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2,601.24万元,转回514.7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共计257.16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按照年利率不超过6%计息,该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公司不为该项融资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融资方式包括民间借贷、委托贷款以及其他任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形式。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融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韩建集团和公司的资金情况动态决定实际融资规模。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韩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韩建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田玉波、田广良、田艳伟、田春山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4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田玉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田春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独立董事马元驹(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岩、董事田春山。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审议通过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若干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韩建河山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44.2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728.42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所”或“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师玉春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续聘年度)审计费用财务报表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合计1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2023年度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8,842,021.17元,实收股本总额391,318,000元,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原因
1、公司业务量不足,收入持续较低
报告期公司订单实施不足,同时新中标项目对本年度收入未能贡献,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53,278.22万元,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044.22万元,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2、收入持续较低,固定费用支出持续发生
由于公司业务订单可持续性不足,使得公司产能利用不充分,报告期内公司固定成本支出持续发生,各种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较大,营收毛利不能充分覆盖固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1,872.37万元、管理费用10,822.30万元、财务费用3,031.42万元。
3、行业竞争加剧,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企业发展伴随着行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同行业企业之间形成了角逐,每家企业都在提升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抢占市场。尽管面对行业的升级,企业之间不断创新技术,公司依旧面临着产品同质化竞争愈加激烈,公司主营业务PCCP的销售合同主要通过投标方式取得,行业内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生产销售模式较为单一的发展现状,因此公司投标而不能中标的风险大大增加,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4、商誉减值影响当期利润
报告期末公司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及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进行确认,依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24]第300579号及中瑞评报字[2024]第000581号《资产评估报告》,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为15,522.16万元,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5,522.16万元。
5、公司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清青环保应收账款余额34,297.73万元,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清青环保2023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016.50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约为5,016.50万元。
三、应对的措施
1、拓宽业务领域、丰富产品结构,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有效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2024年,韩建河山继续深入了解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并针对公司当前PCCP业务架构,布局全国市场,结合企业优势和资源条件,针对未涉足的PCCP市场区域,进行深入挖掘新业务机会,开拓新的市场空间,从而进一步夯实市场竞争地位。同时,做好与相关方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不断扩大企业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加强技术研发,加速成果转化,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韩建河山将继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持续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区水利及市政方面设计院的联系,共同探索前沿科技,以此推动公司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保持公司产品技术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挖掘产品生产特性以及产品生产过程的关键点,形成新的专利技术。在完成专利数量储备的同时,做到从科研项目以及生产实践中总结技术成果,形成项目专利,从而再次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3、立足企业长远发展,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石,降本增效为抓手
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整体品质;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通过拟定标准,优化流程,突出过程控制,推行责任到人机制;通过深化管理责任,探索管理深度,谋求企业长足发展。公司根据PCCP主营产品、环保产品及外加剂产品进行业务划分,针对各分子公司制定具体经营目标,严控成本,压缩开支,科学把控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坚持常态化推进成本改善,建立明确的预算和支出政策,定期审查费用,实现降本增效。
4、加强风险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老旧债权的回收力度,同时确保新债权的回款时效。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债权回收流程,加强对各项目债权回收情况的管理与监控,及时记录更新债权回收信息及催收记录,加强对欠款单位的信用评估,降低无法收回债权的风险,确保企业资金安全,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利益,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输送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三)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8日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威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披露前述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44.2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728.42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金额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2,601.24万元,转回514.7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共计257.16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按照年利率不超过6%计息,该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公司不为该项融资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韩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韩建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威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拟为子公司清青环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合众建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清青环保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为其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对合众建材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清青环保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清青环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合众建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年度担保额度之日止且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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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清青环保
1、公司名称: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558号
3、法定代表人:李怀臣
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
5、成立时间:2001年1月5日
6、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废水治理的设计及施工、大气污染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及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清青环保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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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众建材
1、公司名称: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富饶道152号
3、法定代表人:邱汉
4、注册资本:伍仟伍佰万元整
5、成立时间:2010年02月02日
6、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建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合众建材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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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后续担保行为实际发生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清青环保资产负债率虽高于70%,但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6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10,000万元),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69%、2.33%;公司对清青环保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的反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7%。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承接及经营发展等需求,为支持其发展,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本担保授权中,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金额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本次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元
■
公司2023年度核销应收款项2,571,638.04元,为加速债权回收积极催款主要以协议解决为依据,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二)存货减值准备
单位:元
■
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元
■
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期末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商誉减值准备
1、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原因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000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邱汉、张春林收购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70%股权。公司聘请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合众建材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30014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完成后,在公司合并报表上形成商誉金额12,160.71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是现代化建筑必备的功能性材料,作为建筑产业链条中的环节产品,其市场形势紧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而波动。由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受阻,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下降,且伴随着行业内市场竞争加剧,相关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不及预期,故造成减值。
3)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及结论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期末对收购合众建材股权而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种方法对合众建材含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算。
截至评估基准曰2023年12月31,合众建材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7,323.72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2,400.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378.25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合众建材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400.00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度,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中瑞评报字[2024]第300579号《资产评估报告》,合众建材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2,400.00万元;2023年末合众建材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净值为7,323.72万元,2023年度应确认完全商誉减值损失4,923.72万元,其中归属于韩建河山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446.61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损失7,805.65万元,本期实际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446.61万元。
2、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原因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收购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000 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李怀臣、杨国兴以及法人北京黑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100%股权。具有证券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8]286号评估报告。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清青环保主营业务为环保工程及设备,主要的客户为各大钢铁公司,钢铁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对清青环保的业务预期有重要影响。2023年以来,受地产景气度下行拖累,钢铁行业需求端仍延续疲软态势,行业盈利下滑;在供需双弱的格局下,考虑到铁矿石和煤炭供应方仍具有较强的话语权,钢铁企业的经营效益短期内明显好转的难度较大。下游客户行业状况不佳,清青环保未来业绩好转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综合上述原因,故造成减值。
3)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期末对收购清青环保股权而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种方法对清青环保含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算。
①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清青环保申报的包含完全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清青环保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包含完全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为13,608.50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0万元,减值额为13,608.50万元,减值率为100%。
②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清青环保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3,608.5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方法计算清青环保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包含完全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为1,532.96万元,评估减值12,075.55万元,减值率88.74%。
③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为包含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清青环保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包含完全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为13,608.5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方法计算清青环保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包含完全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为1,532.96万元,评估减值12,075.55万元,减值率88.74%。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度,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24]第300581《资产评估报告》, 清青环保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3,608.5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方法计算清青环保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包含完全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为1,532.96万元,评估减值12,075.55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4,715.18万元,本期实际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2,075.55万元。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计情况
综合以上,经评估机构测试,2023年度公司对合众建材和清青环保商誉项目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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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2,601.24万元,转回514.7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257.16万元,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1,829.38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2,601.24万元,转回514.7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共计257.16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2,601.24万元,转回514.70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共计257.16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008,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714,88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876,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838,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99,019.5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615,860.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28日“XYZH/2021BJAA120472”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累计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21,402,296.2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378,548.19元(含收到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金额共计164,983.93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归还上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本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000.00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699,671.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累计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25,101,967.2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87,875.61元(含收到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金额共计173,982.3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中德证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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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419,496.5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510.2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7,599,405.7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35,990.09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20473)。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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