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60%,主要为西格列他钠的销售收入增长所致。报告期内,西格列他钠销售持续放量,销量同比增长665.80%,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126.77%。2023年12月,西达本胺PTCL适应症第四次进入医保目录,医保支付价格下调6%;报告期内,西达本胺销量同比增长8%,销售收入同比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亏损收窄43.6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XIANPI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建勋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惠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XIANPI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建勋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惠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XIANPI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黎建勋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惠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8012 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微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49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5月13日

●回售期内“微芯转债”停止转股

●风险提示:“微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9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微芯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微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4年4月19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微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微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微芯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2、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微芯转债”第二年(2023年7月5日至 2024年7月4日)的票面利率为0.6%,计息天数为298天(2023年7月5日至 2024年4月28日),利息为100x0.6%x298/365=0.49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0.49=100.49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微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微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12”,转债简称为“微芯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

(四)回售价格:100.49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微芯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5月13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微芯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微芯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微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微芯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952070

联系邮箱:ir@chipscreen.com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