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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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其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1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16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12个月内确定。截至2024年3月9日,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万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1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合计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万股。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同意作废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合计34.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离任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吴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综上所述,同意选举吴兵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0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15时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马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同意《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意《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近一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同意《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上市审计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本次董事会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马卫东、王萃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卫东、王萃东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意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12个月内确定。截至2024年3月9日,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万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1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合计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万股。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合计34.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就上述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5《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6《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1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1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1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7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778,476.52元,2023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3,097,713.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与现金流状况,并经董事会审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929,677股后的总股本为99,070,32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11,800.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29,677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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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邵明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7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玮,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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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鉴定报告7.5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7.5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选聘结果,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下转255版)
(上接2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