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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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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3版)

王慧轩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王慧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慧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邵建军:男,53岁,硕士;曾任北京联想协和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北京紫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投评会委员,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邵建军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邵建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邵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经长:男,58岁,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教学名师,财政部会计名家,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第一、二、三届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徐经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经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经长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绍朋:男,7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绍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绍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周绍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猛:男,56岁,硕士;曾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监察局、办公厅干部,北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等;现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及哈尔滨仲裁委仲裁员,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徐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1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以上提案中,提案九、提案十、提案十一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中,提案十三、提案十四、提案十五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十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十四,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提案十五,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1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京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3年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103,017,289.0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963,627.57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10,900,652,140.04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2,987,705,801.49 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400,411,182.36元,合并未分配利润尚余12,587,294,619.13 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持续回报股东等综合因素后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开展战略投资及平衡资本结构等,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为股东创造长期的回报和投资价值。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章晓钟先生和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本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2023年内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外投资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晓钟:男,42岁,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五矿集团资本运营部投资策划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并购部高级副总裁;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章晓钟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资本管理中心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章晓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章晓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武祥:男,59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亚钾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朱武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武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一01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730,738,032.7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维修备件及部分库存商品,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0%、2%、25%、50%、100%的减值准备。

4、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3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315,656,264.06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1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解释17号文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解释17号文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的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1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和紫光晓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晓通”)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1、公司拟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公司拟为紫光晓通和香港晓通向NVIDIA Singapore Pte. Ltd.和NVIDIA Corporation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以较晚者为准)。

待上述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担保相应终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相应终止;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分别为紫光晓通和香港晓通向NVIDIA Singapore Pte. Ltd.和NVIDIA Corporation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的担保将相应终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紫光电子商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184(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等。紫光电子商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80,521.81万元,负债总额为189,498.00万元(银行贷款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9,484.26万元),净资产为91,023.8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60,619.71万元,利润总额为403.16万元,净利润为276.2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16,901.59万元,负债总额为225,797.94万元(银行贷款14,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5,790.99万元),净资产为91,103.65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6,150.15万元,利润总额为106.47万元,净利润为79.85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

紫光晓通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等。股东情况:苏州紫光数码持有其6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天津明盛佳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股权。紫光晓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8,036.87万元,负债总额为66,998.40万元(银行贷款3,40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6,998.40万元),净资产为11,038.4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0,749.06万元,利润总额为7,886.27万元,净利润为5,641.2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21,893.90万元,负债总额为110,732.37万元(银行贷款9,15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0,732.37万元),净资产为11,161.54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6,483.28万元,利润总额为164.09万元,净利润为123.06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3、紫光晓通(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晓通为紫光晓通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9日,注册资本:港币5,000万元,住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3号协成行湾仔中心07楼02室,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981.87万元,负债总额为4,975.67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975.67万元),净资产为6.2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759.21万元,利润总额为7.42万元,净利润为6.2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922.31万元,负债总额为5,005.80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05.80万元),净资产为 -83.4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5.53万元,利润总额为-89.68万元,净利润为-89.68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保证期间: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公司为紫光晓通和香港晓通向NVIDIA Singapore Pte. Ltd.和NVIDIA Corporation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

(3)保证期间:相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以较晚者为准)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电子商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全资子公司,紫光晓通为苏州紫光数码控股子公司,香港晓通为紫光晓通全资子公司,均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为上述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获得更好的厂商授信额度和信用账期,有利于其业务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电子商务、紫光晓通和香港晓通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电子商务、紫光晓通和香港晓通提供担保。

紫光晓通和香港晓通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苏州紫光数码将为紫光晓通和香港晓通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晓通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983,900万元及90,3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7.8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0,000万元及80,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5.4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紫光电子商务2023年度、2024年1-3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紫光晓通2023年度、2024年1-3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香港晓通2023年度、2024年1-3月财务报表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2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王竑弢先生、独立董事周绍朋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秦蓬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蔚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15:00之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1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恒勤,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洋,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公司将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20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共计不超过265万元,所有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1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拟为子公司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上述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担保方式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并授权苏州紫光数码的法定代表人及苏州紫光数码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科”)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昌平区能源东路1号院1号楼3层307,法定代表人:鲁洪毅,主要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紫光数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0,126.87万元,负债总额44.18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4.18万元),净资产为60,082.7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为110.77万元,净利润为82.7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0,149.99万元,负债总额为33.09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38万元),净资产为60,116.9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为45.60万元,净利润为34.20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184(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等。紫光电子商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80,521.81万元,负债总额为189,498.00万元(银行贷款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9,484.26万元),净资产为91,023.8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60,619.71万元,利润总额为403.16万元,净利润为276.2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16,901.59万元,负债总额为225,797.94万元(银行贷款14,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5,790.99万元),净资产为91,103.65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6,150.15万元,利润总额为106.47万元,净利润为79.85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3、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为苏州紫光数码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等。紫光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下转1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