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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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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5版)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就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3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2023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总金额为52,946.4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按单项或账龄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账款核销主要系账龄较长且破产终结的客户款项。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按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按单项或账龄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4、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301.7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计提21,908.84万元,应收票据坏账计提-78.8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471.78万元。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644.70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2,946.43万元,对归属于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的具体说明

五、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的具体说明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38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本次需按照该解释对会计政策统一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3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16:00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君、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4年5月1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