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06 公司简称:曲江文旅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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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79,236.43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74,723,514.60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88,367,258.37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40,038,806.73元。
鉴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故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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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旅游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N78 公共设施管理业”。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中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24年发展预测》(中国旅游经济蓝皮书NO.16)指出,经过为期一年的快速复苏,旅游经济已经度过本轮非常规周期的急剧衰退和深度萧条阶段,即将迎来繁荣发展的新阶段。2023年,旅游市场和旅游产业链得到明显修复,旅游企业家信心稳定,全国国内旅游人数和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倍,恢复到2019年的8成以上;入出境旅游人数超过1.9亿人次,较去年增长2.8倍以上。2024年,旅游经济将以理性的消费预期、增长的投资信心和积聚的创新动能,稳步进入繁荣发展的新阶段,预计2024年全年国内旅游人数将超过60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有望突破6万亿元,入出境旅游人数合计将超过2.6亿人次,实现国际旅游收入重新攀上千亿美元关口。
作为文化旅游类上市公司,公司秉持“成为全国领先、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集成运营商”的发展愿景,积极探索“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构建核心经营模式、品牌和竞争优势,构建具有独特性的专业化产业平台。
公司运营管理的曲江池·大唐芙蓉园景区被国家水利部授予第18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唐不夜城公司运营管理的“大唐不夜城步行街”被商务部首批命名为“全国示范步行街”;2022年,大唐不夜城步行街荣获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第二批西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称号,2023年3月1日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2023年7月被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评为“20个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沉浸式夜游)”,2023年11月荣获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第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大唐芙蓉园景区荣获西安市文旅局三星级智慧景区、“长安夜我的夜”-西安夜游经济特色文旅消费空间,2023年2月荣获陕西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称号,2023年12月,荣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西安曲江海洋极地公园荣获中国科协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陕西省海洋环境保护科普教育”“陕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2022年西安曲江海洋极地公园荣获“红领巾”科普教育校外实践基地,2023年6月荣获西安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称号;公司唐华华邑酒店获得西安市商务局颁发的“西安市会议型酒店”等荣誉奖项,2023年6月,公司运营管理的曲江银座酒店荣获西安市商务局授予的“西安市会议型酒店”荣誉称号。
2023年,公司董事会荣获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最佳中小投资者互动奖、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最佳新媒体运营奖;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奖;金牛奖·2022年度金信披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文化类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策划、餐饮酒店、旅行社、旅游商品销售和体育项目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运营。有食、宿、行、游、购、娱六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景区运营管理业务、文化主题酒店管理(含餐饮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演出演艺业务、体育项目业务、文化旅游商品业务、园林绿化及其他新型旅游业务等。
公司运营管理的文化旅游景区业务主要包含“西安曲江大雁塔·大唐芙蓉园”、西安城墙景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三个国家5A级景区,国家4A级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大唐不夜城步行街,国家3A级景区秦二世陵遗址公园,寒窑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唐慈恩寺遗址公园等多个文化旅游景区。
公司酒店餐饮板块主要包含西安唐华华邑酒店(首家唐文化体验式酒店)、芳林苑酒店、曲江银座酒店、御宴宫(仿唐御宴)等,形成了文化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文化旅游的业态结构。
公司旅游服务形成了以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国内旅游、集团产业协同、目的地旅游、定制旅游、专列旅游、研学旅游、商务旅游、门票销售、会议会展、签证代办、票务代理等多业并举的综合化产品体系。
公司文化旅游演出业务结合盛唐文化、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品文化旅游演出项目。公司现有的文化旅游演出包括超时空唐乐舞剧《梦回大唐》黄金版、大型水舞光影秀《大唐追梦》、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东仓鼓乐》打造的唐代宫廷燕乐《鼓》、展现盛唐女性文化主题演艺《寻梦·芙蓉里》、大唐不夜城主题演出《再回长安》、行为艺术《丝路长歌》《不倒翁》《盛唐密盒》《华灯太白》《旋转的胡璇》《乐舞长安》等、海洋文化主题儿童舞台剧《哪吒》等。
公司体育项目业务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无锡汇跑是一家专注于跑步领域的专业化赛事运营机构,主要运营大型路跑赛事和越野跑赛事,核心业务主要包括赛事运营、商旅服务、线上商城、赛事技术服务等。
旅游商品销售业务是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唐艺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经营旅游商品的策划、设计、销售,文化旅游区商品销售的整合运营。
园林绿化业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主要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服务。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393.70万元,其中景区运营管理业务约占营业收入的64.18%,酒店餐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20.63%,旅游商品销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1.48%,旅游服务(旅行社)业务占营业收入的4.44%,园林绿化业务占营业收入的0.91%,体育项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7.61%,数字科技业务占营业收入的0.75%。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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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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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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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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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3,973.6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607.96万元,降幅0.71%,主要原因为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6,725.6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9,537.92万元,降幅20.30%,主要是本期公司亏损增加所致。资产负债率为77.48%,同比增加4.9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0,393.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68.80%;公司营业成本为107,05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34.37%,三项费用为34,52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6.8%。营业利润为-22,894.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46.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537.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62.47万元。
营业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旅游市场持续回暖,公司大唐芙蓉园、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运营收入、酒店餐饮收入、体育赛事收入等均较上年同期增加。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4-01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晓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
4、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0月出具的《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5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发行申请文件要求使用完毕。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一是日常关联交易、二是向关联方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租出房产。交易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79,236.43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74,723,514.60元,同意董事会对利润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七)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九)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4-01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79,236.43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74,723,514.60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88,367,258.37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40,038,806.73元。
鉴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故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4-01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景区运营管理、策划、酒店餐饮、景区文化演出演艺、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园林绿化、旅行社及体育项目等。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与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大明宫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西安演艺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渼陂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渼陂湖投资公司)等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全票通过。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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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主要原因:
(1)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旅游投资集团下属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三河一山”绿道项目进行运营管理,2023年因绿道项目业务调整等原因,公司减少提供劳务。
(2)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曲江渼陂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渼陂湖投资公司委托,对渼陂湖景区提供景区运营管理业务,2023年因渼陂湖景区管理划分等原因,公司减少提供劳务。
2、公司接受关联方租入资产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原因:由于公司餐饮板块业务调整,导致2023年预计的租赁业务未完全涵盖,导致和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下转355版)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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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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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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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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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快“走出去”步伐。天津“第二届五大道海棠花节城市音乐会”项目落地,活动期间,游客总数达276.03万人,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等多家媒体,围绕“海棠花城市音乐节”推出300余次报道,相关话题累计热度超1.9亿。打造完成“2024大同年 大不同新春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大同古城墙灯会区域累计客流量51.05万人次,结合新春年俗及大同古城文化推出了《锣鼓晋舞》《花木兰从军》《飞天》《欢乐大同年》等主题舞蹈演出,并根据春节假期出行的高峰期在演出内容上调整为“节庆版”和“常态版”的演出服务内容,央级媒体、省市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以及自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活动曝光量超千万。通过公司核心运营管理能力的输出,打造高质量项目建设落地,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2024年1月,上海宏开升集装箱有限公司以股权分置办理财产损害纠纷为由,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开庭。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及法律意见书综合判断,上海宏开升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诉请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公司2023年度未计提相关预计负债,该事项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公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谢晓宁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的情形。
5、公司受托管理景区从未因违反或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63号)的相关规定被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调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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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晓宁(代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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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晓宁(代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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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晓宁(代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