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十二、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第四节、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管线包括:
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线:包括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溶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和乐脉丸等;
抗肿瘤领域产品线:包括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及榄香烯口服乳(全国独家)、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注射用奥沙利铂和来曲唑片等;
风湿骨病科疾病领域产品线: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含玻璃酸钠原料药)、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国家医保乙类)、通迪胶囊(全国独家)和骨筋丸胶囊等;
妇儿领域产品线: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全国独家)和儿童回春颗粒等;
消化系统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复方胆通胶囊(国家医保乙类)和消炎利胆胶囊(基药、国家医保甲类)等;
烧烫伤领域产品线:冰栀伤痛气雾剂(全国独家);
抗感染领域产品线: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用更昔洛韦、复方柳唑气雾剂(全国独家)和伏立康唑片等;
医疗器械产品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抗炎镇痛产品线: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旗下的生产制造企业采购模式以内控管理、成本最低、质量最优和风险最小为原则建立业务管理的目标,以风险控制的思路,对采购工作进行质量、风险、成本等多维度梳理,在实际采购运行过程中实现全面内控管理,达到控风险、控成本、控质量的目标。
各项生产原料方面,由各子公司物流部以定量采购、集中采购、定期采购等多种途径结合的方式,统一负责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保障公司原料来源可靠且具备成本优势。同时通过质量事务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整体的体系审计、质量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物流部以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库存量等数据为基础制定物料采购计划,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时间等要求进行物料的采购。在采购实施中,通过合格供应商分级管理、招标与协议采购并重的模式,结合完备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形成完善有效的采购管理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以营销体系确定的内部订单和交货时间为依据组织生产。生产部每年底根据新年度销售计划制定新年度生产计划,并分解到月度。在每月实际生产计划安排中,由生产部与物流部共同参考销售月度计划、库存数据、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设备情况制定新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当月在执行生产作业计划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通过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按照GMP的规范要求,制定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通过风险管理,对无菌制剂建立了CCS污染措施策略,联合质量事务部对生产用物料、中间产品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标准和领用转运标准;对生产环境、人员操作实行动态监控管理、生产工艺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指标实现实时采集分析;生产操作过程及生产后的车间清场和生产记录等各个环节均有复核,并以文件形式作出严格的规定,通过以上措施,保证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标准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产品质量稳定、均一、合格,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医药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省区销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多产品矩阵管理相结合;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和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观导向,坚定地走“自主经营为主,外包和代理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全面深入推进学术营销,强化公司专家形象,塑造高品质与负责任的品牌形象。在既定业务领域的多品种产品形成系列组合,为不同的治疗与康复场景提供解决方案,帮助医生提升治疗水平、帮助患者快速康复。公司加速扩充自营团队规模,加强市场布局的力度,整合资源,优化销售人员布局,激活工作能力和积极性,大幅提升人均单产;同时加强学术推广,坚定地走高效专业化学术推广之路。公司在全国积极组织并推广各项专业化学术会议、产品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临床疗效研究成果的专家共识会、临床路径专业学术研讨会、临床观察与典型病例征集分享会、专家产品咨询会等,通过一系列的专业化学术推广使专家医生对公司产品疗效和临床使用方式,有更深入更清晰的认识,从而达到合理规范用药的目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除了在等级医院持续保持我们的竞争优势以外,还要关注并积极投入力量,深入到第三终端和OTC的广阔市场,实现渠道下沉,向终端市场靠拢。同时也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和电商等互联网技术进行市场布局的可能性。
(4)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研与联合开发的合作研发模式,集中研发资源,在关键领域、环节快速突破。集团研发平台强调完整性,在全链条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各业务单元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有机协同。依托总部研发中心,链接各子公司生产单元,分别打造发酵技术平台、高分子交联技术平台、预灌封制剂产业化平台、纳米制剂平台、复杂注射剂平台。公司将目标聚焦在具有临床价值和技术特色的渐进性创新上。未来将围绕大病种,紧跟专利期限,提前筹划,关注同领域竞争友商动态,力争首仿。公司遵循以自主研发为主,利用产业资源,有效整合行业研发资源,实现快速仿制。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业务经营管理模式和研发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的【2023】35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关于公司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等合同,套用公司资金,在工资薪酬之外,向公司有关人员额外发放团建费、业务维护费等,将部分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虚增资产、利润事项导致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经本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8日,中诚信出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1898号),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CCC调降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信用等级由CCC调降至CC。调整原因主要基于公司跟踪期内业务和收入规模改善不大,经营持续亏损、财务杠杆率攀升至很高水平、自身造血和外部筹资能力未得到明显改善,“16景峰01”不断展期,仍有部分贷款逾期,面临极大偿债压力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属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亏损482,439.65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亏损117,730.02万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亏损482,439.65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亏损117,730.02万元,母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87,977.4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重要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主营产品参芎葡萄糖注射液未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导致重要子公司收入及利润持续大幅下滑并出现大额亏损,持续影响公司收入及利润。
2、财务费用负担侵蚀公司利润,近年来,公司逐步压缩债务规模,但公司负债产生的财务费用仍然较高,其中,2023年度发生财务费用4,075.68万元。
3、受国家医保政策变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线开工不足,加之对外投资未达预期,公司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其中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67.39万元。
三、应对措施
1、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集采中标率,目前公司产品玻璃酸钠注射剂中标国家联盟集采、抗肿瘤领域来曲唑片已进入国家联盟续采及省级续采,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和省市集采,拓展现有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销售规模。同时,公司将加快成熟产品再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在产品国家新一轮医保谈判工作。
2、丰富融资手段,改善公司负债结构。目前,公司有息负债规模有所下降,为后续融资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公司将与现有银行合作伙伴以及债券持有人机构保持紧密合作的同时,在股权等资本市场积极引入战略投资合作伙伴,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努力提升销售规模,多元化销售渠道和模式,如通过拓展第三终端的产品销售渠道等来实现销售提升,同时带动产能提升,规避厂房、生产线等大额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发生;加强资金管理,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新产品临床、上市提供资金支持。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2.78亿元,本次预计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4年拟对上述存量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每家银行单笔额度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对于超出存量融资担保范围,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担保,需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被担保人范围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共计4家子公司。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相关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本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石太路2288号3幢2层B2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7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III类6822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生产;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原料药、中药提取车间;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医保生化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销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赵毅
注册资本:7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丸剂(浓缩丸)(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碘海醇);生产、销售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医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郁华军
注册资本:1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医药保健品(国家允许生产的),研究和发展医药保健新技术、新产品,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中药种植;生产销售消毒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4、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8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干混悬剂、散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药品包材的销售、药品的研制、技术转让。(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87%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总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项下视情况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内容仍需各公司及各融资机构进一步协商,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实时监控,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04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01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5.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1.68%。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3,871万元,其中3,871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已与银行达成贷款重组意向并在积极推进相关事宜。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完善治理制度修订章程情况
公司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如下:
(下转852版)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洪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湘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洪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