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主业为依托,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融合幕墙、智能、机电、园林、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以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为主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为辅的工程施工、设计业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并逐步向物业管理、新能源以及科技创新板块进行拓展。
从增量经济到存量经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迎来了蓬勃发展期。2017年,公司参与了深圳赛格物业的混改;2020年公司收购嘉泽特100%股权,间接控股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物业”);2022年6月,科技园物业竞得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公司在物业板块的不断深耕和投入,物业板块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比在不断提升。公司战略明确:物业管理板块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补充,一方面优质的现金流将改善公司整体现金流情况,另一方面公司的物业板块以科技园区物业管理为主,在未来业务延展创新上有巨大的潜力空间。此外,未来园区的屋顶光伏、园区绿电、节能管理等业务将为公司相关业务板块带来协同发展。整体而言,物业管理板块将以内生外延并进的方式发展,专注于提供更多的多元化、差异化的增值服务。
公司致力于绿色环保建筑的研究和新能源的应用开发。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之下,“双碳”1+N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已经发布,各项配套细化政策陆续出台,绿色能源发展是大势所趋。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在2011年起就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2017年成立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不断推进光伏、风力发电业务的开展,致力成为“绿色人居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新基建与科技创新领域,2020年公司取得顺德宽原60%股权,并于2022年增持至65%;布局IDC新基建领域,该项目已完成1号楼建设,逐步交付机柜;区块链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中装智链平台是建筑装饰行业首个赋能行业发展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平台,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行业现金流痛点,助力上游供应商通过平台获得银行融资。
未来,公司围绕建筑装饰主业积极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同时战略协同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形成延展创新新兴业务、稳健增长、逐步提速的良好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7日,根据《2021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105】号01)和《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通知书》(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105】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4月8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中装转2”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4】146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装转2”信用等级下调为A。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4、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4,060.69 万元,合计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24,060.69 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涉及关联方,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发挥董事会在上市公司决策的重要作用,结合现有的股东结构,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庄展诺先生、庄小红女士、赵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泽民先生、陈贤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黄泽民先生、陈贤凯先生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庄重先生、何斌先生、林伟健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朱岩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重先生、林伟健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朱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31万股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锁定。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展诺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润柏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中装园林总经理助理;自2012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2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深圳市中装智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璟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装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展诺先生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新阶联合会副会长、潮汕青年商会副会长。曾任深圳市罗湖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一届)常务副会长、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届)副会长、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第八届)人大代表。曾荣获“深圳新生代创业风云人物”、“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深圳市罗湖区菁英计划A类人才”等荣誉、深圳市罗湖区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
本人持有中装建设股份7,300.9350万股,持股比例为10.23%,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庄小红女士的长子,庄重先生、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是中装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庄超喜先生是本人舅舅。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庄小红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中学学历。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
本人持有中装建设股份17,605.79万股,持股比例为24.67%,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配偶,董事兼总裁庄展诺先生的母亲。目前,庄重先生、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是中装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庄超喜先生是本人弟弟。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赵海峰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2011年2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人力资源总监、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兼任惠州市中装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董事长、广东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90.29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泽民先生:1970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所长,2023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泽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贤凯先生:中国国籍, 1986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兼知识产权系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绘王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南山区阳光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贤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下转826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个税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45.21%,主要系支付人工及项目成本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48.85%,主要系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10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96.25%,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及开出的票据到期转短期借款所致。
5、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32.29%,主要系项目开工及新签订单减少所致。
6、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37.71%,主要系销售业务活动减少所致。
7、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46.76%,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210.99%,主要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增加及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83.31%,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43.86%,主要系部分合同资产转应收账款,对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80.29%,主要系合同资产减少,对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636.28%,主要系本期房屋租赁解除终止确认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316.15%,主要系子公司赔偿支出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141.13%,主要系上年同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250.98%,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派驻机构深圳证监局的现场取证、项目经理访谈、董监高访谈等相关调查工作,截至本报告日,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结果通知。
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包含公司银行基本户在内的5个银行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26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2024年2月27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中装建设”变为“ST中装”,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82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银行基本户尚未解除冻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庄展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应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新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庄展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应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新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