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2版)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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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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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4,160.53亿元,负债总额2,676.87亿元,净资产1,483.66亿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402.83亿元,净利润2.4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34%。
2023年第三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291.43亿元,负债总额2,813.10亿元,净资产1,478.33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30.90亿元,净利润-7.3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55%。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城投直接/间接合计持有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高世纪”)60.02%股权份额,城高世纪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城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为简化披露,表格中数据为青岛城投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上述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允许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在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的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4.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②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披露
①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a.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b.第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c.第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3)第2)a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调整。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结项并永久补流的募投项目: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93.2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3号)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98.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02.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3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家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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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5.85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7.42万元。
(二)“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节余原因
1、公司对募投项目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障项目进度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的总投资;
2、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部分材料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在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展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多方比价及多个募投项目同步实施等方式,对部分具有共性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批量采购,降低了采购价格,节约了项目实施成本。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93.27万元(实际转出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将募投项目“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方式: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ZI1mlmqyY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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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叶德才先生、独立董事顾旭芬女士、财务负责人杨翠芬女士、董事会秘书王文静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ZI1mlmqyY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1日前进行访问,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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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68066976
联系邮箱:decai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第一季度,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数量总计100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9,701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1.29%,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21%,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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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面对市场、经济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订单结构和调整业务布局。在订单筛选方面,公司提高了准入门槛,严格识别和抵制付款差、有风险的订单,聚焦进度款条件较好项目,并严控开工条件,确保新项目工期合理、节点明确、回款快速,从源头提高项目效益,降低风险,实现强质提效。
在业务布局方面,公司延续业务结构战略调整,弱化地产业务,积极推进城市“三大工程”建设,对过去两年带动公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的“三驾马车”业务(老旧小区改造、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补充,以“城市更新”与“城市配套”两类业务领域为核心,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城市更新”类项目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城市配套”类项目聚焦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生态基础设施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平急两用”、科教文卫等)等。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持续开拓“城市更新”与“城市配套”两类项目,新签“城市更新”类项目金额约为69,016万元,新签“城市配套”类项目金额约为79,805万元,上述两类项目约占第一季度新签项目总金额的87.70%。
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
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67.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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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812.51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878.2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下: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经测试,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坏账准备402.8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67.05万元,增加公司利润总额7,467.0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德才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琨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艳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才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