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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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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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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成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成兵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报表日期: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成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成兵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6.1.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6.1.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6.2.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6.2.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6.2.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与外币业务采用分账制。

6.2.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2.6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外币核算采用分账制,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相应的外币账户余额分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进行调整。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其产生的汇兑差额的处理结果与统账制一致。

6.2.7金融工具

6.2.7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贷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上述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融工具,本公司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i) 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

(ii)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并未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

(iii) 阶段三: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

阶段一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阶段二和阶段三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但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当期资产负债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

· 在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定性标准

· 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 五级分类为关注级别

· 预警客户清单

上限标准

· 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 债务人对本公司的任何本金、垫款、利息或投资的公司债券逾期超过90天。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主要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分析不同情形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包括所持担保物的可变现价值),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以当前风险管理所使用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体系为基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新资本协议内评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并剔除审慎性调整,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时点型”债务人违约概率;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生产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住宅价格指数、社会融资规模等。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公司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除了提供基准经济情景外,本公司结合统计分析及专家判断结果来确定其他可能的情景及其权重。本公司以加权的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第一阶段)或加权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计量相关的减值准备。上述加权信用损失是由各情景下预期信用损失乘以相应情景的权重计算得出。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7、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要求提供者为合同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时,代为偿付合同持有人的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本公司将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的减值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8、金融资产合同修改

本公司有时会重新商定或修改客户贷款的合同,导致合同现金流发生变化。出现这种情况时,本公司会评估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公司在进行评估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1)当合同修改发生在借款人出现财务困难时,该修改是否仅将合同现金流量减少为预期借款人能够清偿的金额;

(2)是否新增了任何实质性的条款,例如增加了分享利润/权益性回报的条款,导致合同的风险特征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3)在借款人并未出现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大幅延长贷款期限;

(4)贷款利率出现重大变化;

(5)贷款币种发生改变;

(6)增加了担保或其他信用增级措施,大幅改变了贷款的信用风险水平。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公司将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且对新资产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实际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对修改后的金融资产应用减值要求时,包括确定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增加时,本公司将上述合同修改日期作为初始确认日期。对于上述新确认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也要评估其在初始确认时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特别是当合同修改发生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初始商定的付款安排时。账面价值的改变作为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则合同修改不会导致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本公司根据修改后的合同现金流量重新计算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并将修改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在计算新的账面总值时,仍使用初始实际利率(或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对修改后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6.2.8贷款、债权投资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贷款

对于贷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发放贷款和垫款风险分类

本公司对每一单项贷款按其资产质量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主要分类的标准和计提损失准备的比例为:

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和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债权类资产;交易对手的现金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但交易对手抵押或质押的可变现资产大于等于其债务的本金及收益。

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上述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信贷资产。

(2)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贷款和垫款,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贷款和垫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发放贷款和垫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发放贷款和垫款风险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债权投资

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风险分类和减值计提方法参见上述1、贷款的相关内容。

3、应收账款(不含应收保理款)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见上述1、贷款的相关内容。

6.2.9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合同资产主要包括信托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八)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6.2.1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购买时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为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入返售款项。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款项,以反映其作为向本公司贷款的经济实质。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一般均附有抵押,以证券或现金作为抵押品。只有当与证券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同时转移时,与交易对手之间的证券转移才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所支付的现金或收取的现金抵押品分別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借入的证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如该类证券出售给第三方,偿还债券的责任确认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6.2.11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6.2.1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6.2.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2.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本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6.2.15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2.16 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6.2.1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6.2.18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6.2.19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1、利息收入和支出

本公司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为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等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支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其中,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相应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的减值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6.2.2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6.2.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6.2.22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八)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6.2.23抵债资产

以抵债资产抵偿贷款和垫款及应收利息时,该抵债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费用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当有迹象表明抵债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账面价值调减至可变现净值。

6.2.24一般风险准备

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金融企业应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做为利润分配处理,并作为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6.2.25信托赔偿准备金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按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不再提取。”公司以二项计算结果的较大值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

6.2.26信托业保障基金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于2014年12月10日颁布的“银监发【2014】50号”《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于2015年2月26日颁发的“银监办发【2015】32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信托业保障基金认购执行下列统一标准:(一)2015年4月1日前信托公司按上年度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以后年度以上年度末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二)2015年4月1日起新发行的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计算并认购保障基金;(三)2015年4月1日起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并认购保障基金。

6.2.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6.3或有事项说明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说明

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表6.5.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表6.5.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以监管口径填写

6.5.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情况

表6.5.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表6.5.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情况

表6.5.1.5

6.5.1.6表外业务情况 表6.5.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他主要反映信托代保管项目。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5.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情况

表6.5.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非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情况

表6.5.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情况

表6.5.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的信托项目情况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的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2.1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非事务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2.2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2.3

6.5.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3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为落实监管精神,积极把握信托三分类新规实施窗口期,努力推进新形势下资产服务信托相关工作,实现公司资产服务信托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先后制定了《爱建信托转型发展整体纲要》和《爱建信托关于资产服务信托的推进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对资产服务信托开展的整体策略及分项策略进行了系统性部署。

标品业务方面,通过“勤修内功”持续提升投研能力、完善标品业务体系和市场敏锐度,公司持续丰富完善标品业务产品线建设,一是实现封闭式城投债组合产品落地,为标品业务的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落地中短期理财产品,在客户存续和吸引新客方面取得实效;三是加快自研特色产品开发,推出指增FOF、可转债FOF 等产品,为后续客户拓展提供更多的资产配置工具;四是努力践行“双碳”发展理念,将绿色金融债作为流动性品种予以配置。

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方面,公司成立了重整服务信托工作组,调集前中后台相关人员参与,集中讨论和解决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落地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深入参与了十余个项目的司法重整及相关服务信托业务拓展或业务招投标工作。

个人财富管理/家庭信托方面,公司成立了个人财富管理/家庭信托研究小组,以加强转型动力、培养转型能力。一是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多元化的资产配置与产品组合方案,为客户提供专业审慎的投资建议与过程管理;二是通过设立“专属财富管理信托账户”,为客户提供一账户多功能综合服务。

家族信托业务方面,积极探索研究国内资产范围的境外投资,为计划推行全市场配资打牢基础;落地首单外籍人士在境内设立信托架构案例。

慈善信托方面,全年新增设立2 单慈善信托,其中包括首单双受托人慈善信托架构。由爱建特种基金会委托设立的博爱1 号产品,顺利对56 位残疾人士及家庭进行了捐赠,获得无锡残联认可。

6.5.2.5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按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本年度公司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802.36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对信托产品赔偿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6.1关联交易 表6.6.1

6.6.2关联方关系 表6.6.2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之间交易情况 表6.6.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6.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情况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6.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6.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1、本公司固有业务自2007年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表》有关规定及应用指南中商业银行会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一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修订)。

2、本公司信托业务自2010年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表》有关规定及应用指南中商业银行会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8,023.56万元,计提盈余公积2,802.35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2,802.36万元后,未分配利润146,868.17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已清算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徐众华、吴文新、吴淳、李兵、王成兵、蒋洪、吉宇光、叶建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李兵、王成兵、蒋洪、吉宇光、叶建芳的任职资格尚待报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自监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徐众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上海银保监局核准蒋洪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3年7月3日,上海银保监局核准李兵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3年7月3日,上海银保监局核准王成兵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3年7月12日,上海银保监局核准叶建芳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通报《关于吉宇光辞任相关职务的报告》,吉宇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任)职务。

(2)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六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红燕、梅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胡爱军、武彪、邓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六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选举胡爱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同第六届监事会。

(3)公司高管变动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吴淳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在拟任总经理任职资格未获核准前,由吴淳自2023年3月1日起代为履行总经理职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徐众华提名朱建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朱建高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洋洋为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王成兵为公司财务总监,朱亚天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述人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吴文新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023年2月28日,杨毅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许奎军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聘任许奎军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梅松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聘任梅松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许奎军、梅松的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于2024年3月19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海运”,所涉案件为“案件一”,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1.37 亿元信托贷款本金 及相应利息)、上海隆维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维畅”,所涉案件为“案件二”,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因信托贷款合同产生债务纠纷,我司作为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于前期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申请,要求两名债务人分别履行相应归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其余八名被告/被执行人分别履行对应的担保义务。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相关受理文件,上海金融法院决定对上述两案件分别进行立案起诉和立案执行。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以上事项详见2020年5月28日爱建集团临2020-034号公告)

此后,案件一已由上海金融法院出具一审判决书,判决相关被告在限期内归还公司相关贷款本金和利息,如不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则相关保证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二经公司与法院沟通,得知目前部分质押股票的处置权已经移送到上海金融法院。公司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以司法拍卖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已取得处置权的股票。(以上事项详见2020年9月3日爱建集团临2020-055号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案件一和案件二均取得相关进展,其中案件一公司已收到法院划转的执行款987万,其他抵押物等正在执行中;案件二公司共计收到法院划转的股票执行款4386余万元,收到法院裁定抵偿债务的股票1770万股,已非交易过户,公司将继续追偿本案中其他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

2021年12月27日,案件一有新的执行进展情况,公司以司法拍卖形式受让1050万股ST中昌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名下。截至目前,公司以抵债方式、司法拍卖方式共受让2820万股ST中昌股票,占ST中昌(600242)总股本的6.1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供给上市公司ST中昌并对外披露。(以上事项详见2021年12月28日爱建集团临2021-066号公告)

2022年2月,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将九亭会所(不含车位)抵债给公司。

2023年3月2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3)沪03破156号),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管理人配合办理九亭会所(不含车位)过户手续,并启动车位评估拍卖流程。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监管意见及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监管局下发《关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的监管意见》后,高度重视、组织研究,逐条对照监管意见及关注重点进行梳理,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已落实各项整改方案。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年初召开会议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管层,且会后立即启动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全力保障换届期整体经营稳定有序过渡;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认真贯彻学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强化全员思想领悟,提升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已对照“1号令”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增设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并开展全员专题培训,提升关联交易治理水平;综合考量稳健转型、内控配套等因素,平衡好转型期风险和收益的关系,专项设置党建与文化建设指标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标。二是立足监管导向及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创新转型路径,先后制定《2023-2025年战略规划纲要》《转型发展整体纲要》《关于资产服务信托的推进方案》,从战略层面推进转型。公司对服务信托采取分类推进的策略,包括重点突破类、探索布局类以及暂不开展类。其中重点突破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资管产品行政服务信托等;年内已组建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个人财富管理/家庭服务信托工作组,重点推进个人财富管理展业,围绕流程构建、管理架构形成实施方案,拟定尽调指引和清单、组建理财师团队、完善资产服务合同模板库等;持续做大慈善信托业务规模,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三是年内已修订恢复与处置计划,对恢复与处置机制、监测指标、恢复与处置能力评估等进行补充完善;建立日常流动性监测机制,定期对流动性进行分析及预测,并调整公司流动性压力测试模型,将压力测试结果与固有资产结构优化相结合,加强流动性管理;已完成多项监管压降指标。四是及时调整业务风险政策,在尽调评审、期间监测方面更加审慎,并建立信评团队从严把关交易对手准入,合理设计交易结构以及风险监测、跟踪机制;积极研究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参与房企纾困及重整,审慎推进相关展业。五是不断完善标品业务制度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陆续增订风险管理制度及相配套的名单管理细则、投资管理制度等,且落实严格审慎管理,把控合规底线。六是依法合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稳步落实“消保深化治理年”各项工作,持续完善产品推介、销售签约等流程和标准;加强销售合规管理及案例警示教育,加大产品推介营销监测及销售过程检查力度,优化重大/突发客诉应急处理方案;规范开展消费信托业务,细化委外催收监督管理要求,防范外包机构风险向信托公司传导,将各项监管要求及意见落到实处。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查阅相关资料,监督检查公司重大决策、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及财务状况等,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