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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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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二O二三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O二四年四月

一、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袁东生、熊焰、朱青、鲍治认为本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1.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董事长吴庆斌、总裁胡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红及财务会计部负责人隋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1、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ZHONGTAI TRUST CO., LTD.

2、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F区(西座)32层和33层

4、邮政编码:200001

5、国际互联网网址:www.zhongtaitrust.com

6、电子信箱:zhongtai@zhongtaitrust.com

7、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系人:赵凤英

联系电话:021-63872058;传真:021-63872700

电子信箱:zhaofengying@zhongtaitrust.com

8、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

9、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F区(西座)33层办公室

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22层

11、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官园国英一号三楼

2.2组织结构

图2.2

三、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六家;持有公司1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表: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表:

公司股东华闻控股、广联投资与新黄浦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德瑞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华闻控股100%股权,华闻控股持有广联投资65.69%股权,华闻控股及广联投资分别持有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华闻”)50%的股权,上海新华闻持有新黄浦24.77%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3.2董事

(1)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穆瞳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穆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

3.3监事

(报告期内,监事王红梅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王红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史珊珊女士为公司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裁余钧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余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3.5公司员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73人(不含外部董事、监事),平均年龄40岁,大部分员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秉承诚信服务、专业理财、创新思维、理性投资的精神,坚持与新老客户、核心产业和区域经济一起成长的理念,注重提高创新能力,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管理、规模结构与效益之间的关系。随着信托业务新分类规定的出台,将信托本源与服务实体经济相结合,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深化公司治理及运营体系的优化调整工作。

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锚定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使命,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中找准新定位,不断拓展信托特色化发展新路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内控体系,不断提高对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能力。以深化信托行业转型、强化创新和夯实管理为抓手,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始终坚持市场化、差异化、规模化的发展路线,致力于在明晰的发展战略指导下,依托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人力资源体系、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运转流畅的资产管理体系和财富管理体系,着力提升资产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真正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注入业务实践当中,形成多层次多纬度的信托产品,推动公司信托业务回归信托本源,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各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公司未来将继续贴近市场,加强研发,以业务和产品创新为核心,提高创新能力,加快业务模式转型,形成新的创新业务布局,强化对市场的前瞻性判断和对业务的准确把握,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条件。公司将立足受托人本位,大力发展以受托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信托,将金融服务与财富管理服务相结合,在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固定收益类及权益类信托计划、公益慈善信托等业务领域积极开拓,运用金融科技结合具体场景,满足客户多元需求,提高信托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资金融通、资产配置、财产隔离、受托服务、事务管理等功能,将公司建设成为制度健全、内控到位、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金融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固有业务除长期金融股权投资外,主要运用是活期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国债回购等,2023年实现投资收益24,592.11万元、利息净收入700.50万元、其它业务收入86.7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51.57亿元,负债总计6.5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4.9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4.30%,净资本为36.18亿元,净资本/净资产的比率为80.42%,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比率为764.90%,均远高于40%及100%的监管标准。公司的净资产保持稳定和充足,公司资产保持较高的流动性水平,信托业务运行平稳,为公司下一步大力拓展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3年度,公司新发行信托产品12个,成立信托本金16.31亿元,包括存续产品分期成立和开放式产品申购在内本年新增信托本金合计75.04亿元;清算信托产品16个,清算信托本金51.56亿元,包括存续产品部分结束和开放式产品赎回在内本年兑付信托本金合计89.79亿元。全年累计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9.35亿元。

2023年,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公司以专业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民生保障类事业发展、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年度内,公司通过慈善捐赠支持受水灾影响的受灾地区群众。

2023年是“信托文化深化年”,公司结合公司党建、内控合规、企业文化和清廉文化建设等活动,重点聚焦员工层面,推动信托文化建设向全体员工下沉,同时坚持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宣传引导工作。公司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专项行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全面反诈宣传月”、“金融教育宣传月”等专项活动,促进员工提升对金融安全和诚信文化的认识,促使投资者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审慎、妥善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及时处理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小组通过组织消保专题会议和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分别向公司党委、董监事会和管理层汇报消保工作相关情况,以做好消保工作的整体规划、落实主体责任,并更好的确保消保工作目标的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消保工作的具体举措包括:通过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制度,妥善处理投资者的信息查询、审慎执行新设项目的消保前置审查等工作,在机制上夯实消保工作的基础,落实好制度完善、信息保护、消保审查等工作;年度内,公司持续进行金融消费者宣教活动,包括积极响应“五进入”要求,开展了金融信托知识“进商圈”、“进社区”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金融知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投资观念;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方面,公司按照《信托业务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工作要求,畅通客户的投诉渠道,规范接待流程,及时了解和反馈投资者诉求。

4.3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1)上海经济复苏趋势明显,高科技产业加速布局

2023年上海经济总体稳中有进,持续回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2万亿元,同比增长5%,进出口规模创新高。2023年,随着疫情影响的消散,及国际交流便利化政策落地,城市经济流量复苏进程加快,商贸文旅等服务业持续回暖反弹。 同时,战略性新赛道产业项目加快建设,支撑上海产业动能转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出台,规范并引导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于2023年3月30日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银保监规[2023]1号),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出台,引导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立足受托人定位;明确各类业务的职责边界,避免相互交叉;引导各信托公司进行差异发展,构建多元化信托服务体系;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对标资管新规,与其他资管行业保持一致,推动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

(3)信托资产规模稳健增长,资产结构稳步优化

信托资产规模总量持续增长,增速较快。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信息,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2.64万亿元,较二季度末增加9,580.46亿元,同比增幅7.45%。资管新规实施以来,信托资产规模自2022年二季度同比增速逆转为正,连续6个季度保持稳健正增长。

信托资产投资功能显著增强,规模不断增长,业务结构持续调整。2023年三季度末,投资类信托业务进入高速成长期,规模为10.69万亿元,同比增长16%,精准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同期,融资类信托规模自2020年二季度起持续下滑,三季度末规模持续下降至3.25万亿元,累计降幅近50%,规模占比仅14.34%。

(4)信托行业持续夯实资本实力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信息,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7,461.77亿元,同比增加374.52亿元,增幅5.28%。从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三季度末,信托行业实收资本为3,387.98亿元,较二季度末增加20.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8.19亿元。信托赔偿准备371.21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4.97%。较去年同期增长15.86亿元,同比增幅为4.46%。信托行业资本实力持续夯实,行业整体抵御和防范风险能力持续改善。

4.3.2 不利因素

(1)世界范围内地缘政治形势持续紧张,国内结构性问题仍未扭转

国际地缘政治风险的不断上升,为世界经济注入不确定性。为对抗通胀,各国央行在2023年继续收紧货币政策,美国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及欧洲中央银行三大利率均维持在200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高融资成本抑制全球经济复苏,使多家国际机构下调2024年经济增长预期。

国内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等风险和挑战,在出口、房地产、市场信心等方面仍有待改善。

(2)传统业务持续萎缩,新业务尚在探索,利润承压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信息,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房地产信托资金规模占比仅剩6.21%,基础行业占比为9.22%,而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规模占比已上升至34.97%。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对着力发展资产管理信托虽已经达成共识,但尚在摸索突围之路;资产服务信托中,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等行业虽多有探索,但盈利模式尚不清晰,同时面临业务组合、商业模式、组织体系及管理形式等多方面的转型。

(3)部分信托公司内外部因素叠加风险加速暴露

2023年信托资金配置的房地产和信政类业务风险持续暴露,从信托端显现;同时,部分机构由于公司治理不完善、内控失效等问题出现了经营性风险。两者叠加,造成信托产品逾期违约情形增多。

4.4内部控制概况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较为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分别履行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及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信托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受益人利益保护、重要岗位人员任职与考核、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及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完善各层级间的授权与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决策能够被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树立合规优先,严守风险底线的内控文化,并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的要求来设置公司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分配,落实各部门权利与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4.4.2 内部控制措施

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作为公司内控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和修订内控制度,监督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公司通过修订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针对不同业务和管理事项优化内部控制措施,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的内控防线。

公司按照前、中、后台划分, 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使得各项业务开展都具备比较详细的业务流程规范。在业务流程上,公司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者结合防范风险,强调即时过程控制。各部门发生异常情况后即时汇报,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相互分离,部门设置和业务人员、业务信息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核算。针对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的业务特性,分别成立信托业务评审委员会和固有业务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根据具体业务的不同特点,采取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具体内部控制对策。通过内部控制的环境、程序和措施防范各项业务风险。经营授权方面,实行逐级授权体系,公司内部相关的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关系和报告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环境的变化,结合内部控制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建设,制定、梳理和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类业务指引。公司开展了系统性的风险管理体系自评估工作,以“中泰信托”的法律人格为基本范畴,从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损失的现实风险点出发,从项目开展生命周期中存在的点状问题切入,进行从问题到危害再到解决措施的系统性分析。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按照公司各项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履行风险的管理和监控职责,各项业务基本做到前中后台操作上的相对独立和相互制衡。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信息传递、披露和反馈的机制,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公司明确管理层、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范围和报告路径,通过定期工作报告和会商,确保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经营信息和风险状况。通过OA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建立了贯穿各部门的共享信息平台,及时准确的传递管理信息和数据。加大对信息化系统的投入力度,在业务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等方面的系统集成功能不断改进和完善。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对外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对投资者、公众、监管部门等的披露方式和流程。定期或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等公司信息。通过网站公告、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依法对委托人和受益人披露信托产品信息。事前向监管部门报送拟开展信托业务的基本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集合资金信托异地推介信息。定期提交非现场监管报告,及时报送临时事项报告等经营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规范。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稽核审计部独立行使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职能。每半年对公司开展一次全面审计,囊括公司财务、业务、人事行政及综合等各个方面,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信托项目稽核是通过对项目整体所有环节运作的动态审计并进行合规性评价;专项审计则针对重点风险项目或监管要求不定期开展;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要求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离职必须经过稽核审计部门的审计。

通过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中稽核审计流程审批节点的控制,持续对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复核直至整改结束,公司的跟踪检查及纠正机制得以持续执行。

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均通过审计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使公司能够及时、有的放矢地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有效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保驾护航。

4.5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和推动转型发展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潜在风险防控,加强尽职管理,加强风险评估,优化业务管理,严防道德风险和案件风险,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公司风险管理坚持全面性、独立性、连续性、审慎性、有效性等基本原则,以风险最小化、风险成本最低化为目标,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开展经营活动,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基于制度规范和流程控制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了前、中、后台相分离、信托资金运作与自有资金运作相分离的风险管理框架,力求将风险管理制度与措施贯穿到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实现风险管理覆盖公司运营的全过程。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保障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适用,并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变化,定期对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固有/信托业务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具体来说,形成了由董事会及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与各个业务部门全面联系的风险管理机制。具体风险管理职责划分情况如下:

● 董事会:进行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政策、最高风险承受水平设定和风险管理决策制定,监控和评价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审批重大业务项目实施方案,倡导公司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文化,并对公司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总体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对公司业务风险控制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 管理层:负责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公司各项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时了解公司各类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确保通过恰当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 固有/信托业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各项业务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与承担风险的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对公司所有经立项的固有/信托业务项目进行评审,识别其各项风险水平,在综合风险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后给出评审意见,通过集体决策实现业务项目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有效控制。

● 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于中、前端风险管控,建立集中型的风险管理模式,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负责公司各类投融资业务的风险审查,实现业务决策与风险管理的适度分离,风险管理覆盖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与过程,与业务部门的风险自律形成制衡。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 稽核审计部:通过实行重大业务项目流程稽核,对单个业务项目进行事中和事后风险管理监督,开展定期全流程的全面内部审计,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及上级监管单位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 法律合规部:负责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金融办、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监管文件、监管意见和公司内部各类业务的合规准入标准、操作规范等事务的牵头、组织、优化、落实等工作,并围绕信托业务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工作,并为公司固有业务开展提供法律事务服务。

● 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研判项目风险和设计风险控制措施,构建调研、决策和管理职责相互分离的风险自律体系,承担与其项目相关的风险管理责任。

4.5.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或不愿履行其承诺,或者其信用等级下降时给公司权益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2023年末信用风险资产账面余额共544,955.85万元,固有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期初数为72,555.42万元,期末数为72,542.98万元,贷款损失准备30,716.06万元,其他各项减值准备26,946.36万元。

公司通过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管理体系来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具体来说,对交易对手进行前期现场风险尽调、综合信用分析,对信托资金的投向区域、行业进行合理布局,避免信用风险的规模化爆发。通过定期风险评估等手段,监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对交易对手进行动态管理。在资金发放后,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等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贷后检查和抽查,形成检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均履行了严格的内部评审程序,合法合规,担保措施充足,交易对手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可控。

4.5.2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制定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与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的市场风险管理战略。信托业务方面,通过信托产品的结构化设计和组合投资,严格执行权限设定和止损操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市场风险对投资人权益的影响。另外,公司建立充足的风险准备金,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锁定项目退出风险。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对固有资金进行合理配置。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尚未涉及外汇业务,受市场汇率变动的直接影响不明显。其他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公司经营无明显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各类市场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积极发展创新业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托人职责,市场风险可控。

4.5.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公司履行受托人勤勉、审慎和尽职责任,在运营和业务开展各个环节可能面临的最为普遍的风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主要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面分析公司经营环节和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体现制衡原则的前、中、后台岗位职责。通过管理层专项调研会,汇总前、中、后台对流程优化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总结整理各项业务规范,梳理操作流程。通过加强资源配置、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系统建设等举措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操作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内控制度体系基本覆盖公司经营的每一个过程和环节,各项制度和流程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通过“大运营”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信托业务管控水平。报告期内无该类风险的发生。

4.5.4声誉风险状况

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等进行结合,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意识,审慎经营和诚信发展。公司高度重视防范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声誉风险,强调在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主动有效地进行声誉风险管控和应对,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

4.5.5其他风险状况

除上述风险类型外,公司还可能面临合规与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包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对所有拟开展的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明确各类业务合规标准。重视交易安排和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强调各类救济措施的可操作性。在信托产品运行和管理过程中,根据信托资金的具体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提高公司全员的法律合规意识,及时掌握外部金融法律动态和监管政策,严格在现有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业务。报告期内,业务整体合规和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五、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经审计)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全文

5.1.2资产负债表

5.1.3利润表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注:本公司信托业务自2023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信托业务存量金融资产进行了重新分类,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的期初数(年初数)亦根据新分类情况予以调整。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六、会计报表附注

6.1本会计报表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对发放的已逾期的贷款提起诉讼,全部已判决并胜诉,公司正积极对相关债权进行追讨。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有关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或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自2016年1月起调整了信用风险资产的统计范围,主要为将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新纳入信用风险资产范围。按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报告期末,公司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合计为72,542.98万元,信用风险资产合计为544,955.85万元(其中正常类472,412.87万元、次级类0.00万元、可疑类19,194.55万元、损失类53,348.43万元)。本年度,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为13.31%。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仅反映报告期内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相关情况。

注: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信用风险资产合计=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合计/信用风险资产合计x100%

6.4.1.2 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6.4.1.3 投资业务情况

6.4.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6.4.1.7 本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2023年度本公司信托业务收入为4,095.29万元,均为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

6.4.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