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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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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3,880,15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身份与数字安全科技公司,致力于打造“可信、安全、智能的世界”。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涵盖金融科技、物联网、数字安全和数字化与数据服务领域,服务于银行、运营商、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和先进制造等客户群体和行业,从安全设备到支付安全、身份与隐私保护、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云认证访问服务、智能设备远程管理、数字化服务、数据安全和区块链技术等,公司以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多年在金融、物联网和数字安全领域独特的经验助力客户为数十亿用户设备提供服务。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面向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等多个行业提供高端智能化产品及数字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具体包括:通信和物联网连接、安全产品、系统平台、身份认证识别、数据安全、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智能终端、智能卡、智能卡模块封装,以及金融科技服务等。目前,公司的客户遍布海内外。一方面,在国内取得了国家十大部委等政府机关的信赖,并与100多家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另一方面,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与银联国际达成了多项战略合作,先后在柬埔寨、缅甸、澳大利亚等地区,首发恒宝银联卡,是银联海外新兴支付业务布局中,参与项目最多、合作最紧密的企业,也是国内入围银行智能卡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提供商最全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在保持稳健的核心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的前提下,加速布局自主可控金融科技在安全支付产品、数字化设备、数字人民币等领域的全方位应用,加速扩大数字化设备与业务规模,建立数字化业务平台,打造金融科技业务生态,进一步深耕海外市场,促进海外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扩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57.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37%。

1、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方面,公司是最早获得银联、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Card)、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日本JCB等组织认证的特许制造商之一,并连续多年荣膺“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家级智能卡研发和产业化基地、江苏省认定的“江苏省智能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行业内率先获得车规级智能卡设计和制造企业之一。主要服务于各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权制银行、城市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同时可根据客户要求,加载社保、政务、交通、校园等行业应用,提供定制化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发行终端、受理终端及丰富的钱包端产品及解决方案服务,包括支付解决方案、卡中心生产管理解决方案、集中/即时发卡解决方案、空中开卡解决方案等。公司的钱包端解决方案助力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强化品牌和忠诚度,公司提供金属卡、环保卡、生物识别卡和数字人民币钱包解决方案,满足持卡人对品质的要求、为环保人士、精通技术的消费者提供高度安全的支付体验。公司发行、受理端解决方案,包括蓝牙Key、网银UKey、pos机、便携发卡设备、自助发卡设备等。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各大金融机构良好合作,各项集采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持续提高个性化、定制化、特殊工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设计与工艺水平,进一步挖掘产品差异化价值,并荣膺国际卡片制造商协会(ICMA)2023依兰奖(élan)“最佳独特创新奖”金奖和“最佳安全支付卡”优秀奖;第九届“金松奖”金融科技行业评选,公司凭借《基于数字人民币的智慧园区方案》荣获 “最佳金融科技创新奖”;多年深耕金融科技领域,致力于数字安全及数字化服务整套解决方案研究创新,公司荣获移动金融TEE安全创新应用示范机构证书;持续积极部署软件和平台业务,凭借规范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持续创新的服务理念,公司顺利通过CMMI V2.0 L5高成熟度认证,荣获CMMI5级证书;持续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绿色金融的发展趋势,响应国际社会“碳达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推进绿色环保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在数字人民币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公司数字人民币试点示范区域,积极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与多家银行客户共同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落地,并成功达成多个“首创”,助力中国银行、深圳通联合推出全国首张数字人民币准账户硬件钱包交通联名卡,助力中国工商银行推出国内首款基于账户模式的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助力中国银行推出江苏省首款江苏主题数字人民币硬钱包一一“强富美高新”硬钱包,助力建设银行推出长沙首款乡村主题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助力中国银行推出长沙首款城市主题数币硬钱包,助力中国农业银行推出江苏首个旅游景区数字人民币应用体验区一一“西津渡”,助力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全国首张以智能车联网与数字人民币产业融合为背景的数币主题硬钱包,助力中国工商银行成功实现在国际赛事规模化(大运会)发行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同时,公司携数字人民币全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亮相北京服贸会、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上海陆家嘴咖啡节、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人民币跨境嘉年华及深港文化月活动、第二届北京城市更新论坛等多个典型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了包括数币硬件钱包、数币咖啡机、售卖机、铁道闸机、收款终端、恒e通平台等数字人民币产品及数字货币整体解决方案,积极助力数字人民币产业协同创新、助力数字人民币赋能新发展格局建设,为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2、通信和物联网连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争取在各大运营商的产品份额,保持通信业务在细分市场的龙头地位。

公司通信解决方案,包括SIM卡,M2M卡、超级SIM卡、量子通信卡等产品。其中,超级SIM安全连接产品具备大容量存储功能,支持国密相关算法,与金融科技、数字安全、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可实现数字货币、数字身份等各类行业应用加载和文件存储,突破传统SIM卡功能瓶颈,具有更广阔的应用前景同时其具备更高的安全级别,产品软硬件安全性达EAL4+以上等级,通过银联芯片卡集成电路安全测试,国密二级认证,可实现SIM卡硬钱包功能,极大拓展了数字人民币无电支付功能的使用范围,完善了数字人民币支付的使用场景。

公司物联网连接解决方案,通过M2M、eSIM模块配套连接管理后台,可以协助客户实现蜂窝网络的快速接入,支持车联网、工业物联网、消费领域等众多场景的物联网设备安全连接需求,为众多物联网设备提供完整的安全连接生命周期管理。公司车联网产品顺利通过16949认证,eSIM解决方案已于2020年通过GSMA SAS UP eSIM安全产品认证和GSMA SAS SM eSIM安全管理平台认证,国家集成电路卡注册中心eSIM ICCR(COS类)认证,是全球为数不多同时获得国际权威组织GSMA(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对SIM/eSIM卡片生产和eSIM数据管理平台运营认证的厂商,并已经为全球众多客户提供相关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及连接管理服务。eSIM解决方案将大大减少设备上的卡片占用空间,设备厂商在设备出厂前集成eSIM安全模块,直接嵌入设备内部,增加产品设计的灵活性,设备厂商通过对接eSIM管理平台,根据运营商网络资源情况,动态下载相应的网络服务资源,真正地实现“一点生产,全球发货”,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硬件和维护成本,保障设备联网服务长期灵活可靠,大大提升用户体验和品牌效应;eSIM支持通过OTA(空中)对SIM卡进行远程配置,可实现运营商网络的灵活切换,从而保证快速稳定的连接;eSIM具有更高的抗震性、耐高温、可靠性,能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适合多终端连接、物联网以及对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场景。

3、交通及政务类业务

公司深耕社保民生、交通等行业多年,在各类应用场景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在芯片、cos、密钥安全、硬件终端等方面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可根据客户定制化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研发及制作、自助及柜面服务终端、柜面即时制卡发卡系统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全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紧随围绕总书记作出的“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重要指示要求,紧紧把握第三代社保卡增量市场机遇,凭借公司在金融、通信、政务等多领域服务经验及技术储备,积极参与并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发行及应用工作,在全国多个省、市实现了“一卡通”的应用案例,实现了一卡通在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4、模块封装业务

公司该业务除满足公司自用需求外,可模块化为客户提供智能卡专用芯片封装等服务,该业务产线采用国际先进设备,多项工艺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产品质量高于行业标准,多年零外部质量反馈和投诉,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大数据、物联网、社会保障、政府项目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于报告期内面临的风险因素、应对措施,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02104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57.78万元,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1,489.31万元后,2023年度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为14,268.47万元。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14,268.4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763.46万元及因被投资单位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其他综合收益转未分配利润614.95万元,截止2023年底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646.88万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截至本公披露告日的公司总股本703,880,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1,504,42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历年来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程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自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柒拾柒万伍仟元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务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事务所之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数189人,注册会计师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具备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帅,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春,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2010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禾丰股份(603609)、徐工机械(000425)、幸福蓝海(30052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提供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帅、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柒拾柒万伍仟元整,与上一年费用基本持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一致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1.经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54.24万元,明细如下:

2.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4.2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13.78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3.7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资。公司以该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下转116版)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21.07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应收款项收回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54.9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货款的回笼没有能与销售同步实现,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信、银行等高端客户,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3)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53.5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预付的材料款增加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23.17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仓库发生改造费用影响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500.00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1,500.00万元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65.8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采购业务增加影响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72.8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发放了上年末计提的奖金影响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51.6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结算了上年末应付费用,本期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9)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5,310.00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5,900.00万元超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其中590.00万元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影响所致。

(10)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30.5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股权激励员工行权影响所致。

(11)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加52.8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07.96%,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公司持有的外币受汇率变动较大影响所致。

(2)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80.0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银行理财和美元定期存款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3)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冲回比去年同期增加24.90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冲回的坏账金额增加影响所致。

(4)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0.21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赔偿款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5)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36.5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对外非贸易支付而代扣代缴税费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6)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4.4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导致利润总额同比减少,计提的所得税减少影响所致。

(7)报告期,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89.9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325.31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的多973.65万元,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339.41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0,184.90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690.99万元,而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065.05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8,946.36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贷款、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429.39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4)报告期,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增加90.0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外币受汇率变动影响与去年同期形成差异所致。

(5)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26.0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上述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化,共同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钱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钱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