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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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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30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集团”)通知,由于原一致行动人林炳兴先生已退休并申请退出一致行动人,现泓昇集团股东周江先生、邓峰先生、缪勤女士、黄翔先生(以下简称“协议各方”)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自此,协议各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周江先生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出资额8,016万元,占泓昇集团注册资本的53.4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各方持有法尔胜权益情况

泓昇集团股东周江先生、邓峰先生、缪勤女士、黄翔先生分别持有泓昇集团股权比例为28%、17%、5.03%、3.41%。泓昇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6.82%。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主要内容

1、本着诚实互信、互相尊重,共同努力,权责共享原则,上述股东同意在对泓昇集团的营运、管理中,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2、在泓昇集团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时,上述股东所出席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应事先沟通,对会议的商议事项先行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并在召开的相关会议上,按下述规定采取一致行动。即:

在泓昇集团召开的股东会上,对相关事项的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的投票应指向同一意见,保持一致行动。

在泓昇集团召开的董事会上,上述股东推举或担任的董事应保持一致行动,对表决事项采取同一意见。

在泓昇集团召开的监事会上,上述股东推举或担任的监事应保持一致行动,对表决事项采取同一意见。

3、如需股东直接向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提案或提出商议、决议事项,上述股东应事先沟通,对提案、事项内容取得一致,并共同向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

4、上述股东人员如有缺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时,应该委托上述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代为出席并投票或表达意见,该投票和意见应和上述股东中其他股东的投票和意见一致。

5、本协议有效期内,若本协议项下股东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泓昇集团的全部股权导致其失去股东身份,则自被转让股权的交割日起,本协议对其不再有约束;对本协议其他各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6、本协议由上述股东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如各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协议的期限。

7、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和修改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