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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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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该委托理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至2024年5月24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3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5.提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12:00,13: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雪、邹俊杰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邮箱:ir@szzt.com.cn

邮编:51813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股东代表的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7”,投票简称为“证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三项都不选,视为弃权;

4.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14: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公俊、周英顶、陈兵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尽早满足分红条件,力争实现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曾胜强、杨义仁因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年度报酬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杨义仁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市场贷款额度、利率及担保条件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8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根据需要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追加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或担保机构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具体担保条件(如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借款事项和用途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被担保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反舞弊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文件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裁曾胜强先生,独立董事陈兵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程峰武先生,董事会秘书彭雪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198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7,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

3.股票代码仍为“002197”;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证通电子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及十六(一)所述,2020年度证通电子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894.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证通电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在证通电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4年4月28日对证通电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由于出现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中勤万信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申请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7,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管理层已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事项进行了初步梳理,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为进一步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及追溯调整。

对2023年度其他关联方为客户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形成的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对于利益相关方资金占用,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

2021年及2023年利益相关方占用资金已经全部偿还给公司。对于截止报告发出日尚未收回的相关2020年资金占用,公司已责成商务、财务部门积极催收回款,并已启动内部追责流程。

2.公司将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要求财务人员深入业务部门,切实掌握业务情况,以保障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必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一一财务报告》的要求,切实履行报告各环节授权审批职能,包括编制方案的审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批、重大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审批,对财务报告内容的审核审批等。

3.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管理,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降低决策失误的风险。加强业务流程执行管控,依据《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事业部的授权手册》,通过相应钉钉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各类业务的授权审批,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付款审批及资金管理流程。

4.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将定期报告、专项核查等审计结果和建议,形成工作指导意见输出到管理实践当中,指导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严格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和准确;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6.加强信息传递,确保双向沟通渠道顺畅,董事会办公室应将公司的重大信息、行业信息、外部分析师报告和监管政策解读等材料及时传递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并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与员工、股东、客户等各方的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司董事会将对整改措施认真逐项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公司 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 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发生,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联系地址:深圳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

联系部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邮箱:ir@szzt.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中“1-22权益性交易”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深圳市迈思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思铭”)、深圳市兴隆裕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裕”)首次认定为关联方,并将追认公司与迈思铭、兴隆裕的2023年度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同时对公司与迈思铭、兴隆裕的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5票(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补充确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向迈思铭销售产品及提供房租租赁服务实际发生金额118.28万元;迈思铭向公司提供商品及技术服务实际发生金额713.86万元。兴隆裕向公司提供商品及技术服务实际发生金额180.40万元。共计1,012.55万元。

因迈思铭、兴隆裕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对以上关联交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新增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因迈思铭、兴隆裕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对以上关联交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深圳市迈思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迈思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5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1栋301

法定代表人:万志勇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贸易代理。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池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5G通信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仪器仪表制造;模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办公设备耗材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

股东结构:杨胜利持有51%股权,万志勇持有20%股权,谢斌持有2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迈思铭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但其实际控制人杨胜利、股东谢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的亲戚。公司因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中“1-22权益性交易”的规定,基于谨慎性考虑,首次将迈思铭认定为关联方,作为公司关联方列示。

(3)履约能力分析

迈思铭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公司将会综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判断其履约能力。

2.深圳市兴隆裕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兴隆裕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月18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第四工业区9栋厂房1栋301

法定代表人:向子云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电子按键、不锈钢面板、不锈钢铭牌、五金制品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激光打标加工;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按键、不锈钢面板、不锈钢铭牌、五金制品的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物业管理;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股东结构:杨胜利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隆裕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其实际控制人杨胜利系实际控制人曾胜强的亲戚。公司因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中“1-22权益性交易”的规定,基于谨慎性考虑,首次将兴隆裕认定为关联方,作为公司关联方列示。

(3)履约能力分析

兴隆裕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公司将会综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判断其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4年度,公司向迈思铭销售商品及提供房租租赁服务预计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向迈思铭采购商品及技术服务的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预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向兴隆裕采购商品及技术服务的金额预计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迈思铭、兴隆裕之间的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迈思铭、兴隆裕之间的交易,系双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向迈思铭、兴隆裕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含委托开发等)、向迈思铭、兴隆裕采购商品及技术服务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公司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公司与迈思铭、兴隆裕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行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发出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共有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7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03.9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826.1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0,389.17万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620.17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长期投资者规划现金流提供预期,争取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收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本次核销资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部分存货、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有关内容。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24.89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64.17万元,减少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864.17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2,721.6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7.36万元,减少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7.3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五家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总计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要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根据需要为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条件(如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反担保条件(如反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等相关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子公司将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

2.1第三方担保机构

2.2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3.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4.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协议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时签署。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被担保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拟为子公司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5,223.69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30%;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172,223.69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13%。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其他说明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向高新投等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下转95版)

(上接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