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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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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6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22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十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12、议案13和议案14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12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13应选举独立董事2名,议案14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5月20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监事(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1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9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赁价格参考同地区、同地段及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22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e2P4xuJ2B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裁庄展诺先生;独立董事黄泽民先生;财务总监何应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庄粱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e2P4xuJ2B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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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琳

电话:0755-83598225

传真:0755-83567197

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中审众环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标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交易金额未达到相关标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公司室内装配式研发和项目展示需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1,733.33平方米,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60元(大写:陆拾元整)(不含税),租赁期限一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2、庄小红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庄小红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房产租赁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庄小红

乙方(承租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及现状

1、甲方将位于深福保科技工业园B栋6B(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予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建筑面积1,733.33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办公场所,整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经营应按照法律规定自行办理相关的证照并合法经营。

4、甲方物业现状为:装修完好,以及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供水供电、空调系统、办公家具。

(三)租赁期限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租赁费用

租赁物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60元(大写:陆拾元整)(不含税),租金情况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写字楼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室内装配式研发和项目展示需要,交易价格是参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庄小红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15,999.20元。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庄重先生和庄展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签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本次租赁行为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方面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定价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正常公允,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赁价格参考同地区、同地段及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部分项目采用承包模式经营,在财务核算时,公司未足额计提归属于承包人的费用,未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导致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

自查后,为更准确反应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应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公司决定对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涉及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因上述追溯重述,同步调整了2022年度的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一)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六)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其他更正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227号],认为中装建设会计差错更正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报告。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五、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 03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规范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故现需要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另因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有变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提名叶剑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经审查,叶剑兴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会议选举叶剑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叶剑兴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剑兴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6月起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叶剑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剑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