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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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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1版)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24-01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

(二)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2.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二、重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程子建

注册资本:1,454,410.95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嘉峪关市机场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唐长忠

注册资本:286,495.68万元

经营范围:火电、蒸汽、采暖热水、铁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科研及科技服务。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3.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法定代表人:白天雄

注册资本:39,424.31万元

经营范围:冶金成套设备、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械配件加工,激光加工,冶炼钢锭、铸造件、锻造件、电镀产品制造销售,钢结构件制作,冶金轧辊、胶辊、橡胶产品、液压元件制造销售,起重设备安装、改造,压力容器的销售,尼龙制品、玻璃钢制品、复合井圈井盖、(以下不含国家限制经营项目)废金属回收,机电设备修理;风电设备制造、安装,金属材料销售。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4.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焦家庄1号

法定代表人:文义博

注册资本:71,627.32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再生铝合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品、炭素制品,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机械修理(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5.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法定代表人:廖日昌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耐火材料的研发、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以下以资质证为准)种类工业炉窑的砌筑、检修、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及钢结构制作。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6.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团结路中广怡景湾

法定代表人:葸有峰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财务公司是由酒钢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1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酒钢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6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酒钢集团出资189,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3%;宏晟电热出资4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6%;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1.《能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向本公司保证供应公司所需的电力、热力、风力和蒸汽,其中,电力价格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1〕207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热力、风力、蒸汽按单位生产成本加酒钢宏兴与宏晟电热确认的合理利润为原则确定。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

2.《水资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应保证酒钢宏兴所需的水资源供应量,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水资源的单位价格,同时酒钢集团亦应保证供应的水资源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双方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3.《机械产品、配件加工协议》,约定酒钢集团提供的加工服务和成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并承诺质量保证期。

4.《转供耐火材料及耐材砌筑维修承包协议》,约定公司向酒钢集团转供耐火材料原料,并有意聘请其承包公司耐材砌筑维修相关业务,同时约定相关服务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转供材料按实际采购价结算,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1,000万元。

5.《职工用餐食品原料供应及加工协议》,约定向酒钢宏兴提供用餐服务按市场价格确定,并提供质量保证,双方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6.《循环水及气体产品供应协议》和《转供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协议》,约定酒钢宏兴向酒钢集团提供的部分循环水及气体产品(压气、氧气、氮气、氩气、煤气)和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的价格分别按协议价(单位成本的基础上增加的合理利润)和公司的实际采购价格而定,并提供质量保证,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和40,000万元。

7.2022年5月12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酒钢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酒钢集团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甲方(本公司)的要求,向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归集甲方及其所属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款。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酒钢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4)甲方同意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当日将超限额部分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其所属公司的银行账户。

(6)乙方应保障甲方及其所属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信贷服务

(1)根据甲方及其所属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全力支持甲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含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池融资、结售汇、开立信用证或保函、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较商业银行优惠的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及担保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结算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乙方减免对甲方及其所属公司的结算手续费。

咨询服务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信息咨询顾问、经营管理顾问、投融资顾问、投资银行顾问等内容在内的财务顾问服务。

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将在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按照甲方及其所属公司的要求为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2)除存款、信贷和结算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不高于乙方向酒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及其所属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法律规定需经过相关程序才能生效的,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酒钢集团及其控制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必要的并将持续发生。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使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经营效率;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1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015,435.80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3,263,574,594.00元,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313,590,029.80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分红条件。因此,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合并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1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1684号)审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13,590,029.80元、股本为6,263,357,424.00元,公司合并口径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主要原因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0,015,435.80元,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宏观市场经济影响,钢材需求明显萎缩,加之原燃料采购成本较长时间处于高位,导致国内钢铁市场呈现供给减量、需求收缩、成本上升、钢材价格持续下行等特征,钢铁行业经营形势异常严峻。对此,公司持续深化内部精益管理,发挥极致效率、极致降本、深度止滑减亏攻坚等系列行动,2023年度净利润实现同比减亏14.26亿元,但2023年度净利润仍然亏损。

三、应对措施

未来,公司将积极强化内部治理,改善经营状况,以快速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前期亏损。重点措施如下:

1.持续强化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建设。加强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统驭领导作用,其次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利用独立董事专业特长、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把脉问诊”“开具良方”。

2.合理运用市场研判结果,进一步优化原燃料采购。建立原燃料采购价格与钢材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实现采购价格变动优于同期钢材销售价格变动的目标。

3.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悬浮磁化焙烧工艺推广,提升自产精矿产量及品质。推进周边高硅难选矿高效利用技术攻关、研究难选铁矿石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加快镜铁山矿边深部找矿力度,通过招拍挂或协议转让获取周边矿产资源,增强对原燃料资源的掌控能力。

4.坚持“以销定产、以效定产”。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资源配置调整工作,立足省内“家门口”市场,提升主销市场产品占比。积极对接战略合作用户及区域内重点工程项目,提升产品直供量,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2024年力争实现产销率100%,持续提升主销市场份额及占比,新增2家战略客户。

5.加快高附加值成果转化。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高附加值品种开发以及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对传统工艺的改造。采取“自主研发+对外合作”,积极拓宽对外合作途径,有效利用外部力量来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

6.提高产品竞争力。依托新建产线,重点瞄准风电、道路交通、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领域,主攻高附加值产品,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碳钢棒材及板材产品高附加值集群。强化酒钢锌铝镁产品的主导地位,开拓电力、路桥、管廊、铁路、建筑、公路护栏等新应用领域,发展高牌号无取向硅钢、电池壳钢、管线钢以及高品质不锈钢等先进产品。做专做强不锈钢产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走绿色化、差异化、高端化发展道路。同时进一步发展有色金属加工、镍基合金加工、高端碳钢生产,成为国内有色轧制的头部企业。

7.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向项目要效益。紧盯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加大节点计划管控力度,尽快实现项目的达产达标。2024年计划完成炼铁厂烧结机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等22个项目交工投用,实现本部及榆钢炼铁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高炉按期出铁。持续开展产业链、“强科技、强工业”行动,推进产线优化升级项目建设强链、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延链、补齐发展短板补链,进一步凸显链主企业作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1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以“统借统还”模式向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为9.04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子公司以其各自的自有资产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

二、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1.向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6.04亿元

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7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截止目前其陆续归还借款0.96亿元,剩余贷款即将到期。由于镜铁山矿业公司运营时间较短,暂时无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镜铁山矿业公司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6.0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镜铁山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2.向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亿元整

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3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由于西沟矿业公司运营时间较短,暂时无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西沟矿业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3亿元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西沟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白万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镜铁山矿业公司总资产252,768.75万元,总负债214,361.09万元,净资产38,407.66万元。

2.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黄绍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石灰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沟矿业公司总资产51,649.71万元,总负债36,464.52万元,净资产15,185.20万元。

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资源类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所提供借款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偿还到期债务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公司降低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1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公司”)、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榆钢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向榆钢公司在金融机构签发的1.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本次为镜铁山矿业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嘉峪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5,450万元人民币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向镜铁山矿业公司在金融机构的3.2亿元人民币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子公司以其各自的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榆钢公司、镜铁山矿业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满足“十四五”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提高筹资效率,同意由公司为榆钢公司从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镜铁山矿业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嘉峪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5,450万元(含)人民币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各自的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417,244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制品加工、销售;冶金炉料生产、销售(以上凭许可证有限期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园林绿化;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种植、养殖(不含种子、种苗、种畜禽);硫酸铵(化肥)、压缩、液化气体产品(氧、氮、氩)、焦化副产品(焦油、粗苯、硫磺)、烧结副产品(脱硫石膏/脱硫灰)生产、销售;煤炭、石灰石、生石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榆钢公司资产总额为71.06亿元,负债总额为92亿元;2023年度,榆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6.15万元,净利润为-5.07亿元。无其他影响榆钢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白万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镜铁山矿业公司资产总额为25.28亿元,负债总额21.44亿元;2023年度,镜铁山矿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亿元,净利润为0.46亿元。无其他影响榆钢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十四五”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对榆钢公司从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对镜铁山矿业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嘉峪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5,450万元(含)人民币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被担保人以其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外(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4.6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2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3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3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海英,199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1996年12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呼友明,2019年3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凯利,2006年6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3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业务实际情况,代表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的团队和较高的行业影响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给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70万元)。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2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2022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2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碳钢薄板厂工艺流程优化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 项目核定投资额:140,000万元

● 此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碳钢薄板厂工艺流程优化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1.项目类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项目

2.项目工期:28个月

3.项目投资核定:140,000万元

4.项目投资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主要审议程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核,该项目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十七次党委会讨论研究通过、2023年第二十二期总经理办公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启动实施碳钢薄板厂工艺流程优化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驱动政策,是落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在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的同时,可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核定静态投资140,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CSP生产线升级改造、连铸机配套改造、拆除现有CSP隧道炉跨及连铸设备维修间,新建板坯库及配套公辅系统改造等内容。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启动实施,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用钢产品的有利契机,也是助推公司转型升级、提质提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较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酒钢宏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24-02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闯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申请辞去目前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李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鉴于李闯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遴选合适人选,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补选独立董事,在此之前李闯先生仍将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合规运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2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2022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2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3.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李闯先生、田飚鹏先生和贾萍女士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 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3.登记地点(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公司办公楼4楼)

4.联系方式:

电话:0937-6719910 邮编:7351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酒钢宏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酒钢宏兴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