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计算产业、系统装备及其他业务。
2023年,中国长城着眼于服务国家战略,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以改革调整、夯实提升为主线,着力发展计算产业与系统装备两大核心主业,快速提升业务发展能力,努力成为国家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
1.计算产业
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坚持“芯端一体、端网融合,双轮驱动、有机发展”的发展战略,构建安全可信的自主计算产品链,致力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核心底座。
计算终端:专注于服务党政及关键行业核心客户,围绕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发展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存储等软硬一体化自主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提供整体和专项解决方案及服务。历经多年的创新实践,走出了计算产业全链条安全创新之路,实现完全自主设计、自主制造,目前已形成国内谱系最全、实力最强的自主安全产品线。
消费终端: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科技产品的全产业链服务,力争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电子信息产品服务商。通过强化提升营销、产品、供应、制造、运管五大能力,构筑以笔记本电脑为主的产品体系,与国际知名品牌、运营商深度合作,为全球计算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行业终端:集安全高端金融机具、软硬件集成方案、文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在金融机具领域深耕十余年,连续六年领衔国内金融行业榜首,是智能网点、移动营销的行业领跑者。领跑金融信创自助终端产品,试点入围80家银行。高清智能证卡打印机、智能机具无感适配平台等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终端部件:拥有30多年的开关电源产品技术研发基础与经验,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强的服务器及台式机电源研制厂商,形成了服务器、台式机、通信、工控等四大电源产品线。拥有专业电源技术研发团队,是电源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自主研发超高性能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为全球知名的超级计算机配套,也使公司跻身于国际先进的超级计算机电源供应商行列。
产业服务:利用产业园区及房产物业的优势,聚集上下游合作伙伴资源,构建信创产业生态圈。积极引进PKS生态伙伴集中办公,支撑PK体系生态联盟工作。
2.系统装备业务
聚焦通信业务、特种计算、海洋信息化业务,加强能力建设,助力国家系统装备业务发展。
通信业务:产品覆盖通信系统与装备、卫星/北斗导航设备、集群通信设备,进一步加强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一体的系统装备能力,专用通信核心供应商地位进一步巩固。
特种计算:聚焦国产关键软硬件生态体系,整合特种计算机业务资源和力量,努力成为主流的特种计算产品和信息化系统骨干提供商。
海洋信息化业务:从事光纤水听器声纳分系统研制和业务拓展,涵盖水下探测、水下通信用光纤声纳核心产品,以及安全监测用分布式光纤传感监测装备,产品技术在业界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2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八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代理董事长戴湘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经营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涉及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7,252,427.62元,每股收益-0.303元,母公司净利润-419,783,081.7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之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和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拟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2024-025号《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26号《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9,523.65万元;公司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149.69万元以及确认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15.73万元予以核销。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2023中国长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中国长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2023年度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关联董事戴湘桃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郑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日常结算业务、基建项目及专项科研项目等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44.50亿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亿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3,0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和1,000万美元无追索权融资保理额度)约合人民币104.50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授信额度在符合规定的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详细情况如下:
■
注:1、湖南长城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3亿元、1亿元、0.5亿元及2.5亿元授信额度中包含约合3,0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
2、栢怡香港向中银香港申请融资授信1,000万美元含无追索权融资保理额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27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总计人民币13.85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
(二)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28号《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委托管理等共计258,000万元。(1)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200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6,40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4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700万元;预计2024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59,800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3)预计2024年将与中国电子发生接受委托管理类交易,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合同将于原委托管理协议期限届满时签署。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关联董事戴湘桃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郑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专门委员会议工作条例的议案
(一)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以下8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董 事 候 选 人:戴湘桃先生 张俊南先生 郭涵冰先生
许明辉女士 郑 波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敏先生 董沛武先生 邱洪生先生
上述人选符合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中国长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中国长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共8人,人数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尚缺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续公司将尽快完成补选工作。
十七、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经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为:任期内,公司支付每人每年董事津贴人民币15万元(含税),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非公司员工的董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支付其他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谭敬军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严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仍在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等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九、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33号《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4-034号《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其他事宜
(一)上述第二至六、十三、十四、十五(一)、十六、十七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了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1:候选人简历
(1)戴湘桃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终端本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等职。
戴湘桃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戴湘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俊南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微波通信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基础网络部、运行维护部、网络建设部总经理,中国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资深经理,兼任小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俊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俊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3)郭涵冰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工作)。
郭涵冰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涵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4)许明辉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湖南计算机厂生产二部工程技术员、副部长、部长,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整机厂厂长、生产管理科科长、物控部经理、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许明辉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明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5)郑波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兼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团委书记、总会计师,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郑波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国敏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郑州大学物理系物理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科技日报社要闻部主任编辑,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合著,《中国电子商务报告》合著;《中国管理发展报告》(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编委。曾任科技日报社《网络时空》周刊副主编。2005年获第十五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李国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国敏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国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7)董沛武先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制造工艺专业,硕士、博士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北京理工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编委会委员、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八届和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北京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院长。
董沛武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沛武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沛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8)邱洪生先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注册高级风险管理师、高级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注册并购交易师、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业务总监、部门总经理、项目经理等。专长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战略管理及风险管理,熟悉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运作和公司治理,具有丰富的企业财务管理、IPO、收购和兼并、企业整合、风险管理的经验。
邱洪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邱洪生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邱洪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2:总法律顾问简历
谭敬军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物资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南大学工商管理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长沙市C类人才。曾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等职。
谭敬军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谭敬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下转278版)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人员变动
2024年1月12日,徐建堂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裁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4月1日,孔雪屏女士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提名戴湘桃先生、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4年4月19日,经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戴湘桃先生、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2024年4月19日,谢庆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审议,选举戴湘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代理董事长。
2、监事人员变动
2024年4月1日,李福江女士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提名张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24年4月19日,经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焱先生为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24年1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戴湘桃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聘任谭敬军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严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4、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戴湘桃先生、张俊南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郑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国敏先生、董沛武先生、邱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刘晨晖先生、张焱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中电财务拟将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24年4月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中电财务将部分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合计5.99亿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中电财务注册资本由19.01亿元增加至25亿元,各股东无需出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7、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2024年4月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制定《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调整长城信息股票定向发行方案
2024年4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股票定向发行方案,长沙湘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拟认购的20%股票由控股股东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与原方案保持一致。
9、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完毕相关事项
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20,383,199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0、股份回购进展
2023年12月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13.02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1,600万股,不超过2,300万股。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已回购数量为3,999,9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40%,最高成交价格为9.9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759,520.50元(不含交易费用)。
11、报告期内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1)2024年1月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8亿元,期限壹年。
(2)2024年2月4日,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3亿元,期限壹年。
(3)2024年2月28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4)2024年3月8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叁年。
(5)2024年3月8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人民币1.9亿元,期限壹年。
(6)2024年3月25日,湘计海盾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7)2024年3月26日,中原电子信息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95万元,期限壹年。
(8)2024年3月1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18亿元,期限壹年。
(9)2024年1月12日,长城信息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10)2024年1月25日,长江科技与招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壹年。
(11)2024年2月5日,湖南长城与工商银行株洲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12)2024年1月26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800万元,期限壹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2、合并利润表
(下转278版)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