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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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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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决议公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邮 编: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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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和汇票等业务。在以下额度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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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方式等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4,697.52万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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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697.52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 34,697.52 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3年12月31日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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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末,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273,596.76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4,004.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55,409.47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281,812.7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73,596.76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34,004.1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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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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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92.80万元。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886.21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瑞和股份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382,687,722.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和股份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41,888,190.45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分红制度、规划的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本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