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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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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0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建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丽尚建材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4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为丽尚建材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丽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079720149Y

成立时间:2013年9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工业园金星区一星路3号

法定代表人:沈正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纸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被担保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被担保对象提高融资效率,支持其业务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认为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 履行的审议程序: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

5、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和授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2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授信基本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上述授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 月30日

证券代码: 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3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出具过程中,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后,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912.09万元,其中计入第四季度当期损益的减值准备为482.4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912.09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挽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4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 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至05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s@fsil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3日上午 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3日 上午 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沈正华先生

总经理:沈正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凌雲先生

财务总监:徐沈丽女士

独立董事:朱利祥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3日上午 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披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至05月2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s@fsil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卫

电话:0573-89051928

邮箱:investors@fsil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相关议案,全体委员回避,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基本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基本原则如下:

(1)除公司独立董事以外,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和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报酬;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参照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监事报酬;

(3)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职务津贴作为其报酬,除职务津贴以外,独立董事不再享有其他任何收入;上述向独立董事发放的职务津贴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参照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报酬。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标准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拟定其2024年年度薪酬(税前)标准如下:

1、董事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不再额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按年发放。

2、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额外领取津贴。股东单位委派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5318 证券简称: 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6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订《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编号:2024-017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

期届满暨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认真核查,独立董事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2、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2年4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将4,181,521股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情况

1、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时间及可解锁股份数量

根据《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持股计划之日起分两期解锁。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时间为公司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之日,即2024年4月30日。

符合解锁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可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即2,090,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2、第二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第二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以公司2022年年报数据为基数,2023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其中,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将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业绩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业绩完成率R=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值/考核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值×100%):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4,002万元,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计算,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8.40%,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应标的股票无法解锁。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续事项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锁定期对应份额的取消收回手续,并在择机变现后按照持有人原始认购资金加相应期间的利息(按照6%年化单利计息)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4-018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3、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O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6、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推进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上接58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公司负责人:沈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沈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沈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冰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