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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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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用于卷烟包装,作为卷烟品牌建设、卷烟文化传播以及卷烟防伪的重要载体,是卷烟品质的重要体现,一直受到卷烟企业的高度重视。烟标产品具有高稳定性、大批量、多批次、高精度、高防伪和环保性强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印刷包装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烟标生产行业市场进入门槛较高,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作为烟标生产行业的先进企业,是国内多家知名中烟公司的优质供应商,通过不断完善客户需求的动态变化,持续优化技术开发、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销售服务体系,强化公司在行业内中的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与黏性。

近年来,烟标市场环境出现波动,市场面临再分配的局面,促进了市场的多元化竞争态势。此外,随着电子烟的规范管理,电子烟产业能为国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一定的促进意义,传统烟草与电子烟的包装总量会随之增长,对烟标印刷行业总体有正面的影响。

烟标为印刷包装细分行业中的重要子行业,2022年度总体规模约450亿元人民币。相对于我国其他消费品包装,烟标因为稳定的订单及现金流、较高的利润空间等特征成为众多印刷包装企业市场开拓中的“黄金领域”。

作为烟草行业下游的重要环节供应商之一,烟标印刷包装行业发展与烟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卷烟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汇集,卷烟行业的不断规范、品牌集中度的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包装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得以显现,未来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2)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先进的专业烟标服务商。在全国烟草行业中,公司已分别与云南中烟、浙江中烟、重庆中烟、贵州中烟、湖南中烟、福建中烟、甘肃烟草、深圳烟草等中烟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逐步发展为能够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供应商,具备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生产服务能力。作为业内优秀的专业烟标印刷整体服务供应商,公司持续稳定的高品质印刷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在烟标印刷行业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3)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的烟标产品与服务,是具备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印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卷烟客户对烟标生产工艺、新技术应用、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通过引进行业领先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和培育具有丰富印刷生产运营经验的团队,形成了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整体服务能力。2023年,公司抓住行业市场调整的机遇,新增福建中烟、甘肃烟草、深圳烟草三家优质客户。

(4)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烟标。烟标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用于卷烟包装,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并具有商标意义。公司服务的主要卷烟品牌包括“利群”“云烟”“红塔山”“芙蓉王”等多个知名品牌,前述品牌均为全国销售额比较靠前的卷烟品牌。

(5)经营模式

国内各中烟公司对烟标等烟用物资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司参与竞标。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供货合同,明确产品类别、服务事项、收款约定等内容,具体细节根据正式下发的书面采购订单而定,以销定产。

(6)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举措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烟标供应行业整顿的有利时机,把握市场机会,拓展优质客户、加强运营效率管理、持续研发创新、优化产品结构,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11.68万元,比上年增长18.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6.99万元,比上年下降76.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87.24万元,比上年增长92.59%。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经营举措如下:

①把握市场机遇,拓展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深挖现有中烟客户的需求,充分发挥在经营发展策略、生产管理水平、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领先优势,不断巩固市场份额并深入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烟标主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各中烟招投标工作,加大烟标市场的开发力度,业务拓展工作顺利有序推进。2023年,新增福建中烟、甘肃烟草、深圳烟草三家优质客户。

②持续推行信息化管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机制,坚持“客户至上”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质量保障服务,通过管理系统信息模块的完善和信息共享,实现采购、订单、生产、库存、销售、核算等环节的信息一体化流程管理。通过提升运营能力,迅速反映,在响应客户改版等需求过程中,走在同行前列,保证了订单的提前量产,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经营成本的有效控制,并主导行业标准的制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③优化产品结构,持续研发创新

公司不断优化烟标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拓展力度,推进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开发应用,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坚持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方面持续投入,提升烟标业务的技术附加值。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并仍生效的国家专利125项,注册商标28个,新增专利6项,增加4台先进设备投入,与多家专业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通过博士工作站建站申报。

④加强人力资源一体化建设,提高员工凝聚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业务与人力资源一体化建设,优化组织架构,激活组织与员工,持续提升组织能力和人力资源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一致性。通过战略绩效管理,实现战略有效落地;进一步加强任职资格、岗位聘用及岗位动态管理工作,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跨职能部门团队绩效管理,提升员工的履职能力;基于公司战略和任职资格要求逐步建立培训课程体系,牵引员工成长;通过员工核心价值观及绩效考核落地,提升员工敬业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员工队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69,949.42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9,101,678.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910,167.87元,扣除2023年已实际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76,800,000.00元和送红股38,4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5,345,753.7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337,264.53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2,309,387.2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22,309,387.20元。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授权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如需)。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元人民币4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低风险债券等。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及授权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金融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理财业务,做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理财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91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66.91万元。现将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9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2023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8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52万元。

2、存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9万元。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闲置设备依据市场价判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39万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解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208版)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减资退股深圳原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公司与深圳原世界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增资深圳原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9709%。

2024年2月,本公司与深圳原世界科技有限公司、霍春望、深圳市消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智云通图科技有限公司、嘉兴伯翰经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减资退股协议书,约定本公司对深圳原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减资对价人民币510万元,减资前本公司持有深圳原世界科技有限公司0.9709%的股权,减资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原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2、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4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306,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最高成交价为6.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1,260,216.98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