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计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费用446.53万元,较上年同期计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费用1,148.29万元,减少701.76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名册中存在回购专户“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名册列示第三位股东),该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10,405股,持股比例为4.20%,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10,4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0%,最高成交价为1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859,035.7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俞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俞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于2024年04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560.00万元(含本数),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15,810.00万元收购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并向该公司增资人民币13,175.00万元,认购该公司新增股份2,500万股,增资资金用于补充该公司营运资金,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该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具体事宜,并签署本次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了及时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点00分;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十二、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04月18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夏岚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监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560.00万元(含本数),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本次监事会审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编制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现金15,810.00万元收购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并向该公司增资人民币13,175.00万元,认购该公司新增股份2,500万股,增资资金用于补充该公司营运资金,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该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文件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下转2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