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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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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徐州鹭荣等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202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徐州鹭荣等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97.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31.0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1、为徐州鹭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徐州鹭荣”)提供担保事宜

2021年公司子公司徐州鹭荣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借款52,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鹭荣7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2,000万元(详见2021年4月21日公司《关于为潍坊悦隽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目前有关借款余额21,530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28个月,担保期限相应延长,担保金额相应调整,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2、为徐州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徐州鹭和”)提供担保事宜

2021年公司子公司徐州鹭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借款48,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祥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祥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鹭和7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8,000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为中南济宁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目前有关借款余额2,505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24个月,担保期限相应延长,担保金额相应调整,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3年11月18日和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有关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为徐州鹭荣和徐州鹭和提供的担保为已有担保期限延长,前后已担保金额不变。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徐州鹭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4日

注册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大道152号和平颂苑西区12#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顾振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70%股权,独立第三方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徐州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0日

注册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大道152号和平颂苑西区12#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顾振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70%股权,独立第三方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徐州鹭荣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鹭荣7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1,530万元。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期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徐州鹭和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鹭荣7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505万元。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的业务需要,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97.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31.0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69.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75.24%;对外担保余额中逾期金额122.10亿元,涉及诉讼的金额87.08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4-07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61)2024年4月24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7.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预计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

2、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2023年度报告。由于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性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2024年4月20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政府组织下,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建”)与PAG及江苏资产探讨了针对包含其公司债务重组、以股抵债、战略投资等有关事项开展合作的可能性。目前双方仅就合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无具体的方案或推进计划。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对公司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其他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建有因质押纠纷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除此之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渠道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

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

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4月26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预计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后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预计公司股票将于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的次一个交易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上市规则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预计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上市规则9.2.3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晚公告了《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均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4月21日晚公告了《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4月22日晚公告了《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6)、2024年4月24日晚公告了《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4月25日晚公告了《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