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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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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

2、2021-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数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重述。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2、2024年1-3月利润表项目

3、2024年1-3月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财务负责人谢从雄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谢从雄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谢从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兴舫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注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兴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兴舫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飘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兴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兴舫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飘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艳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