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合力泰经过在智能终端核心部件行业十余年的发展和积累,凭借技术优势、品质优势、客户优势、产业链协同优势等,公司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终端核心部件一站式服务商。
公司主营业务大致分为4个业务板块:①传统手机业务板块(包括触控显示类模组、光电传感类产品)、②通用显示业务板块、③柔性线路板业务板块(FPC)、④电子纸业务板块。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智能零售、智能汽车、智能制造等诸多领域。
■
产品应用领域: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中触显和光电类产品均价低于去年同期,手机端业务的市场订单不达预期,导致公司2023年销售额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总体毛利率水平未有明显恢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转型跟不上市场需求的调整,面临手机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挑战,有息负债的占比偏高,受行业市场总体流动性收缩、商业银行信用收紧的影响,公司未使用的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额度被限制使用,造成暂时流动性资金紧张和债务逾期,从而制约了公司的接单和交付能力,导致公司2023年度出货数量明显下降,手机业务战略性收缩,因此营业收入和总体毛利水平大幅下滑。
受终端市场需求放缓等影响,公司相关产品出货量大幅减少、产能利用率下降,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减值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约92.7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12%;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19.9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6.02%;经营性现金流净额2.6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97%,期末归母净资产为-65.17亿元。
(2)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筹划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实控权事项。2023年6月5日,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转让所持公司16.15%的股权。2023年11月12日,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决定解除并终止《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约定。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未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积极履行控股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妥善解决上市公司的债务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尽自身最大努力协调各类资源支持公司的各项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提交了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4年3月11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启动债权申报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公司债权人应当于2024年4月12日前申报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审查、资产调查等相关工作。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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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寅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寅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寅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波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4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收到债权人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提交了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4年3月11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启动债权申报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公司债权人应当于2024年4月12日前申报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审查、资产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的相关规定,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若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及预重整相关风险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正在有序、逐级审查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依《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福州中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此次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4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合力泰”变更为“*ST合泰”,证券代码仍为“002217”;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的相关规定,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合力泰”变更为“*ST合泰”,股票代码仍为“00221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合力泰”变更为“*ST合泰”;
(三)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002217”;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公司股票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五)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致同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适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致同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述意见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适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压降债务规模和财务费用,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收入规模增长,积极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提升业务盈利能力,力争将净利润、净资产由负转正,使公司尽快满足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主要措施如下:
(一)稳妥化解公司退市风险
目前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其他各方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公司持续经营问题将得以彻底解决,将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公司的上市地位得以维护,有助于保障中小股东、产业链相关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二)着力发展优势核心业务
公司将继续梳理现有业务,规划未来发展路径及产业布局,逐步实施产能转移集中,将手机业务生产基地逐步集中,出清低效无效资产,非核心业务剥离,重新聚焦优势通显及电子纸制造等相关盈利业务。同时,公司将积极向车载显示、门禁安防、POS金融、工控家电、智能穿戴、智能零售医疗器械、彩色电子纸等新兴领域渗透,积极挖掘潜力市场需求,拓展下游非手机消费市场的细分领域的优质客户,助力业务多元增长。
(三)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公司将加强内部经济效益考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内部生产经营,通过组织架构调整提升管理效率、核销及处置闲置及低效资产、提升产能利用率等举措,降本增效、盘活资产,聚焦优质资源发展优势业务,通过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公司采购、生产、运营等成本控制,降低公司整体成本及费用,以精细化管理轻装上阵再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91-87591080
邮箱:zqdb@holitech.net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11层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3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本年度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适当调整,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目前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营收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制定并审议通过。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按月领取津贴;
2、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以及董事津贴;
3、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1、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2、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及同行业公司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该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岗位职级、任职期限、岗位职责等确定,按月薪的形式领取;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管理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个人贡献情况确定。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42
(下转8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