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202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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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直营与加盟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致力于品牌建设与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管理,组织旗下Metersbonwe、ME&CITY、Moomoo、ME&CITY KIDS品牌时尚休闲服饰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并通过线下店铺渠道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有品牌的推广和相关时尚休闲商品的销售。
服装行业主要分为服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推广、终端销售等环节,公司涉及其中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以及终端销售环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属于“C制造业”大类下的“C18纺织服装、服饰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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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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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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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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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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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西安碑林区东大街物业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上饶抗建中路物业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南昌胜利路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服饰”)出售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万达新天地1-10101号商铺、上饶市信州区抗建中路48号商铺、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时代广场中段店铺,经双方协商三处房产最终交易价格合计27,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完成,本公司已收到雅戈尔服饰全部款项。
2、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或调整的重大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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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①本公司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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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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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公司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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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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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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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周成建、林晓东、游君源、张纯、袁敏、陆敬波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周成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具体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具体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内容,具体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成建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2024)359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4.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457.92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1,462.49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公司系统整体的资金安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
同时,为确保上述总额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公司本身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抵押、股权或应收账款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及担保相关之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成建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LPR,财务资助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该事项的相关细节可参见同期对外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周成建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6.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8.审议通过《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容详情请见同时披露的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内控负责人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控负责人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冯辉女士为公司内控负责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辉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内容详情见同时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情见同时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情见同时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冯辉,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2006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经营审计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审批办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冯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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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6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议案11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 至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
联系人:刘宽 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传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4、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下转174版)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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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成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慧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成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慧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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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