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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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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实施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债权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债权债务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提交的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亚星客车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按揭、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海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亚星客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选举徐高彦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胡海华(主任委员)、丁迎东、张锡强、田亮、吴永松、徐高彦、赵毅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徐高彦(主任委员)、温德成、张锡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温德成(主任委员)、徐高彦、丁迎东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高彦(主任委员)、胡海华、丁迎东、温德成、赵毅红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因此,公司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对年度预算方案的执行进度及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36,235,223.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7,064,184.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9,156,372.6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26,220,556.7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公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胡海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对该事项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重工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重工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风险评估报告有助于公司及时有效地防范相关风险,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关联董事届时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亚星客车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分别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按揭、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与扬州市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与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 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 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与江苏省再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 1亿元,期限一年;公司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期限一年。

上述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在以上额度内,符合条件、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具体以每笔合同确定。

为方便办理,拟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金额,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1.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方便办理,拟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金额,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胡海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对该事项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整合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届时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星客车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36,235,223.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7,064,184.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9,156,372.6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26,220,556.71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5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16,363.1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363.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按照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08.17万元,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13,154.96万元,二者合计计提16,363.13万元。明细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经核算,公司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296.74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985.30万元;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926.13万元,三项合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08.17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经核算,公司部分应收款项预期发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13,154.9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12,901.27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253.6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154.96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将合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363.1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予以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债务核销的原因和依据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经审慎研究公司对经营过程中应收款项减免和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债权债务核销的主要情况

经公司及下属单位对长账龄往来款项的全面梳理,拟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往来。

(一)本次核销债权金额包括应收账款1笔金额共计9,620,000元。合计核销债权共计1笔、金额共计9,620,000元。

核销原因: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与债务人多次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二)本次核销债务金额包括应付账款340笔金额共计19,779,493.5元;预收款项27笔金额共计1,184,364.69元。合计核销债务共计367笔、金额共计20,963,858.19元。

核销原因:与债权人长期无业务往来。

三、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2023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金额20,963,858.19元计入公司2023年度当期损益,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0,963,858.19元。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公允、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债权债务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本次2023年度债权债务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债权债务核销,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实施2023年度部分债权债务核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债权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债权债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7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尊农、乔久华。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8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霞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5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5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分别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得到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8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重

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双方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由重工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与重工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双方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由重工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重工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金融业务合作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62.31%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7.5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本次金融业务合作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06-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37.5%)、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31.25%)、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12.5%)、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2.5%)、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6.25%)。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融资、结算及其他金融业务。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存款服务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重工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重工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协议存款等;

2、重工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存款的最高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重工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

(二)融资服务

1、重工财务公司将在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保证的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重工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融资租赁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重工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3、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利息不超过2亿元;

4、重工财务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要求公司以相应资产为其在重工财务公司办理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5、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结算服务

1、重工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指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重工财务公司应能确保处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业务及时、准确;

2、重工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同期服务费的最低标准。

(四)其他金融服务

1、重工财务公司可在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重工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依照本协议的原则和符合上市条例订立具体业务协议;

2、重工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协议中“中国境内”,仅为本协议之目的,该条款所指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五)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重工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工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意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胡海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整合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届时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0

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第三季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项目,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一、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开展的轻客业务,在业务开展初期,公司判断承担了商品的主要风险,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因此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并据此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第三季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近日,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对报告期开展的该类业务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业务判断不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是更深层的业务实质,结合新收入准则以下条款:1)公司是否承担按照有关合同条款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2)公司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并未承担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公司是否拥有自主定价权。公司认为该类购销业务中,在转让商品前后公司实际未承担商品的主要风险。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公司确定此类购销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更正涉及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第三季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项目,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二)对公司报表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对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对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5、对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对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对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8、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9、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利润表(下转247版)

(上接2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