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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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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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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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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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发行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的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电气EB”),并于2024年3月15日办理完毕1,710,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的质押登记手续。截至2024年3月31日,电气控股累计质押1,710,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用于为前述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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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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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川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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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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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川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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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九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二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审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预案
同意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的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本次投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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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修订)、《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2023年2月颁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颁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关于无纸化机制的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效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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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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