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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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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5版)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发展阶段、研发投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年初至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及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的交易金额,其中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

注3: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在2023年度未进行预计,该部分交易的发生金额未达到审议标准。。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包括了与关联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的交易金额,其中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6.32122%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杭州微源40%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复享光学5.5616%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100%控股绅道生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绅道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的股份,迈顺生物是妙顺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迈顺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劳务等,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双方根据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不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具体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静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 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安硕信息、力合科技、曼恒数字、帝联科技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邀请招标的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时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准则解释16号要求,对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105.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952.53万元。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67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34.93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105.1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05.1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蒂凯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蒂凯姆”)、宜昌泰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泰坦”)、上海港联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联宏”)、上海阿达玛斯试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达玛斯”)、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地”)、安徽天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泰坦电子”)、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坦泰生物”)、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生物”)、上海泰坦纯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源仪器”)。

●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

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履约担保、信用证、保函、抵押贷款等等业务),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1.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被担保人若为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孙公司,则需提供反担保。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担保

余额为32,134.14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蒂凯姆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宜昌泰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港联宏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阿达玛斯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孙公司天地生命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孙公司安徽泰坦电子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坦泰生物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聚源生物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纯源仪器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履约担保、信用证、保函、抵押贷款等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1.7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子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港联宏、阿达玛斯、安徽天地、坦泰生物、聚源生物、纯源仪器,孙公司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6.7亿元。被担保人若为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孙公司,则需提供反担保。其中安徽天地其它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安徽天地为非全资子公司,需提供反担保。天地生命其它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天地生命为非全资孙公司,需提供反担保。安徽泰坦电子其它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安徽泰坦电子为非全资孙公司,需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担保时,上述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间调剂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2、子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港联宏、阿达玛斯、安徽天地、坦泰生物、聚源生物、纯源仪器,及孙公司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蒂凯姆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蒂凯姆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3月15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路64号201-52

4、法定代表人:张庆

5、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发不带储存设施)(许可范围详见许可证附页),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金属材料、家具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自有设备租赁,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蒂凯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蒂凯姆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宜昌泰坦基本情况

1、名称:宜昌泰坦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9月18日

3、注册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号72018

4、法定代表人:张庆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超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宜昌泰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宜昌泰坦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港联宏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港联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月14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东路6号

4、法定代表人:许峰源

5、注册资本:8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港联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港联宏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阿达玛斯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阿达玛斯试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6月23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66号五楼

4、法定代表人:张华

5、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医药、化工专业领域、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实验室设备、生物制剂(除医疗、诊断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阿达玛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阿达玛斯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安徽天地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23日

3、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复兴镇临江产业园(同兴村)

4、法定代表人: 毕风华

5、注册资本: 1,357.777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2000吨/年HPLC乙腈、250吨/年HPLC己烷、250吨/年HPLC正庚烷、812吨/年HPLC甲醇、72吨/年HPLC乙醇、72吨/年HPLC乙酸乙酯、72吨/年HPLC丙酮、72吨/年HPLC2-丁酮、72吨/年HPLC甲苯、68吨/年HPLC异丙醇、24吨/年HPLC氯苯、15吨/年HPLC环己烷、12吨/年HPLC1,2-二氯苯、6吨/年HPLC正戊烷、8吨/年HPLC二氯甲烷、9吨/年HPLC三氯甲烷、10吨/年HPLC1-氯丁烷、2吨/年HPLC1-甲基-2-吡咯烷酮、30吨/年HPLC二甲基甲酰胺、30吨/年HPLC二甲苯、3吨/年HPLC正丁醇、3吨/年HPLC叔丁醇、12吨/年HPLC四氢呋喃、3吨/年HPLC2,2,4-三甲基戊烷、20吨/年HPLC吡啶、3吨/年HPLC石油醚、4吨/年HPLC乙醚、6吨/年HPLC甲基叔丁基醚、30吨/年二甲基乙酰胺、30吨/年二甲亚砜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木材、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天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系安徽天地单体报表的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天地生命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天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纬一路1号

4、法定代表人: 毕风华

5、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药物检测、多肽合成、生物化学试剂、溶剂及耗材的生产与销售,应用于生物科技与生命医疗研究、化学实验与分析的研究工具产品及耗材的生产与销售,化工产品的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地生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安徽天地直接持有100%股权,而公司持有安徽天地69.7989%股权,因此天地生命是公司控股的孙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坦泰生物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3、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66号三楼A室

4、法定代表人: 张庆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染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烯材料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坦泰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聚源生物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21年5月28日

3、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陈桥路1876号2幢1层

4、法定代表人: 张庆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聚源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公司直接持有聚源生物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纯源仪器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泰坦纯源仪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23年4月28日

3、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66号四楼A室

4、法定代表人: 文杨明

5、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纯源仪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纯源仪器2023年刚成立。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安徽泰坦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泰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24年4月17日

3、注册地址: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临江产业园港口路

4、法定代表人: 毕风华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泰坦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安徽天地直接持有100%股权,而公司持有安徽天地69.7989%股权,因此安徽泰坦电子是公司控股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港联宏、阿达玛斯、聚源生物以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坦泰生物、纯源仪器、控股孙公司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对泰坦科技整体发展有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公司持有安徽天地69.7989%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其他小股东没有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因此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安徽天地持有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100%股权,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其他小股东没有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因此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

另外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后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及子公司、孙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及子公司、孙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港联宏、阿达玛斯、安徽天地、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坦泰生物、聚源生物、纯源仪器2024年预计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良好促进作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保证子公司、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泰坦科技2024年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泰坦科技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担保余额为32,134.14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为11.52%和7.32%;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核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62,31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4.47元。截止2020年10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62,315.00股,募集资金总额847,701,148.0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4,997,628.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703,519.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24,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512,562.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328,56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184,001.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31号”《验资报告》。按照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下转9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