已运营项目2个,合计年处理规模4.85万吨;在建项目2个,合计年处理规模25.1万吨。公司医废处置项目5个,合计年处理规模1.607万吨,均已投入运营。

2. 环境卫生服务

公司从事的环境卫生服务业务以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运营、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城乡环卫业务为基础,运用物联网、5G技术和大数据管理等技术,向城乡公用事业服务、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拓展,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商。环境卫生服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方式取得,地方政府将一定区域、一定期限的环境卫生服务,通过竞争模式选择专业化的运营(投资)公司负责运营和提供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或支付服务费用,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管理。服务模式主要分为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模式。环境卫生服务业务由城发城服公司负责投资运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运营项目30个,运营项目年化合同额约为4.3亿元。

3. 水处理业务

公司从事的水处理业务包括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同步拓展村镇污水治理、小微水环境治理等细分领域。公司的自来水供应业务主要通过生产制水、并为区域内的居民和企业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直接向用水居民和企业收取水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相关政府收取费用,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有关协议约定核定。服务模式包括特许经营(BOT、BOO、TOT)及委托运营等。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城发水务公司负责投资运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供水项目处理规模 30.5万吨/日,均为已运营项目。污水项目处理规模59.73万吨/日,已运营项目8个,在建项目5个,运营项目污水处理能力37.63 万吨/日。

4. 环保方案集成服务

公司环保方案集成服务业务主要围绕固废处理、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提供设计咨询、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系统集成、建设运营的全生命周期综合解决方案。一般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公司一般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获取环保工程承包业务,与业主方签订总包合同,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设备销售在设备运抵现场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环保方案集成服务业务主要由沃克曼公司负责经营发展。

5. 高速公路业务

公司高速公路业务主要是通过对收费高速公路进行综合开发经营、提供高速公路相关配套服务,对运营的高速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及交通安全管理以保证高速公路的通行质量,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回收投资,并获取收益。高速公路业务由许平南公司负责投资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运营许昌至平顶山至南阳高速公路、安阳至林州高速公路、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运营里程255公里。许平南路段为河南省规划“米”字型高速公路网中重要的一“撇”。安林高速为晋、冀、鲁、豫四省物资交流的重要通道,林长高速是晋南、冀南及豫北地区通往山东半岛及沿海地区的一条快捷陆路通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4-02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15:00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城发环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6-00001号),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180,069,469.5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5,042,228.35元,202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179,326,801.72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989,833,412.4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42,078,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1,803,720.26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0509%。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4-02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4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统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万鹏

注册资本:120亿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4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相关关联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东路6号智慧岛大厦9层D区D-9-002-2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东红

注册资本:12亿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6PQ842

(下转26版)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白 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长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金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白 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长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金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