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云(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司法重整财务投资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未达到前十名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广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广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广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云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ST西钢 公告编号:临2024-05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获得政府
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一季度收到政府补助1,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1,924,536.2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1,924,536.26元。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4-04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401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一季度报告事前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核查后表示认可。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4-04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401会议室以现场召开。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4-04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准则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准则解释17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4-04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本次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报废处置基本情况
公司因1×226t/h亚临界燃气锅炉+1×65MW亚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附属设施选址于公司销售部发运作业区原西五道处,故西五道原有资产需进行拆除。为准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就拆除相关资产中无法利旧及回用的房屋构筑物类资产处置报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
截止2024年3月31日,上述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1,028.84万元,账面净值合计581.10万元,确认报废损失581.10万元。上述报废资产无可回收金额。
二、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公司资产处置流程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废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拟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资产报废处理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资产报废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4-04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本情况概述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汪文孝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文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汪文孝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具备履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
汪文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71-5299186
电子信箱:XNTG5883@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汪文孝简历
汪文孝,男,回族,1979年4月出生,青海西宁人,大学本科,助理会计师。历任青海江仓能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室主任、本公司财企部总账会计,拟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ST西钢 公告编号:临2024-04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一家,为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钢资源”)。
本次抵押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金额3,000万元。
本次抵押担保计划期间:担保的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抵押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抵押担保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钢资源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从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期限一年,人民币金额3,000万元整的小微企业借款,公司以预计评估价值为6,500万元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提供抵押。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零。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对西藏博利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在推进过程中,除此之外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据此,本次新增加实际发生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事项是否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付君
注册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耐火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橡胶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洗染服务;仪器仪表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钢压延加工;钢、铁冶炼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及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西钢资源资产总额为50,838.97万元,负债总额4,563.21万元,净资产46,275.7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5,880.14万元,净利润-3,613.41万元。
截止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西钢资源资产总额为50,073.53万元,负债总额4,013.57万元,净资产46,059.96万元;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3,304.49万元,净利润-215.80万元。
3.公司持有西钢资源100%股权,西钢资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二)担保金额:3,000万元。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约:6,500万元。
(三)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具体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计划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四)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具有必要性。公司拟同意以预计评估价值6,500万元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提供抵押,为全资子公司西钢资源在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期限一年,人民币金额3,000万元整的小微企业借款。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一)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被担保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且有能力偿还借款。
(二)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对外担保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公司内部由财企部、证券合规部等部门相互监督,保证担保行为的规范。
(四)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要求,是可行的,本次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抵押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担保履行的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可;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同意上述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担保计划进行了审核,认为本项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要求,是可行的,同时本次抵押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公司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西钢资源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4-04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吨、元/吨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