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年报中所列数据,除标示合并口径之外均为母公司口径。
1.2本公司8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公司独立董事陈学彬、谢荣、李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本公司总经理陈兵、分管财务副总经理严军、会计部门负责人马晓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历史沿革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亿元。公司长期致力于产品创新,获得资产证券化、代客境外理财(QDII)业务受托人、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公司曾被国务院指定为全国对外融资十大窗口之一;获地方金融机构最高信用评级(穆迪Baa2、标普BBB-);被指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首家合规试点单位;发起设立中国第一家信托登记机构一一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并被推选为理事长单位;连续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权威媒体评选的多项行业大奖,多次获上海市金融创新奖,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金融企业思想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黄浦区区长质量奖、上海黄浦区高端服务业十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2023年,上海信托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承压前行、聚力转型。公司注重规模效益平衡,稳步推进转型落地;坚持治标治本结合,切实强化风险合规管理;促进量变质变转换,全面夯实能力基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中有进。
2.1.2基本信息
2.1.2.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上海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HANGHAI INTERNATIONAL TRUST CORP., LTD.
英文缩写:SHANGHAI TRUST
2.1.2.2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2.1.2.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邮政编码:20000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hanghaitrust.com
电子信箱:info@shanghaitrust.com
2.1.2.4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梅莉
联系电话:021-23131111转
传真:021-63235348
电子信箱:info@shanghaitrust.com
2.1.2.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九江路111号上投大厦3楼
2.1.2.6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2.1.2.7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2.2组织结构
图2.2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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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情况:
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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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3.1股东名称一栏中★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变更登记,由郑杨变更张为忠。
3.2董事
表3.2.1(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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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2(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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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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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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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员工
本报告期公司在岗员工444人,平均年龄35.9岁。
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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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目标:积极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新变化,加强与浦发银行集团业务协同,推进公司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稳定、健康增长,以改革促转型,以风控保发展,做到风险可控、合法合规、积极创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全力开创上海信托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4.1.2经营方针
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方针:诚信、专业、稳健、合规、创新。
4.1.3战略规划
公司的战略规划:在浦发银行数智化战略机遇下,紧紧抓住信托行业转型契机,强化集团协同,持续大力发展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构建平衡的业务组合和紧密的业务协同架构,全面提升公司前、中、后台管理效能,打造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为客户持续创造财富和价值,为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公司将积极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趋势,加强与浦发银行数智化战略集团协同发展,顺势而为,深度挖掘有潜力的业务领域,与合作伙伴开展深度长期合作,创新出差异化、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努力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继续深化机制创新,以管理升级和专业化团队建设有效推动公司财富管理、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业务的发展;牢固树立风险底线思维,持续优化风险管理架构,完善运营管理机制,构建坚实有效的风险防线;以强化内部管理为基础,加强精细化管理运作,在提升保障能力上出实效,逐步把公司打造成为全球资产和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预期成为新时代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和先行者。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的主要业务及品种
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为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
4.2.1.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主要品种包括:(1)金融产品配置组合类信托。以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凭借强大的投资管理能力和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将投资者的资金在多种金融工具间进行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取稳定安全的投资收益。(2)不动产金融类信托。选择不动产行业的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采用灵活多样的业务手段创设信托产品,让投资者分享不动产行业的成长收益。(3)证券投资类信托。汇聚全新产品设计理念和技术,投资于股票、基金及债券等金融产品,综合采用结构化设计、聘请投资顾问、应用CPPI投资策略与数量投资工具等多种方式,开创投资者在风险市场上获取稳定收益的业务新模式。(4)股权投资信托。对于优质的成长性企业,通过股权受益权融资、股权投资、并购融资、受托股权管理、财务顾问等形式提供全面金融服务。(5)债权投资类信托。公司将募集的信托资金运用于购买各种债权,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产、各类依法合规的受益权以及优秀工商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回收本息或转让等方式兑现信托财产,实现信托收益。(6)公司及项目金融类信托。通过信托贷款、债权融资以及股权投资等方式,协助优秀企业获取融资,推动基础设施类项目顺利开展。(7)国际理财类信托。以大类资产配置为基础理念,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捕捉海外市场投资机遇,采用结构性票据、指数投资、各类现货和期货投资、外币贷款等灵活运用方式,实现投资者财富增值。(8)另类投资信托。运用结构化设计,有效结合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将公司专业化投资优势和外部投资顾问专业能力相结合,投资于包括酒类、艺术品、茶类、古董以及贵金属在内的非传统投资领域,满足高净值财富群体的投资期望和艺术文化消费。(9)养老保障、福利计划等信托服务。利用公司在信托服务领域积累的宝贵经验,根据企业员工在养老保障、福利提升、激励促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企业员工量身定制持续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实现企业改革发展及员工福利改善的有机结合。(10)资产证券化信托服务。充分利用信托公司资源配置、破产隔离的制度优势,充当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资产受托机构,搭建协同平台,探索国内资产证券化的新路径和模式,为各类优质资产提供流动性。(11)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业务。利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格,在银行间市场开展承销业务,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12)财产权信托服务。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其合法拥有并且交付给公司的财产权设立财产权信托,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忠实受托人职责,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该财产权。(13)家族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或自然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14)家庭服务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或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委托,提供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等服务。(15)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提供财产保护和管理服务。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不低于600万元。(16)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公司提供预付类资金的信托财产保管、权益登记、支付结算、执行监督、信息披露、清算分配等行政管理服务,帮助委托人实现预付类资金财产独立、风险隔离、资金安全的信托目的。(17)保险金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或自然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以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和对应利益以及后续支付保费所需资金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约定将对应资金划付至对应信托专户,由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管理。(18)公益慈善信托。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公司,由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信托业务。
4.2.1.2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1)固定收益业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资产的流动性为原则,通过对固定收益市场和相关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构建稳健的投资组合,获取固定收益。目前,固定收益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投资和债券市场投资。(2)股权投资业务。通过对股权投资结构、期限、规模的动态调整和优化,把握各类行业领域孕育的投资机会,开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金融股权投资或与信托主业联动的直接股权投资,从客户资源、渠道资源、项目资源等方面为信托主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3)证券投资业务。追求适度风险条件下的绝对收益最大化,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注重对宏观经济动向、监管政策变化、重点行业发展趋势和相关个股的深入分析。公司已建立了专业化的证券投资管理团队,锤炼了与公司经营风格相适应的投资理念,形成了科学严谨的投资决策体系,提升了证券投资的主动管理能力和投资收益水平。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4.2.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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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资产中主要项目包括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等。
4.2.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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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市场分析
2023年,我国宏观经济既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还受到国际形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2023年我国经济社会主要指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就业物价总体平稳,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4.5%,二季度同比6.3%,三季度同比4.9%,四季度同比5.2%,整体经济仍处于疫后修复阶段。分产业看,2023年第一产业增加值8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2,589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688,238亿元,增长5.8%,恢复速度较快,为GDP增长主要贡献项。分领域看,2023年我国经济各行业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成果持续显现。生产端,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分行业看,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速较快。需求端,202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503,036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房地产投资延续回落态势,基建和制造业投资成为逆周期调控的重要抓手。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2%,餐饮快速恢复,商品零售增速相对平稳。2023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需求下降,进出口出现一定回落;出口同比下降4.6%(美元计),进口同比下降5.5%。2023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2%,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3.0%,整体物价水平仍处于筑底回升阶段。汇率方面,2023年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整体呈波动贬值走势。2023年,社融规模与名义经济增长基本匹配,信贷结构不断优化;社融存量同比增长9.5%,新增社融同比多增3.41万亿元;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1.31万亿元,其中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多增约2.5万亿元,是主要支撑项。
2023年,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信托行业积极发挥信托特色,主动对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在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等监管政策指导下,坚守信托本源定位,深化转型发展,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业高质量发展之路。信托行业资产规模总体平稳,结构持续优化,主动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风险化解继续深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效果逐步显现,逐步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截至2023年3季度末,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为22.64万亿元,同比增幅7.45%。资管新规实施以来,信托资产规模自2022年2季度同比增速逆转为正,连续6个季度保持正增长,在稳健增长中保持稳定。信托资产结构持续优化,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持续增长,单一资金信托持续下降。信托资产功能结构持续优化,投资功能显著增强,投资类信托业务进入高速成长期,融资类信托规模持续下降。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根据《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明确、权责对应、合理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信托、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七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进一步在相应专业领域加强内控监督管理。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职能部门为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和授信管理部。公司审计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合规部及其他业务管理部门和每一位员工组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控、互控和监控“三道防线”,构建了覆盖全公司各部门、各产品、各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体系。
公司始终秉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员合规”理念,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促进内控合规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合法合规、勤勉尽责要求贯彻到每一名员工与每一个流程,促进内控合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一层”认真履行职责,股东会有效发挥管控作用,董事会对战略定位、风险偏好、恢复与处置计划、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进行有效控制,监事会充分发挥对董事会与高管层的监督职能。公司经营管理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控文化建设,紧密围绕战略转型和年度目标,牢牢聚焦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在全面推进业务创新与转型的同时,建立与之匹配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促进公司业务合规健康发展。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制衡性、审慎性、匹配性、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前、中、后台划分:前台负责业务受理、初审及具体操作,完成项目审批前的尽职调查、信托方案设计和提交、项目审批后的合同签署、产品发售、投资交易、运作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工作;中台贯穿业务决策程序和管理环节,负责信托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风险评估、议事决策、业务综合管理和过程控制,和前台部门共同完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后台负责对业务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信息化支持、行政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和审计监督。
2023年,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落实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的要求,不定期梳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查摆内控管理薄弱点,实现内部制度体系的动态优化,确保内控合规管理对业务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全面覆盖。全年新增、修订内部规章制度94项,废止制度58项;密切跟踪司法机关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监管文件,重点聚焦资产服务信托和标品信托等创新业务的合规风险管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各项业务实行净资本管理,使公司业务协调、高效、有重点地运行,并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强化数据信息备份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保障业务信息的安全性和连续性。公司建立信托业务信息隔离制度,自营业务信息和信托业务信息相互独立,确保信托业务信息的独立性。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对外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对客户、公众、监管部门等的披露方式、内容和流程,并进行内外部信息资源的整合,实施科学、规范的统一管理,建立信息共享与传递的有效机制。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处理业务、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每一项信息均能够及时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稽核部,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公司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内部审计活动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内部审计工作覆盖公司全部业务。审计稽核部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表明,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关键领域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抽样检查显示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为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提供了合理保证。
4.5风险管理
4.5.1信用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的直接违约或履约能力下降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固有业务信用风险资产按五级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公司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文)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计提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其中,一般风险准备从当年净利润中提取,作为利润分配处理,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和方法见会计报表附注。
在信用风险管理上,一是通过专家判断和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手段,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区分,审慎度量公司面临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形式和规模;二是建立项目评审会制度。对涉及信用风险的信托融资项目和固有投资、贷款项目等,均纳入公司项目评审会进行评审,确保审贷分离,公司对于非标业务、标品投资类业务、家族/家庭信托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消费金融业务、基金化业务、预付资金服务信托业务的管理严格程度并无区别,所有类型的资产均需要通过公司规范的流程进行管理;三是实施大额交易信用风险集中度管理,对重点地区和大额交易对手的业务集中度进行控制和管理,防范集中度风险;四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项目贷后风险管理,充分了解交易对手财务情况、人事变更、经营情况及银企关系等重要变化信息,建立灵敏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公司不对其他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信用支持;五是加强抵质押物管理,明确抵质押物的类型、条件和日常管理机制,管控抵质押物工具的合法性、有效性、稳定性及充足性,充分发挥风险缓释工具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保障作用;六是建立完整有效的资产保全和风险化解制度,加大不良资产现金清收和风险化解力度,提升风险处置质效。
4.5.2市场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或行情的变化(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证券价格波动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各类市场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市场风险可控。
在市场风险管理上,一是加强固有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完善估值管理,及时反映资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资本的影响;二是加强信托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健全信托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和内控,做好风险揭示、尽职管理和信息披露,加强股票市值盯市管理;三是坚持稳健原则,在投资组合中配置足够的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投资品种,对证券投资组合的净值、配置比例和投资集中度等指标及时监控,并对投资标的事先设定止损点,通过投资分散化降低非系统性风险。
4.5.3操作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发现操作风险点,制定纠正措施,避免发生因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
在操作风险管理上,根据重要性原则,逐步梳理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操作风险点,将每个业务种类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分离和分类管理。采用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明确产生操作风险的关键点并实施控制。公司在业务尽职调查、运营规范化管理、外部中介机构管理、合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和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公司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更新各类业务展业指引,发布员工问责管理制度,优化业务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等。
4.5.4其他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其它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洗钱风险、声誉风险、案件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在其他风险管理上,一是加强员工合规培训,要求员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对运作项目的现金流量管理,做好公司现金流量的预测和安排,同时,组合运用多种工具,有效保证公司流动性;三是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制定《舆情危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管理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内刊等形式,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四是强化公司战略规划,持续考量公司战略的发展情况,积极控制战略风险;五是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反洗钱管理,严控洗钱风险;六是积极推进公司的科技信息化建设,配合业务发展开发相应的信息科技系统,重点强化数据治理,进一步应用先进的金融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夯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七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职业行为,把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作为员工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道德风险。
4.6净资本管理概况
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报告期末,公司净资本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表4.6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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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通过自上而下、层层递进的方式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架构体系和制度体系,持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贯穿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已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总体规划意见及指导,听取高管层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督促其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有效协调工作开展,统筹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方案和任务,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流程管控机制,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开展事前消保审查,合理确定产品风险等级;在产品营销推介环节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不断强化营销队伍建设,严控金融营销宣传规范性,确保营销推介过程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地介绍产品情况,通过录音录像记录销售全过程,对关键信息作重点提示,不夸大收益或隐瞒风险;在产品存续运作期间做好项目贷后管理以及运维工作,及时披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事项,做好客户预期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公司对人工操作、系统安全建设、人员管理培训等方面采取严谨的管控模式,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产品和服务开展客户满意度专项调研,通过问卷调研的方式了解公司客户真实的反馈和满意程度,同时查找差距不足,为后续产品和服务持续优化、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切实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司还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考试、考核、审计等方式,有效提升全员消保意识和专业知识,监督管理消保工作日常开展,推动消保工作持续规范和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监管要求,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传播信托文化理念,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传统+新型”创新融合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和“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同时不定期结合市场热点、监管政策组织开展现场讲座直播活动,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服务社区居民,践行金融宣传担当,并在各网点打造金融知识公共教育专区,印制宣传手册,供客户阅览学习。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APP、官方网站等开展“零接触”金融知识宣传,每日更新提供的“财经早报”服务,设立宣教专栏,创作推送各类消保宣传推文和宣教短视频。公司积极探索拓展投教宣传新形式,与《中国银行保险报》深入合作,打通媒体宣传渠道,不但有公司消保内容呈现在其网站专题页面,积极获取《中国银行保险报》对公司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还通过微电影品牌赞助的形式在报社各个载体、学习强国等平台曝光,扩大宣传声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适老化工作,优化老年人群特色化窗口服务,线下以打造城市会客厅的形式,设置老年人无障碍通道,配备应急药箱、老花眼镜、充电设备、爱心伞、防护口罩、防疫消杀用品等,同时充分尊重老年客户的意愿,提供人工服务和自助终端、便携终端等多渠道服务和设备,供老年客户进行自主选择,一对一专属服务协助老人顺利办理业务;线上重点打造客户专线以及智能客服,以全新的智能服务方式重塑客户服务形态,上线了智能机器人在线客服功能,7*24小时解答客户的各类咨询,有效提升客服的支撑保障能力,在客户端从老年客群的需求出发,优化提供了字体放大展示、页面操作简捷、人工便捷双录通道等功能,协助老年人顺利办理业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帮助老年人更好地融入数字金融,践行金融为民理念。
4.8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守风险合规底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与日常工作中,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改善民生、环境保护、客户服务、社会共建等领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践行客户优先原则、最大限度设置展业“安全垫”。公司升级“上善公益”,创造共同富裕实践新路径。持续深耕教育助学、医疗救助、乡村振兴、文化环保四大慈善信托板块。在公司上下共同的努力下,纳税位居黄浦区首位,为所在地区缓解财政压力、稳民生促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行业地位与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作的审计意见如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信托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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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晓云
5.1.3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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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晓云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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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晓云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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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潘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晓云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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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潘卫东 复核: 施未 制表:伍晓燕
注:因统一各类监管报表口径,调整信托业务统计范围,同步调整年初余额。
5.2.2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和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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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潘卫东 复核: 施未 制表: 伍晓燕
注:因统一各类监管报表口径,调整信托业务统计范围,同步调整上年金额。
6、会计报表附注
6.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自2023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 31号) (“解释第16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的股权转让事项。
上投摩根由本公司与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资产”)于2004年共同出资成立,本公司持股51%,摩根资产持股49%。201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逐步放开外国公司在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限制。在此背景下,摩根资产向本公司分别提出收购上投摩根2%和49%股权的意向。为落实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优化集团发展战略,本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基于互惠互利原则,稳步推动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2023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号),核准摩根资产成为上投摩根主要股东;核准摩根大通公司(JP Morgan Chase & Co.)成为上投摩根实际控制人;对摩根资产通过依法受让上投摩根人民币2.5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0%)无异议。至资产负债表日,上投摩根已完成股权工商登记变更、资产交割等所有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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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信用风险资产按照银保监会非现场监管G11报表口径统计。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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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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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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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自营贷款。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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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合并口径:
表6.4.1.7.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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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口径:
表6.4.1.7.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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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54,961.84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为17,658.90万元。
6.4.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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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统一各类监管报表口径,调整信托业务统计范围,同步调整期初数。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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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1.2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表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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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 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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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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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 的实收信托)×100%
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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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信托业务三分类于2023年6月正式实施,为信托行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信托业务三分类的指导下,公司根据信托业务本源内涵,从发挥信托财产隔离、跨市场投资运作、加载各类社会服务功能等差异化功能出发,努力对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五篇大文章”,在业务转型上加速布局。在资产服务信托方面,将信托制度运用于服务居民美好生活,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家族信托坚持数智化驱动战略提升服务效率和体验,并开拓养老、股权业务新模式,规模迅速增长;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家庭服务信托业务合作,深度嵌入综合金融服务链圈层,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成为信托制度向家庭财富管理扩散的入口,推动信托架构成为中国特色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和企业财富管理信托落地并持续推广,努力打造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板块的多样性;创新创设单用途预付卡资金受托服务信托,帮助政府部门完成对各类商户的全周期动态监管,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资产管理信托方面,不断提升投研体系建设、强化资产配置能力,进一步推动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向规模化、差异化、品牌化不断发展,产品策略不断丰富完善;强化净值型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产品设计和投资策略设计,进一步丰富完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线;股权投资信托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聚焦硬科技、信息技术、医疗健康三大领域的优质投资机会;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完善规则体系架构,形成自主可控的风险管理体系;国际业务架构搭建持续推进,境内外联动优势进一步夯实。在公益慈善信托方面,公司努力用信托制度赋能慈善事业,打造“上善公益”品牌,创造共同富裕实践新路径,持续深耕教育助学、医疗救助、乡村振兴、文化环保四大慈善信托板块,不断提高慈善信托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文件等规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每个信托产品发行前均有一整套的产品相关信息备忘录等资料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以备委托人(受益人)查阅。
委托人在认购信托计划前,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同时,严格审核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同时,对不同的信托资金建立单独的会计账户分别核算,并在银行分别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在证券交易机构分别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
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定期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就信托合同数与信托资金总额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并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信托合同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公司严格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经审计后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根据《信托法》要求,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运作正常,到期信托产品合同金额人民币719.40亿元,全部安全交付受益人,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识别的关联方共493家。包括:
一、主要股东1家;
二、主要股东的关联方1家;
三、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332家;
四、子公司12家;
五、联营企业7家;
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91名;
七、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13家;
八、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32名;
九、其他关联方4家。
6.5.2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诚信、公允的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净额为1.88亿元,公司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合计4.05亿元。上述交易的单笔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信托业务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53,423.68万元,发生企业所得税费用158,251.27万元,实现净利润495,172.41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517.24万元;
2、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99,034.48万元;
3、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年末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已经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不再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4、根据《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22.46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100,000万元,达到公司注册资本20%,不再提取。
5、本年度暂不向股东分红。
上述各项提取、分配之后,剩余部分346,389.23万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811,125.81万元,2023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1,157,524.04万元。
2024年4月22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1.2合并报表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551,772.48万元,发生企业所得税费用167,742.61万元,实现净利润384,029.8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983.80万元,少数股东损益13,046.07万元。
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母公司、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分配如下:
1、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517.24万元;
2、根据母公司净利润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99,034.48万元;
3、根据子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按母公司投资比例确认1,244.34万元;
4、从母公司净利润中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22.46万元;
5、根据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母公司投资比例确认1,244.34万元;
6、本年度暂不向股东分红;
上述各项提取、分配之后,剩余部分219,720.95万元,加上2023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907,110.29万元,2023年末剩余可供分配合并未分配利润1,126,831.24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口径:
表7.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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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口径:
表7.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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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加权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的函》,经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股东会第一次通讯会议表决通过,同意选举程森同志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冯金安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原上海银保监局核准,程森同志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晓军同志于2023年2月到龄退休,经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张晓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职工董事朱红同志于2023年4月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公司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文峰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职工董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黄文峰同志于2023年10月8日正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经2023年7月5日公司2023年股东会第二次通讯会议表决通过,同意李佳同志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李佳同志于2023年10月8日正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外部监管机构检查意见的整改。
8.7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内容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对章程修改相关事项进行临时披露。
9、公司监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