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54,894,073.7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198,912股,以70,198,9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499.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发挥了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徐敏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现提名王国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亲自出席并向监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敏武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徐敏武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前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3年的经营成果作《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的工作成果作《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54,894,073.7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198,912股,以70,198,9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499.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认为涉及委员个人薪酬,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周殊程、陆晓波先生兼任高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凯程精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凯迪(美国)有限公司、越南凯迪国际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在担保有效期内担保余额最多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目前存续的人民币1,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担保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担保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预计金额未达披露标准,无需单独披露。
关联董事周荣清、周林玉、周殊程回避表决。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听取。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业务水平、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公司2023年年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与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年审相关的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编制了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提报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徐志成先生、史庆兰女士、鲁良彬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公司编制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提报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江村横崔路2号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67898518
电子邮箱:zqb@czkaidi.cn
联系人:陆晓波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
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29日,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授权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1、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二)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2,206.61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078.61万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6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的理财产品金额三项合计的58.6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四)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29日,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迪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授权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8号)核准,凯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万股,发行价格92.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7,37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75,036,320.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该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2,206.61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078.61万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19.5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四)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凯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迪股份”)编制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发行价格为92.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5,737.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8,233.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50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5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20〕1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72.56万元,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2.3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86,731.63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03.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77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775.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00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强内部监督与控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2020年5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5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已结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并注销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账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5,272.56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731.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324.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8549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进行上述资金结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202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为4,745.30万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为236.55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已结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18.11万元全部转入募投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并注销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账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凯迪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迪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凯迪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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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厂房设备2021年度已投入生产,本期继续产生经济效益;
[注2] 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度预计收益13,612.68万元,实际收益4,808.49万元,达成率35.32%;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2023年度预计收益3,234.74万元,实际收益728.88万元,达成率22.53%。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以及地缘政治局势动荡、中美贸易摩擦、房地产行业调控等因素,公司推进募投项目进度相对谨慎,整体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募投产能无法完全释放;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产生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0.94万元,其中130.90已投入,故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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