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29 证券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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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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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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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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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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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大连融科在四川省成都市签订了《2024年钒储能原料合作年度框架协议》,为实现更加全面、长期、稳定的双赢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就2024年合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双方采取多钒酸铵原料购销的合作模式,2024年度预计总数量16,000吨(折合五氧化二钒),溢短装±10%,该数量不含钒钛股份与乙方成立的钒储能合资公司及其他专项重大储能项目所需原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与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钒储能原料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2号)同意注册,公司2023年向22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93,009,118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安排,公司为其中21名投资者所持有的601,823,7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7%)办理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手续,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4,215,475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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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马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正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正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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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6:00在攀枝花市公司7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罗吉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1)。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科研类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2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7:00以现场方式在攀枝花市公司7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明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科研类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钒电池电解液产业化制备及应用研发项目”和“碳化高炉渣制备氯化钛白研发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