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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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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驾驶、运动相机、智能家居、VR/AR、机器视觉等配套的光学镜头、影像模组及触控显示一体化等关键光学、光电子产品及智能终端产品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西省电子信息重点企业、南昌市重点企业和江西省汽车电子产业链链主企业。

公司重点发展光学镜头及影像模组、触控显示器件等新型光学光电产业,布局与培育车载显示、车载照明、AR/VR和机器视觉等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智慧家庭、智慧城市等领域。十余年来,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产品持续创新升级,光学产业发展迅速,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好的行业口碑。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光学产业

报告期内,车载镜头和车载影像模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不断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持续优化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的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

车载光学产品,客户布局持续深化。公司为国内外ADAS镜头主力供应商,持续加深与海内外客户合作。公司继续深化与Mobileye、Nvidia等国际知名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方案公司的战略合作,扩大车载镜头在欧美知名汽车电子厂商Aptiv、Valeo、Magna等的市场占有率和韩国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加快与地平线、百度等国内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方案公司的合作,扩大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在国内知名终端车厂的市场份额。

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的“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基建工程顺利竣工,车载镜头和车载影像模组均已进入试产阶段,为车载光学未来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车载显示领域,成立了车载显示事业部和车载抬头显示事业部。其中车载屏获得了众多项目定点,其中有不少项目己进入量产阶段;车载抬头显示已建成中试线,第二代样机已完成了装车体验。车载屏和车载抬头显示所构成的车载显示产业已具备了独立运作的产业基础。

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产品,受全球智能手机市场需求疲软及手机摄像头降规降配的影响,手机镜头和手机影像模组市场面临严峻的挑战。面对恶劣的竞争环境,公司采用降本增效等方法,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市场份额。公司利用在模造玻璃镜片和棱镜的技术优势,研发销售玻塑混合镜头和影像模组、潜望式镜头和影像模组,有效提高了高像素镜头和影像模组、OIS光学防抖影像模组的占比。公司在继续保持与华勤、闻泰、龙旗等重要手机ODM客户和中兴、联想、传音等品牌手机客户的合作同时,已经进入了小米的供应链。

在高清广角镜头和高清广角影像模组领域,主要服务于运动相机、无人机、全景相机和警用监控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客户,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同时公司以高清广角镜头产品为基础,健全技术门类,为各大智能终端对产品创新需求提供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

2、触控显示产业

经过多年的积淀,凭借稳定、优异的产品品质与及时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服务能力,公司与品牌客户、产业链各主要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粘性不断增强。报告期内,依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调整触控显示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利用公司多年来在触控显示产业形成的技术、产业基础,以及优良的经营团队和客户资源,与地方政府合作以多种方式稳健发展触控显示产业。手机、平板消费类及安防工控类触控显示产品持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同时智能汽车、智能家电等配套触控显示产品规模不断拓展。公司继续围绕京东方、深天马、群创等具有上游面板资源的大客户开展深入合作;实施“品牌客户”战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丰富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方案,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一体化产业链为公司在市场竞争、生产稳定性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经营模式

公司积极顺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按照市场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统筹安排,长远规划,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组织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等进行研究,综合分析产品订单的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在销售模式上,通过和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跟进落实每笔具体交易,经过磋商达成一致后下订单。在采购模式方面,公司本着“质量优先、注重成本”的原则,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比质比价、议价等采购模式,筛选适合的原材料供应商,再通过验厂和样品试用进一步评估,导入合格供应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主体概况、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联创转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3】0339号),跟踪评级结果: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联创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本报告期可转债资信评级状况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20.05%股权全部置换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声”)20.05%股权。公司已签署《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平移协议》,联创电声于2023年4月30日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不再持有联创宏声的股权,直接持有联创电声20.05%股权。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万张(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联创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付息是“联创转债”第三年付息,期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票面利率为1.0%。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

3、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99元/股。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91,500股,占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10.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7,8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8日和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4、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和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6月22日届满。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22日和2023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5、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计划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的公告》和《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3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东、饶立新、张启灿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东、饶立新、张启灿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9,94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107.00亿元。申请的授信及融资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其他金融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授信及融资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自各融资单位与银行签署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自各融资单位与银行签署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曾吉勇先生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分配确认,并由各融资单位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授信和融资文件。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31,6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66,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65,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继续为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已发生银行融资3,9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到期为止;联创宏声已承诺在上述担保到期后,江西联创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为联创宏声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发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930.00万元。因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罗顺根在十二个月内曾任联创宏声董事,该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上述关联担保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罗顺根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5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北京大华国际商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熊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熊君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证券部副部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君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赖文清(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赖文清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

16、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77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7.10万股;同时,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7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0万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50.70万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关联董事曾吉勇、陆繁荣、罗顺根、饶威、胡丽华已回避表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7、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13日,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3月2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3月12日届满。2022年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万股。

关联董事陆繁荣已回避表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0.20万份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6.35万股(含暂缓授予部分);同时,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60万份及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9.211元/股(分红调整后)。

关联董事陆繁荣、罗顺根、饶威、胡丽华已回避表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9.21元/股。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赖文清简历

赖文清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加入公司证券部,

历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课长。

截至目前,赖文清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4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红分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得以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监事会同意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将回购注销27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527.10万股;以及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7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7名激励对象以及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50.7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3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0.2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3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6.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6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5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正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2,386,862.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802,201.1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464,605.97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173,729.66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在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29,997,8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29,997,869.00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红分的条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3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等,提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用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下转814版)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2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6,229.99万元,增幅为102.82%,主要原因:报告期客户以票据结算增加。

2、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8,247.66万元,增幅为31.27%,主要原因:报告期预付货款增加。

3、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1,200.00万元,减幅为74.49%,主要原因: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减少。

4、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81,160.97万元,增幅为165.61%,主要原因:报告期供应商货款票据结算增加。

5、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比年初减少1,863.61万元,减幅为71.77%,主要原因:报告期预收货款已结算。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加389.95万元,增幅为2,316.15%,主要原因:报告期末计提的员工短期薪酬余额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31.88万元,增幅为142.73%,主要原因:报告期计提税金增加。

2、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848.60万元,减幅为33.46%,主要原因:报告期单个新产品研发成本减少。

3、报告期公司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8,402.80万元,增幅为868.68%,主要原因:各类政府补助及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增加。

4、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15.90万元,增幅为8,303.84%,主要原因:报告期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增加。

5、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3,802.08万元,增幅为230.85%,主要原因:报告期坏账准备金计提增加。

6、报告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57.72万元,增幅为100.12%,主要原因:处置非流动资产。

7、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5.02万元,增幅为535.86%,主要原因:报告期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8,521.22万元,增幅177.79%,主要原因:收到融资租赁款增加。

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4.65亿元,同比上升25.93%。核心光学业务发展顺利,营业收入达11.52亿元,同比增长145.43%,其中车载光学增长迅猛,营业收入达5.38亿元,同比增长301.91%,发展势头良好。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165,500股,持股比例0.5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8日和2023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9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3、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65,500股,占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的0.58%,最高成交价为10.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7,4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优化资产结构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设立董事会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必须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新阶段继续以多种形式发展显示和应用终端产业,加快盘活、处置闲置资产和与公司主业关联不大的对外投资的股权,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健全优化资产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公司设立董事会优化资产结构委员会。为了加强公司成本费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满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满珍

2、合并利润表(下转814版)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