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季度报告已经中国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 中国石化董事长马永生先生、总裁赵东先生、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寿东华女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3.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
(二)公司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况
■
■
■
二、股东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注1: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17,624,000股H股,占中国石化股本总额的0.75%,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注2:中国石化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较2023年末未发生变化。
注3:报告期内,中国石化完成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行2,390,438,247股A股股份(“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石化总股本由119,349,251,646股变更为121,739,689,893股。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石化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4年3月1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公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石化未知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三、经营业绩回顾
2024年一季度,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3%。一季度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上行,普氏布伦特原油现货均价为83.2美元/桶,同比增长2.4%,境内天然气需求较快增长,成品油需求保持增长,化工产品需求增速同比加快,受新增产能持续释放和原料成本上升影响,化工毛利仍处于低位。
公司紧贴市场需求,深入开展全产业链优化和区域优化,加大产销协同力度,努力拓市扩销,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3.16亿元。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一季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87.21亿元。
勘探及开发:本公司加强高质量勘探,扩大效益建产规模,增储增产增效取得积极进展。勘探方面,加强风险勘探、圈闭预探和一体化评价勘探,在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江汉盆地等地区取得油气勘探重要突破。开发方面,加快推进济阳、准西等重点原油产能建设,积极推进川西、顺北等天然气重点产能建设。持续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优化进口LNG资源,全产业链创效保持增长。一季度油气当量产量128.78百万桶,同比增长3.4%,其中天然气产量3,504.6亿立方英尺,同比增长6.0%。勘探及开发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48.23亿元。
■
注:境内原油产量按1吨=7.10桶换算,境外原油产量按1吨=7.26桶换算,天然气产量按1立方米=35.31立方英尺换算。
炼油:本公司紧贴市场变化,全力优化生产组织运行,推动产业链效益最大化。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增产汽油、煤油等适销产品;增加出口规模,优化出口节奏和结构;统筹“油转特”“油转化”力度,有序实施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一季度,完成原油加工量6,330万吨,同比增长1.7%,生产成品油3,883万吨,同比增长4.1%。炼油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68.87亿元。
■
注:包括境内合资公司100%的产量。
营销及分销:本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加强市场研判和产销协同,全力拓市扩销创效。实施差异化策略,汽油经营量同比增长5.4%,车用LNG零售量同比增长119.3%;积极推动充换电业务发展,稳步推进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向“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开展特色营销活动,非油业务经营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一季度成品油总经销量5,981万吨,同比增长6.5%。营销及分销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86.78亿元。
■
化工:面对国内化工新增产能持续释放,化工产品毛利低迷的严峻形势,本公司紧贴市场需求,强化成本管控,以效益为导向优化原料、装置、产品结构,高负荷运行盈利装置,安排负边际效益装置降负荷或经营性停工。密切产销研用结合,稳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一季度,乙烯产量327.9万吨,化工产品经营总量1,951万吨。化工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6.09亿元。
■
资本支出:
一季度资本支出人民币205亿元。勘探及开发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135亿元,主要用于济阳、塔河等原油产能建设,川西等天然气产能建设以及龙口LNG等油气储运设施建设;炼油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41亿元,主要用于镇海扩建、广州和茂名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营销及分销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6亿元,主要用于综合加能站网络发展、现有终端销售网络改造、非油品业务等项目建设;化工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21亿元,主要用于镇海二期乙烯、茂名乙烯等项目建设;总部及其他资本支出人民币2亿元,主要用于科技研发、信息化等项目建设。
四、其他重大事项
4.1 本报告期内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况
2023年5月30日,中国石化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公司开始实施A股和H股回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回购A股股份14,350万股,H股股份40,365.6万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注销。
公司按计划开展回购工作。本报告期内,公司回购H股股份39,866,000股。
4.2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
基于对中国石化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拟自2023年11月11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增持中国石化A股及H股股份(“增持计划”)。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通知,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244,626,656股股份。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
4.3 绿色企业行动第二阶段计划
2018年,公司发布绿色企业行动计划,截至2023年绿色企业行动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构建绿色生产体系,锻造绿色竞争力,公司制定《中国石化绿色企业行动第二阶段计划》。公司围绕降碳、减污、提效和增绿四个方面,以2028年为时间节点,制定了以下主要行动目标:
碳排放强度、甲烷排放强度分别较2023年下降5%、20%,实现捕集利用二氧化碳250万吨/年,打造600个碳中和示范引领项目,碳履约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100%;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较2023年下降5%,污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
本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印制,在对两种文本说明上存在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承董事会命
马永生
董事长
2024年4月28日
五 附录
5.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马永生 赵东 寿东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
马永生 赵东 寿东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利润表(续)
■
马永生 赵东 寿东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马永生 赵东 寿东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
马永生 赵东 寿东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
马永生 赵东 寿东华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分部财务信息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分部财务信息(续)
■
5.2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综合收益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财务状况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a)除税前利润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调节
■
分部财务信息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分部财务信息(续)
■
5.3 按遵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差异(未经审计)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的会计账目处理差异外,本公司按遵从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差异。以下调节表是作为补充资料 而并非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也不包括分类、列示及披露事项的差异。该等资料未经过独立审计或审阅。其主要差异如下:
(i) 政府补助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提供的补助,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则 从其规定计入资本公积。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与购买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确认为递延 收益,随资产使用而转入当期损益。
(ii) 安全生产费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记入当期损益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 项储备」单独反映。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性支出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形成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费用性支出于发生时计入损益,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iii) 专项借款汇兑损益的资本化调整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外币专项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除了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可予以资本化外,其他均计入当期损益。
就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之净利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之本期间利润的重大差异的影响分析如下: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就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之股东权益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之股东权益的重大差异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和书面材料,于2024年4月28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5,422,591.7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喻宝才先生辞去中国石化总裁职务,喻宝才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总裁须提请中国石化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宜。喻宝才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忠实履职、勤勉尽责,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转型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喻宝才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聘任赵东先生为中国石化总裁(简历附后),同时调整为执行董事,聘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万涛先生、喻宝才先生为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简历附后),聘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4年4月28日
附件:赵东先生、万涛先生、喻宝才先生简历
赵东,53岁。赵先生是正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毕业,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7月起任中油国际(尼罗)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经理;2005年1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常务副主任;2005年4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本运营部经理;2008年6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会计师;2009年10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兼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集团尼罗河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中国石油集团尼罗河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20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2022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7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董事。
万涛,56岁。万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上海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12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化工事业部副主任;2017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集团仪征资产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集团仪征资产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22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喻宝才,59岁。喻先生是高级工程师,经济学硕士。1999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1年12月起任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3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7年6月起任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1年5月起兼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2021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总裁。2018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国石化或中国石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任何中国石化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8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中国石化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7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15,422,591.73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号),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0,438,24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9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987,328,778.90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3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400292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项目总投资为四舍五入后金额;
注2:对于“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入热塑性高分子新材料装置等高附加值材料相关方向。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为1,739,609,629.59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215,422,591.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所列示“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投入热塑性高分子新材料装置等高附加值材料部分的金额;
注2:“拟置换金额”为2023年3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后投入的符合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5,422,591.7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1538号),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石化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