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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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调整。其中,2023年一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由0.20元/股调整为0.15元/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和原则的界定,对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调整,2023年一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原来的57,824,177.69元调整为58,161,883.59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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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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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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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3,762,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
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列入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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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旭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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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旭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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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旭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娟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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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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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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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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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