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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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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nda-ir@anda-d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3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于2024年0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9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飞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明辉先生

财务总监:易伟桃先生

独立董事:彭建华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9日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nda-ir@anda-d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安达智能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6544020

邮箱:anda-ir@anda-d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中介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亦对其在自查期间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自查。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自查期间,李清桂和李引魁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存在股票买卖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结合公司筹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2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2人均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自查期间交易行为均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2、经公司核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陈建生、高级管理人员配偶周晓菲2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系其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自查期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买卖公司股票的广发证券自营账户为场外收益互换对冲账户,为出于对冲风险需要而通过自营账户交易,不带有自营的择时、选股观点,不以博取股票上涨收益为最终交易目的,交易时未获知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信息,且广发证券已经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综上所述,广发证券上述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股权激励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二)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核查情况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共有3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其在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且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向西东区路17号,公司三楼董事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飞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明辉先生、财务总监易伟桃先生、副总经理陈园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①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7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1/2以上通过。

②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8-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2/3以上通过。

③本次会议对议案5-10进行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④本次会议的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6的关联股东刘飞、何玉姣、东莞市盛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易指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宇玮、林利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