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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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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汤世生、贺学均、陈重、吕益民、徐炜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公司负责人翁振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刘影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历史沿革

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2002年1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改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9号)批准,获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3373亿元(含美元1,565万元)。

2004年末,公司进一步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6.3373亿元,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10226530H002)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0001800019)。

2007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7〕461号)批准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并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0051H250000001)。

2010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0〕552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37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4.3873亿元,公司股权结构由单一股东持股变更为多家机构投资者共同持股,该事项于2010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500000000005609)。

2015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渝银监复〔2015〕114号《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名称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3873亿元增至128亿元,该事项于2015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91500000202805720T)。

2017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189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50亿元,该事项于2017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1.2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重庆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ongqing International Trust Inc.

英文名称缩写:CQITI

2.1.3公司负责人:翁振杰

2.1.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33层、34层、3501-3511室

2.1.5邮政编码:401147

2.1.6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qiti.com

2.1.7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8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吕维

联系电话:023-88899888

传 真:023-88892868

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9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33层、34层、3501-3511室

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1.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2.1.11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0、11、12层

2.2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前3位股东

表3.1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注:2023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表3.2-2(独立董事)

注: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注:2023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注: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3.5公司员工

表3.5(公司员工)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的经营目标: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多途径、深层次服务实体企业融资需求,调结构、谋转型、促发展,构建多元化业务体系。公司积极回归信托本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强化控制、驾驭风险的能力,依托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在稳居行业头部公司地位基础上,夯实“固收+投资+非标+资产经营”四轮驱动、齐头并进的发展新格局,努力将公司建设为国内一流金融机构,打造成为信托行业“百年老店”,充分实现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和谐共进。

公司的经营方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树品牌,以稳健谋发展,以创新促改革,发展壮大与风险防控并重,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的战略规划:立足重庆,紧跟“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投资为核心,大力发展信托主业,不断探索前沿业务,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力争公司信托规模、管理水平、盈利能力不断迈向新的高度;同时,积极探索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优质战略资本及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坚持“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创造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信托产品。用完善的消费者服务体系维护信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信托产品的设计环节就充分考虑消费者利益,健全权益保护相关安排,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经营业务由自营业务、信托业务等构成。自营业务主要开展贷款、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信托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

4.2.2公司信托业务的主要品种是固定收益类信托、权益类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混合类信托、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4.2.3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4.3市场分析

从国际情况来看,全球政治经济秩序正处于剧变之中。美联储持续加息,“溢出效应”冲击全球,而降息则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美国大选尘埃未定,给全球经贸走势增加了不确定性;俄乌冲突、巴以冲突、红海危机、朝韩危机带来的地缘政治风险、粮食安全等持续加剧;发达国家深陷滞胀与通货膨胀危机,新型发展中国家进出口贸易额持续萎缩,世界范围内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进一步扩大。

从国内情况来看,202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126万亿人民币,比上年增长5.2%,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经济长期稳中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中国经济仍面临着地缘政治风险加剧、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等多重压力。

4.3.1有利因素

4.3.1.1监管新规正式落地,业务新局正在重塑

信托业务分类通知和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出台,原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相关职能划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资管机构监管司,这些调整均体现了日趋严格的监管意图。行业转型势在必行,行业发展的拐点已经出现,信托行业需进一步为社会提供本源服务供给,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加快转型以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4.3.1.2财富需求持续回归,信托转型优势亮眼

2023年,全国人均GDP按年平均汇率折合美元约1.269万美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折合美元约5,565美元,已经超过世界人均GDP水平,中国稳居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复苏的确定性加强,叠加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投资者情绪有望提振。前期因市场阶段性调整、客户应激性赎回等因素流失的理财规模将逐步回流财富管理市场。与此同时,信托公司普遍加强渠道建设,注重主动管理能力培养,新增信托资产来源结构更加优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信托行业面临更多新机会。

4.3.1.3“四轮驱动”协同发展,公司转型稳健推进

截至2023年末,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稳居行业首位,资本稳固充足、资产优良,各项经营指标、业务指数稳居行业前列。公司坚持回归业务本源,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完善管理体系制度,搭建了“固收+投资+非标+资产经营”四轮驱动、齐头并进的战略布局,为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3.2不利因素

4.3.2.1债务风险高位累积,贸易投资增长乏力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2024年1月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显示,2023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量估计为1.37万亿美元,较2022年增长3%,经济不确定性和利率高企对全球投资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另据国际金融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债务水平达到313万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全球债务风险高位累积,贸易投资增长乏力。就我国而言,今年的预算报告明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位于历史高位,约40.74万亿元。

4.3.2.2传统支柱业务萎缩,转型创新亟待发掘

截至2023年末,以房地产和城投公司为代表的传统业务,即非标债权融资类业务规模,相较2018年下降12%;另一方面,随着资管新规与信托三分类新规的落地实施,传统以单一信托为主的通道业务受限。新分类将信托公司从以非标融资为主的业务形态,转变为“资产服务+资产管理+公益慈善”的三大业务方向。虽各方积极探索,但运营模式尚不成熟。信托公司亟需利用自身制度优势加快推进转型,发掘新的业务支柱、开创新的盈利增长点。

4.3.2.3金融市场波动剧烈,地产市场尚未复苏

2023年,A股市场经历了较大波动,行业的频繁轮动和不断变更的主题投资成为市场的结构性主线。受风险情绪积累、全球宏观环境等因素拖累,A股市场在上半年冲高回落后步入震荡行情,三大指数年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撤,国内IPO市场连连收紧。

与此同时,“三高”房企退市、地产行业洗牌加剧,供求关系陡然转变、地产行业风险频发。房地产信托存量项目风险持续暴露,迫使信托公司加速处置及清理前期项目,房地产信托项目规模及占比持续下行,信托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三会一层”权责明晰,制衡有效,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责,构建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约有效、关系清晰的内控组织体系和内控合规履职环境。

公司坚持“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效率与效益,综合运用激励与福利机制,在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体系中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进步。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职责明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组织构架之间协调运作,相互制衡。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业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出任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从而有效控制公司重大业务的决策风险,以便更好地起到内部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经营管理层下设项目审查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委员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以保证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重大业务项目的决策风险,并针对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的授权审批方式。

公司按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置内部各部门。前台部门(业务部门)对业务进行受理和初审,并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操作;中后台部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审查和事中控制;后台部门(财务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通过内部约束机制达到强化中、后台对前台的控制反映和监督评价。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涵盖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以及监管要求,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信托业务后续尽职管理办法(试行)》《案防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审计指引》等制度;新制定《信托产品营销推介管理细则》《公司风险处置信息沟通工作指引》《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金融市场业务总部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业务细则等制度。实现了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与完善,有效支持了业务的有序开展。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内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通过公司内网、会议、座谈、报告、讲座等方式,公司经营班子和员工之间开展有效的互动和交流,相互传递政策信息;通过公司外部网站及报纸等媒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披露公司资产经营状况;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向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及时披露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等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内部控制通过内部的自我完善和外部的检查督促来实现监督、评价和纠正。内控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一是自我检验纠错,分别由业务部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以及审计稽核部等进行自查和检查;二是经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在出现遗漏或不足时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公司从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23年,内部审计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全年出具各类内审报告108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要求限期完善或整改,并采取后续审计等方式进行跟踪,对防止风险出现或扩大,促进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宁可错过,不可做错”的风险管理理念,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财政部和监管部门要求,提足各项准备金。截至2023年末,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按照资产五级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为:(1)正常类资产2,483,986.08万元;(2)关注类资产340,682.18万元;(3)次级类资产1,542.86万元;(4)可疑类资产0万元;(5)损失类资产6,555.63万元。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为8,098.49万元,期末数为8,098.49万元。

4.5.2.2市场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对于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业务,侧重于选择业绩面好的股票,设置较低的质押率;同时引入保证金追加制度和止损线,以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目前暂未开展外币业务,不受汇率市场变动影响;公司的信托贷款项目大部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市场的利率变动对投资者的收益和公司信托报酬影响较小。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失误或外部事件而引发的风险。为实现公司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公司进一步清理、修订、拟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提高预防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同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加强流程控制;对于外部事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实行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公司适时关注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和信托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带来的影响,顺应政策要求合理设计项目预案;加强员工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开展合规考试,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一是事前加强对交易对手及项目的尽职调查,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强化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二是在信托产品设计中明确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做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三是事中对交易对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流程控制、多手段并用,对重点项目实行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苗头;四是对重点项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密切跟踪处置情况,及时化解已发生的风险、降低损失程度,最大限度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维护受益人利益;最后,事后对已结束项目进行审计和后续评价,以获取管理经验。

在自有业务方面,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至报告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的短期投资主要投资于质地优良、风险低的金融类产品;截至2023年末,公司存续固有贷款余额146,100万元,规模较小,风险可控。

在信托业务方面,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受托人职责,按照公司信托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立项、审批、报备、登记、产品发行,到项目后续管理、风险披露、清算分配,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在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吸引人才,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为调整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对产业市场、资本市场等领域实行分散投资,根据公司整体安排,适时调整各领域的投资规模,合理安排期限结构;提升风险意识和市场敏感度,充分甄别存在问题与瑕疵的考察项目和交易对手,确保落地项目质地优良、风险可控;强化日常风险监控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处置化解风险。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根据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对业务及风险管理制度、法律文书等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和规范;坚持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不同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在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上使前、中、后台部门分设和人员分离,业务交易、会计记录和后续管理监督分离;加强对员工行为监测、法律合规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提升全流程风险管理意识,强化对审批、印章使用、凭证保管等重要操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奖惩机制等措施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跟踪、研究,提高预见性;公司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对交易行为或合同进行内部审查,聘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开展项目法律审查和咨询,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和座谈、员工行为管理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公司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诚信尽职地履行受托人义务,向投资者销售风险匹配的信托产品、充分披露信托产品信息,对新产品发售注重风险揭示、投资者教育和体验,提升公司信誉度和美誉度。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公司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6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有效落实“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体制建设与执行保障方面,从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到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自上而下层层落实;通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理念,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政策和要求的纵向传导及有效执行。在制度完善与机制运行方面,通过“强化三个落实”“促进三个提升”,以期实现制度机制更完善、事前审查更到位、管控监督更全面、内部培训更详实、教育宣传更丰富、投诉处理更高效的发展态势。

强化三个落实。一是完善优化,强化落实制度建设。2023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营销推介管理、投诉管理、风险处置信息沟通等制度,持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二是源头预防,强化落实事前审查。始终坚持“预防为先”工作原则,风控关口前移,对面向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在设计开发、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查,筑好消保第一道防火墙。三是规范行为,强化落实管控监督。在一线员工展业过程中,持续对营销推介、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可回溯管理、客户信息保护等重点风险领域进行管控监督,督促全员坚守合规红线。

促进三个提升。一是加强培训,促进提升员工消保意识。2023年公司自主开展消保政策制度学习、投诉专题宣讲等四次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全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丰富创新,促进提升宣传教育质效。公司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教方式,开展集中式宣教和常态化宣教,开设线上线下“消保专区”,不断拓宽宣教渠道、丰富宣教形式、加大宣教频率、提升宣教原创性,致力于开展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特色化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教育活动。三是完善服务,促进提升投诉处理水平。公司结合业务实际,坚持以维护客户利益为中心,持续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规范投诉受理和处理,强化溯源整改和自查分析,不断提升投诉处理水平。

4.6.2投诉处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结合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和落实投诉制度机制。在客户投诉处理工作中,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建立起内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协同处理的工作模式;保障诉求反馈和信息传递的畅通,及时响应客户合理诉求,做好客户安抚和解释沟通工作;完善舆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工作部署,深化联动协作,凝聚处置合力;强化分析总结和溯源整改,优化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各渠道共受理投诉104件。其中,投诉业务类别均为自营理财,投诉区域分布均为重庆地区,投诉原因主要为部分产品延期兑付而引起投诉,公司均按照客户投诉处理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投诉事件妥善处理。

4.7企业社会责任

4.7.1深入国家关键战略服务,全面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公司紧密跟随国家政策导向,以创新为驱动力,依托信托的独特制度优势和丰富资源,从国家整体战略布局中洞察新的业务发展机会,积极与国家重大战略规划进行对接,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有效拓宽了公司服务社会和实体经济的广度与深度。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辐射区域内存续信托业务规模1,567.07亿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存续信托规模368.90亿元,服务京津冀地区存续信托业务规模295.04亿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存续信托业务规模72.98亿元。

公司始终牢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使命宗旨,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为地方经济建设募集资金2,071.52亿元,为人民群众创造财产性收入超1,068亿元,为促进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司依托在结构设计、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的大量经验,立足信托业灵活多变的特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公司新增服务民营信托业务规模48.51亿元,新增服务小微企业信托业务规模114.84亿元。

4.7.2践行绿色发展战略,以公益慈善彰显企业温情

公司坚决贯彻绿色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双碳政策,敏锐捕捉其中蕴含的风险与机遇。公司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将环保低碳理念深植于公司的采购、运营等各个环节,力求在持续降低运营碳足迹的同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实现双碳目标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贡献企业力量。截至2023年末,累计成立9笔绿色信托,存续规模合计75.21亿元。

公司坚持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结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用心回馈社会,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公司已累计向各类慈善活动捐款近3.25亿元,主要包括:“金色盾牌英烈救助基金”慰问救助捐款近2.43亿元,累计救助慰问公安干警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近19,000人次;为重庆市政府募集50亿元资金支持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并捐赠2,500万元信托报酬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作为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扶贫集团成员,累计为酉阳县脱贫攻坚捐款超166万元,为奉节县脱贫攻坚捐款92万元等。此外,公司积极参与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检察教育基金会及民建善德基金等公益项目,开展“春蕾圆梦行动”帮扶317名贫困女学生圆梦校园、“逐梦未来”关爱留守学生及特殊儿童等爱心活动,荣获“春蕾圆梦行动爱心捐赠单位”称号。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5.1.2.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1.2.2合并资产负债表

注: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资产与合并负债较期初变动较大,系因报告期内转让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所致。 5.1.3利润表

5.1.3.1母公司利润表

5.1.3.2合并利润表

注:2023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较上年度变动较大,系因报告期内转让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所致。

5.1.4股东权益变动表

5.1.4.1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1.4.2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化

6.1.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6.1.2主要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该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年初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新准则变更合并报表影响数 单位:万元

新准则变更母公司报表影响数 单位:万元

6.2或有事项说明

6.2.1对外担保

6.2.2重大承诺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办理了相应的股份交割手续。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单位:万元 表6.4.1.1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6.4.1.3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

6.4.1.6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母公司口径

合并口径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按信托类型分类

6.4.2.2.2主动管理型

6.4.2.2.3被动管理型

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1.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

为落实信托公司业务分类监管要求,公司加大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投研,积极引进债券投资和交易人才,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系统建设。在公司全力推进下,固定收益类信托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设立“华睿精选”“誉盈纯债”系列产品,完成7天、14天、3月、6月、9月和1年等不同期限固定收益产品组合,有效满足投资者差异化的流动性管理需求。

2.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

2023年,公司继续运用信托制度功能,加强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开拓。公司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进开展消费金融ABS业务,全年共设立4期“安逸花2023年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受托规模60亿元,有效盘活消费信贷资产,提振国内消费市场。截至2023年末,公司存续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17笔,规模222.87亿元。

3.风险处置服务信托

2023年,公司中标浙江省最大民企重组案,担任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光集团)等35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信托计划受托人,该笔业务是公司首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提供标的资产剥离及债权清偿的信托服务,通过聘请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运营,针对不同资产的实际情况确定运营和处置方式,提升债务人资产价值,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最大程度提升债权人受偿率。

4.慈善信托业务

为响应国家脱困扶贫政策,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公司近年来以《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为制度基础,与重庆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持续推进慈善信托业务发展。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累计开展慈善信托/公益信托16笔,总规模逾3亿元,持续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扶老、救孤、恤病等公益事业领域全面发力,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5.家族信托

为持续推进信托业务转型发展,公司在2023年继续加大财富管理能力的打造,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高端客户粘性,以打造私人定制理财为特征的家族信托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末,公司存续家族信托21单,推出的“臻善传家系列”“臻善传家锦盛家业系列”产品形成较好的推广和可复制模式,为委托人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激励、养老等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信托活动。在信托成立之前,对委托人明示信托投资的风险,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在信托计划履行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每个信托项目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收支管理;在后期管理上,设置专职信托经理,对信托项目实行及时跟踪管理和书面报告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信托项目管理、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项目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到期信托项目公司均按信托文件约定履行尽职管理责任,未出现因履职不当导致信托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6.5.3重大关联方交易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

6.5.3.3固信交易与信信交易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本年增加506,495.40万元,本年减少314,525.25万元。

6.5.3.3.2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6.5.4报告期末,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和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年度,公司自营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

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0,716.3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71.63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035.82万元,冲减一般风险准备575.92万元,扣除向股东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6,000万元后,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5,574.66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1.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合并口径)

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6,547.8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71.63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035.82万元,冲减一般风险准备575.92万元,扣除向股东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6,000万元,以及公司处置重庆三峡银行股权引起的留存收益内部结转-4,825.40万元,年末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6,773.75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

7.2.1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

7.2.2主要财务指标(并表口径)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新疆宝利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变更企业名称为“合肥宝利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魏伟先生、刘蓉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范良先生、李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范良先生、李丹女士的任职资格已于2023年9月经监管部门核准,魏伟先生、刘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袁小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1月,张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吕益民先生、徐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吕益民先生、徐炜先生的任职资格已于2024年4月经监管部门核准,张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王卓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胡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聘任马赟先生为公司风险总监,其任职资格已于2023年10月经监管部门核准。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3.1.1固有

存续诉讼案件1件

公司与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航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尖置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金额10亿元。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后,另行在成渝金融法院起诉,法院现已立案。

8.3.1.2信托

未结执行案件10件

1.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宝能泰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案,涉案本金21.21亿元。现部分担保物完成司法评估。目前土地和在建工程因为属地政府要求已暂缓拍卖,正在推进股权和股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拍卖工作。

2.公司申请执行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句容恒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句容恒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仓晟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太仓朗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太仓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2亿元。抵押土地拍卖流标,法院已裁定以物抵债。

3.公司申请执行苏州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6.788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土地及质押物。该案抵押物及质押物完成拍卖。

4.公司申请执行苏州吴相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4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土地及其他资产。查封资产已完成司法评估。质押物已完成拍卖,抵押土地已挂拍。

5.公司申请执行苏州恒大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0.1372亿元。法院已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已完成对质押物的司法评估,并已向法院提交拍卖申请。

6.公司申请执行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眉山蜀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桂林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20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其他资产。目前,除都江堰区域的抵押物以外,其余抵押物均已出评估结果,拟司法拍卖。

7.公司申请执行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成都世茂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翔合置业有限公司、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区三阳塑胶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浚亮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余额1.63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其他资产。部分查封资产已出评估结果。

8.本公司申请执行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睿迈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晟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魏少军案,涉案本金5.4988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相关资产。现评估报告已正式出具并生效,项目公司股权及股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已拍卖。

9.公司申请执行重庆诺羽斯贸易有限公司、三亚翔合置业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许世坛案,涉案本金余额2.94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目前抵押土地的评估报告已生效。

10.公司申请执行保证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0.87亿元。2023年3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审查结果。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保监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对公司作出罚款200万元、对公司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已完成处罚事项所涉问题的整改。

报告期内,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对公司一笔业务作出警告并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已完成处罚事项所涉问题的整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保监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根据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公司在风险管理、内控与合规、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在报告期内,公司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产品销售制度,进一步规范产品推介行为,提升制度执行力,全面推进信托合规文化建设;报告期内,根据《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善信托业务分类,推进业务整改,加快业务转型,全力发展资产管理信托、服务信托,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规范、持续、稳健发展。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中的党建内容,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订。2024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第15版披露《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报告期内,因公司股东新疆宝利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合肥宝利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文进行了修订。2024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第18版披露《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8.8金融监管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内部控制运行总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情况,对风险防范和控制发挥了较好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监管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公司持续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治理质效,扎实推进战略转型,培育发展新动能,坚持依法合规,保障公司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83.50亿元,股东权益合计271.63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收入8.42亿元,各项成本费用2.1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23亿元,实现净利润2.07亿元(母公司口径)。

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履行其公司职责时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导致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