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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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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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819,778.0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009,411.11元,较上年下降14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32,031.1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1.9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1.8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10,462,550.72 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38,941,196.66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06.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2.25元,较报告期初增长77.5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就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成果予以审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09,411.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81,603.2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68,183.48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的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一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2,662,599.6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鉴于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91,76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依科技”)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江燕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于1981年成立,为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年(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8家,客户主要分布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金额0.6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山
金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16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23年开始为华依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会计师:周思艺
周思艺,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6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23年开始为华依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
汪思薇,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就职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公司年报审计的质控复核人。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08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
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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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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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4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24年1-3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公司2024年1-3月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真实性、合理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REILHOFER KG是一家拥有30余年发展历史的德国企业,其专注于对电驱动部件、内燃机、变速箱、电动机等动力系统零部件进行声学诊断,以测试相关零部件的噪声振动性能。REILHOFER KG的主营产品为振动分析仪,可应用于零部件的早期故障检测(研发阶段)和下线质量检测(生产阶段)领域。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REILHOFER KG是华依科技控股子公司上海霍塔浩福自动化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其持有上海霍塔浩福自动化测试技术有限公司10%的股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含2024年1-3月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上述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将与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将与关联方保持持续的关联交易。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5日,以8.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177,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6、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7、2023年5月25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相关股票于2023年5月31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8、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9、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激励对象个人异动而不符合激励资格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4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1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4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8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上述2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91,76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91,76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09,411.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81,603.2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68,183.48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上海霍塔浩福自动化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塔浩福”)、上海华依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检测”)、上海华依汽车混合动力系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混动”)、上海华依智造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智造”)、上海华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新智能”)、天津华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依检测”)、上海华依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软件”)。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4亿元,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审批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7,901.1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其子公司,故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担保对象也未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授权董事长励寅先生或励寅先生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决定每一笔授信或担保的具体事宜及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霍塔浩福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T3910室
3、法定代表人:励寅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5月9日
6、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集成电路、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业务,变速箱测试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REILHOFER KG持有其10%股权。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华依检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25幢一层
3、法定代表人:潘旻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2日
6、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华依混动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大路69号1幢A区
3、法定代表人:汪彤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8年2月2日
6、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混合动力系统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华依智造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288号2幢一层A区、二层A区
3、法定代表人:陈伟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6年8月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华依新智能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288号1幢1层A区
3、法定代表人:汪彤
4、注册资本:14,63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1月6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试验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天津华依检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经路24号4号&3-1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张猛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3年2月21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七)华依软件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25幢二层201室
3、法定代表人:励寅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3年7月29日
6、经营范围: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检测设备、汽车生产设备的研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是基于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901.1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96%和36.48%;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及章程
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如下,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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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所涉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现行监管法规有效衔接,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更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下列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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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述制度1-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现行监管法规有效衔接,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更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下转8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