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预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5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一是明确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二是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三是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8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8日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文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文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本公司决定继续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了65万元作为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支付了20万元作为2023年度的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支付的费用符合目前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不会影响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文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文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ESG)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文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将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文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文件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1、2、3、4、7、8项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1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控股”、“本公司”、“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03号文核准,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9,896,694.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9.3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9,999,995.84元。截至2017年5月9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017年5月9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7〕第01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滨河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青年大街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鉴于公司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8,102万元。具体内容见《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2018年5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5月25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林热力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7月23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021年3月26日、2021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3月26日和2021年6月4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1年7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7月7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7月11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3年10月20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联美控股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美控股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联美控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03号文核准,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9,896,694.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9.3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9,999,995.8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7,119,999.97元(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2,879,995.87元。截至2017年5月9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017年5月9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7〕第01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滨河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青年大街支行、兴业银行沈阳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鉴于公司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
(二)工程已完工,尚未完成结算的项目情况:
■
(三)已超期未完成建设的项目,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进行延期
对于已超期未完成建设的项目,拟进行项目延期,具体如下:
■
(四)本次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对延期后项目的管理措施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预计,更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证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1、由专人负责该募投项目相关工作的协调与沟通,保质保量加快进度;2、指定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积极与项目相关方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3、对于可能拖延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时汇报。
四、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联美控股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4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68 电话:024一一23784835
联系人:胡波、李雨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6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30日(星期四)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 至05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30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30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裁:张学森
独立董事:马国强
财务总监:周泽明
董事会秘书:刘思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30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 至05月2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波、李雨
联系电话: 024-23784835
联系邮箱: zqb@shnd.sina.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0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9,049,334.3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2,288,119,475股,截至公告日前,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8,922,812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以2,259,196,66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51,839,332.60元(含税)。占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6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累计回购股份860,900股,交易总金额4,991,678.0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58%。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总额为回购金额4,991,678.05元与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451,839,332.60元之和,合计456,831,010.65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18%。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上接1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