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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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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1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胡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1﹞95号)批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20万股,发行价为3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064,18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8,374,113.69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690,066.3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237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084,357.2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319,992,103.35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38,092,253.8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279,480.88元,均为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673,771.7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636,689.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292,044,886.85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27,591,802.9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847,593.5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847,593.53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7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3,434,905.6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049,377.6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4,65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12,249.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0788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注:公司所购大额存单均可提前支取。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低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99,863,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锐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锐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附件2: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旭凯先生、高江雄先生、彭锐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爱明先生、刘如铁先生、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爱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爱明先生、刘如铁先生、王建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沙先生、文武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孝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沈程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旭凯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毕业于中央党校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培训(EDP)项目结业。1995年至1997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职工;1997年至2001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大区经理;2007年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肖旭凯先生同时兼任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株洲华锐切削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肖旭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9,000股,并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78,10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97,108股。与高颖、王玉琴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肖旭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江雄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工程师。2005至2012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至2015年,任公司设计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高江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60股,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84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锐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复杂轨迹加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刀协切削先进技术研究会全国理事,现代加工理论与技术委员会(中南区)副主任。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负责人,湘潭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湘潭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入选“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湘潭大学韶峰学者”。2009年至2012年,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工程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12年至今,湘潭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博士生导师。

彭锐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志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至1996年,任株洲渌口造纸厂生产工程师;1996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生产主管;2001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年至2013年,任公司生产部长;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李志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0股,通过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爱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至1996年,任湖南省皮革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1996年至2000年,任长沙铁道学院助教;2000年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目前兼任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87)、威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爱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如铁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学历。1998年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5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如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建新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13年至2016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2013年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财务与投资管理系和金融系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2020年至今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目前兼任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2351)独立董事。

王建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沙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毕业于江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3年,任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4年至2007年,任长阳蒙特锰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陈沙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42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武超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6年至2000年,任株洲市电力局王十万变电站电工;2004年至2009年任深圳康嘉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09年至2016年,任公司业务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销售部部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兼销售部部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文武超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3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孝良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真空技术与设备专业,本科学历,真空(日化)工程师。1994年至2000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副厂长;2000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铱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主要负责基体和涂层的研发工作;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林孝良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3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育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如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饶育蕾、刘如铁、刘爱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旭凯、李志祥、高江雄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

(下转8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